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高雄板板主navicrops/camry2006 判罰不一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walk together)時間11年前 (2013/07/19 01:1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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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gping (原PO正妹的老公)》之銘言: : 申訴人:gggping : 被 告:Kaohsiung navicrops/camry2006 判罰標準不一 : 請 求:請小組長依相關規定判決即可 : 理 由: : 依高雄板板規 : 2-1.4 在任何置底買賣區外文章偷渡買賣行為者(包含簽名檔),劣退 : 置底買賣區外推文偷渡買賣行為者,水桶。 : (出現暗示購買、網拍賣場連結等皆屬之) : 於高雄板共有兩篇文章(轉寄到本板)出現暗示購買,有出現價格等字眼 : 但在我於置底檢舉後,兩篇文章皆快速刪除,於4天以後只有一位e510171 : 被水桶 : 其餘違反板規者,皆無被處理。 : 而本板 #1HsFUray 文章 則因相同2-1.4被水桶一個月 : 在此申訴高雄板板主,判罰標準不一 : 舉 證:轉寄到本板 :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轉錄 ctrl+x」到組務板,不可複製貼上;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不可複製貼上; : 違規的文章備份可請板主提供,判決公告可自行「F」轉寄自己信箱後, : 再轉錄到組務板。 請 Kaohsiung 板板主 navicrops 提出說明。 本文同時轉給 navicrops L_TaiwanPlaz 代理組長 Makotoy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92.150

07/20 14:27, , 1F
你好 c板主的論述已很清楚完整
07/20 14:27, 1F

07/20 14:27, , 2F
不知我這邊是否仍有說明之必要 謝謝
07/20 14:27, 2F

07/20 14:44, , 3F
請貴版主對此案提出說明喔,不說明我要結案了
07/20 14:44, 3F

07/20 16:47, , 4F
目前用手機不方便,晚上會提出,謝謝小組長
07/20 16:4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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