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請問兩位板主 板主可自行斟酌的標準?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原PO正妹的老公)時間11年前 (2013/04/14 20: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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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HPuVw63 ] 作者: camry2006 (常駐程式)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Re: [板務] 請問兩位板主 板主可自行斟酌的標準? 時間: Fri Apr 12 12:05:10 2013 ※ 引述《gggping (原PO正妹的老公)》之銘言: : 理由一: : 文章代碼(AID): #1HHDUxxj (Kaohsiung) [ptt.cc] [公告] wnwe 警告 : #1HGmUe4N : 3/15 andya1989 □ [活動] 高雄大樹無水寮紫興壇觀音佛祖平安遶境 : → wnwe :這種低俗文化怎麼不早點消失在台灣呀?? 03/15 21:25 : 雖然你不認同此類活動 : 但仍不可公開攻擊毀謗 : 違反 : 2-4.1 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之處置辦法 : 經板主認定為惡意引起爭端內容,或涉及人身攻擊 : 依照情結輕重,板主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 wnwe : 警告一次 : =========================================================== : 這樣的推文雖然還好,但camry2006可能用嚴格的執法態度 : 因為是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 因此,並無不可。 : ============================================================ 警告、劣退、水桶的判處決定,似乎每任板主都要解釋一次 並非任一個違規,板主就可隨意的水桶,或是劣退 劣退、水桶需有板規明訂條款才可執行 navicrops板主在2012.11.23板規修訂時 還特別將各違規懲處"刪除、警告、劣退、水桶"明顯標註 其他未明訂的規則,才會有 2-4.1 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之處置辦法 經板主認定為惡意引起爭端內容,或涉及人身攻擊 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此點請注意"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的說明 自有此規則起,高雄板主傳承的交代 若非絕大惡極的違規,初犯皆是以判處"警告一次"為原則 一年內若再犯,才是升級為"水桶",如板規3-3所示 3-3 警告兩次直接以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需判警告之場合,直接以水桶論。 經公告水桶後,一年內又再次違規,才會有水桶累進條款,如板規3-1所示 3-1 水桶以月為單位。一年內曾受水桶處分者為連續犯,罰責累進 1>2>4 連續犯規四次,以永久水桶論處。 也就是說,並沒有同樣都是違規 為何甲ID只有警告,乙ID卻被水桶四個月 判處兩個月以上的水桶 一定都是一年內有違規記錄,才會適用罰責累進 這些在公告上一定都會列出一年內的違規記錄 藉以佐證並非初犯 : 理由二; : 作者 camry2006 (常駐程式) 看板 Kaohsiung : 標題 [公告] 誤關閉推、噓文設定 : 時間 Wed Apr 10 13:26:56 2013 : ─────────────────────────────────────── : 4/10 13:00 左右 : 本人因使用看板設定 : 不慎關閉高雄板推、噓文的功能 : 總歷時約15分鐘 : 未能即時發現手誤設定 : 造成該時段板友使用不便 : 本人在此深感抱歉,往後定將特別注意 : Sorry : 高雄板主 camry2006 : =========================================================== : camry2006版主一時手誤,所以自己特別注意,並無需警告或水桶 : 相對於理由一的嚴格執法,對於自己犯錯,在板規中 : 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這一條文中 : 板主:navicrops/camry2006 兩位板主都不覺得應該處份 : ============================================================ : 這是我在檢舉區的推文 : 文章;#1HPFWYSN : 板規:2-4.13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以及閱讀品質 : 處份:版主斟酌處份 : 理由: : 版主關閉高雄板推、噓文的功能15分鐘 : 身為版主,應以身作則,若無任何處份 : 無法服眾,應至少"警告"一次。 : ============================================================= 依據組務板的規定 三、板主懲處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2>解除板主職務。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2.