[申訴] ChangHua 版主 BK201 違反比例原則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C'est la vie)時間9年前 (2014/10/25 00: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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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hickory 被申訴人: BK201 看板板名: ChangHua 申訴訴求: 版主管版邏輯有問題 且 違反比例原則 申訴內容: 1. 管版砍文邏輯有問題: 彰化人在彰化版揪彰化人團 去台中聽音樂,只因為沒 "清楚" 的寫出 在彰化哪裡集合 (我原文中有說集合地可以討論,我可以開車載) 版主就直接砍我文章。 之前也曾發生過版友介紹雲科大免費優質課程,也被刪文。 這是什麼邏輯? 彰化人不能揪人去外縣市?不能參加外縣市活動? 2. 違反比例原則 事發當時我人在站上,ID也亮著。上述情節丟個水球,寄個信, 進文章修改,結束。 用修改文章,三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版主卻砍我文,我整篇文得重打。 以上兩點,本人提出申訴。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09/29 20:35,
話說十幾年前我念公立國中時,老師也曾做過這種事,但
09/29 20:35

09/29 20:36,
後來老師被我們出草了
09/29 20:36

09/29 20:37,
沒有送這麼多次,而且老師沒發通知單。另外,家長送
09/29 20:37

09/29 20:37,
老師上彩虹橋 血祭祖靈
09/2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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