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高雄板板主navicrops/camry2006 判罰不一
申訴人:gggping
被 告:Kaohsiung navicrops/camry2006 判罰標準不一
請 求:請小組長依相關規定判決即可
理 由:
依高雄板板規
2-1.4 在任何置底買賣區外文章偷渡買賣行為者(包含簽名檔),劣退
置底買賣區外推文偷渡買賣行為者,水桶。
(出現暗示購買、網拍賣場連結等皆屬之)
於高雄板共有兩篇文章(轉寄到本板)出現暗示購買,有出現價格等字眼
但在我於置底檢舉後,兩篇文章皆快速刪除,於4天以後只有一位e510171
被水桶
其餘違反板規者,皆無被處理。
而本板 #1HsFUray 文章 則因相同2-1.4被水桶一個月
在此申訴高雄板板主,判罰標準不一
舉 證:轉寄到本板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轉錄 ctrl+x」到組務板,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不可複製貼上;
違規的文章備份可請板主提供,判決公告可自行「F」轉寄自己信箱後,
再轉錄到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43.182
→
07/18 23:10, , 1F
07/18 23:10,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