累犯者加重懲處 敬請自行向上層檢舉板主違規 : 理由三: : 16749 8 3/30 navicrops □ [徵求] 帶我進好市多 : 作者 navicrops (高雄板很讚) 看板 Kaohsiung : 標題 [徵求] 帶我進好市多 : 時間 Sat Mar 30 18:56:33 2013 : ─────────────────────────────────────── : 原po 略高 略帥 略斯文 : 徵求一善心人士 擇一良辰吉日 幫帶進好市多 : 願以萬用50嵐一杯答謝 :D : 噓 gggping :下禮拜一早上10點到好市多大順店1F電扶梯處,我只能 03/30 20:25 : → gggping :你一個人上去 如果你不回信,或不回文,或改日改時 03/30 20:25 : → gggping :時改到沒辦法去 是不是視同鬧版? 假徵求,真鬧版, 03/30 20:25 : → gggping :是不是要請自請處份? 這個推文同步寄信到navicrops信 03/30 20:25 : → gggping :箱 03/30 20:25 : ========================================================================= : 結果navicrops 沒有推文說要不要去,未見實際要去好市多的意思 : 也沒有回信給我,camry2006沒有動作,所以也認同這樣假徵求真鬧板的行為是ok的 : 依板規2-2.2d 高雄板非聯誼板 : 以及2-4.1 引起爭端之內容 : 是不是應該處份? : 如果不應該處份,那我們來看一下理由四 : ========================================================================== 所以你自薦願意帶人去 此人就"一定"要遵從你的意思 "一定"要在某日某時赴會,否則這樣就是鬧板嗎? 這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 你願意付出,但他人沒意願接受,看不出違反何者規定 那下次此人若再度徵求同樣的事時 你大可在底下推文述說此人不接受你的邀約 : 理由四: : 4/11 l55l □ [閒聊] 蘆筍汁的做法 : 2-4.12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之處置辦法 :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他人,以及將無關本版之爭議或事物帶入本板 : 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高雄板或揪眾鬧板之情形 : 板主得公告水桶,嚴重者給予劣退。 : 2-4.1 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之處置辦法 : 經板主認定為惡意引起爭端內容,或涉及人身攻擊 : 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 違反 : 2-4.12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 : 2-4.1 惡意鬧版 : satan5851、l55l : 判定為利用分身以規避板規 : 兩ID以累犯規章 : 各水桶二個月 : ===================================================================== : 依版規來看: : 2-4.12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之處置辦法 :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他人,以及將無關本版之爭議或事物帶入本板 : 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高雄板或揪眾鬧板之情形 : 板主得水桶之,嚴重者劣退。 : 2-4.12a 將私人恩怨帶入高雄板者,板主得將引起爭端者水桶 : 並保留文章至精華區以供備查。 : 2-4.13若以上皆無包含,但已經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 : 以及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以及閱讀品質,板主得以自行斟酌處分 : 所以,依l55l的文章來看,並無過份影射,亦無直接攻擊,也無鬧版 : 頂多是無高雄點, : 無高雄點的文章 #1HNvAo1t 我們來看看navicrops版主是怎麼說的: : ● ★ m 3 7/21 navicrops □ [公告] 檢舉區─文章檢舉/推薦 : 推 o8ooooo123 :#1HNvAo1t同上 04/06 21:29 : 為回文且讓高雄板友長知識 ok : : 也就是說,在高雄版發文,不用有高雄點,只要長知識 : 那為何l55l發文在果菜市場的蘆筍可以煮蘆筍湯這種長知識的會被水桶一個月視同鬧版? : : : 那我們再來看理由一! : → wnwe :這種低俗文化怎麼不早點消失在台灣呀?? 03/15 21:25 : camry2006版主處份為:警告 無高雄點的文章,分享的好文,視為惡意鬧板 : 請問標準在哪? : ============================================================================== 請問,此公告發出時,你有看過那篇原文嗎? 無來由的就來一篇"蘆筍汁的做法" 全文三頁 53行的內容,卻只有四行在介紹"蘆筍汁的做法" 外加說明自己曾被檢舉過卻未達違規的事 另外簡述家人的經歷 satan5851一年內已因不當使用高雄板而水桶過 後來改換l55l再犯不當使用高雄板 視為同一人連續違規,兩ID同時懲處 若你覺得不值,那可建請satan5851(l55l)當事人去向組務申訴 將此文呈交給組務去判定是否為專業文,且有留置之必要 P.S satan5851、l55l若否認為同一人使用 敬請告知 則將撤銷satan5851罰則 並送帳號部查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 (BY) (NC) (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3.159

04/12 12:07, , 1F
mul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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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09, , 2F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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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要先送帳號部 才可以視為同一人連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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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mry2006 來自: 1.174.13.159 (04/12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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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板大自行認定同一人,兩ID同時懲處,不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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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閱讀的感覺是:要我下臺就去版務區檢舉我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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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離開皇位?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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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內容太多直接跳過就一句話問你~你有需要公告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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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文章內挑釁別人言論嘛??如果一個板主像你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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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你會如何??1551內文有何好桶的??感覺你心眼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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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了一個晚上,卻回這樣的文,我感到相當遺憾,我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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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執法不一(鬧版標準),你回應我的理由做什麼?l5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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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瞬間被你刪了,水桶了,又有幾人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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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29, , 13F
跳針式回答 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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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icrops板主在2012.11.23板規修訂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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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好像是一人板規? 跟你都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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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ps.的說明,更證明了你未審先判,大家都知道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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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質疑的是你的做法,應先送判定再來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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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的滿常在推文裡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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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ry2006自己口氣差愛引戰 怎麼不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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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到組務版 護衛隊就會跟著去 有用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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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版規就是寫來桶人的 但也不能當個版 想桶就桶 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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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到或桶錯就上組務版處理 那這樣乾脆組務版主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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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版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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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po文問問題說過已爬文 還被因為未爬文而被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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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高雄版版主到底是怎麼當的 個人主觀意見太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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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6:18, , 26F
好事多事件,明顯鬧版...也可以被你說成這樣!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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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7:04, , 2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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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02, , 28F
好市多事件滿明顯是在鬧的,就算不給帶禮貌上也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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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03, , 29F
知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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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06, , 30F
幫你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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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0:16, , 31F
因為 好事多的原po是與他並肩作戰的 當然要袒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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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25, , 32F
我想一個適任的板主 應該不會在自己的板被噓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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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26, , 33F
根據我的經驗 本板兩位板主 不是能夠講道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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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或是 根本懶得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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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下來 我也懶得跟他們講太多了 只想說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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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28, , 36F
阿嘸拎似勒大聲啥毀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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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46, , 37F
C大看得出來有在管版,而N大從買賣文風波結束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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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03, , 38F
笑罵由他笑罵 好官我自為之 官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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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06, , 39F
C版主 不是第一次了 愛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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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58, , 40F
我如果是兩位板主 早就自請下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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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2:59, , 41F
可以做到這樣不痛不癢的 你們還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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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3:04, , 42F
完全不覺得自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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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27, , 43F
人生本來就是無窮盡的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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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36, , 44F
你是版友選出來的 繼續逆著民意走 對你一點好處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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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6:33, , 45F
你的民意不就是開放買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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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6:38, , 46F
身為版主被噓爆,不檢討嗎,不得不說你說話很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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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8:00, , 47F
可是c大當板主後收斂很多 也做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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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9:10, , 48F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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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15, , 49F
c大板主希望你不要太難過 至少我幫你推喔^^
04/13 10:15, 49F

04/13 14:23, , 50F
推文裡大家有在說買賣文嗎?? 少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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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39, , 51F
camry2006 :你的民意不就是開放買賣文
04/13 15:39, 51F

04/13 15:40, , 52F
Noping :推文裡大家有在說買賣文嗎??
04/13 15:40, 52F

04/13 15:41, , 53F
有沒有被桶的要自己去找證據的八卦?
04/13 15:41, 53F

04/13 15:44, , 54F
申不申訴你的事 擾民?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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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8:11, , 55F
真是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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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9:07, , 56F
被嗆爆永遠只能用買賣文救援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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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0:39, , 57F
現在只能靠提買賣文來取暖了嗎??科科
04/13 20:39, 57F

04/13 21:12, , 58F
現在高雄板板主新增必備技能是討打臉嗎??
04/13 21:12, 58F

04/13 21:32, , 59F
純噓灌爆次篇
04/13 21:32, 59F

04/13 22:26, , 60F
"不滿的人去檢舉我,不解釋" ?
04/13 22:26, 60F

04/13 22:28, , 61F
→ camry2006 :你的民意不就是開放買賣文 跳針喔?
04/13 22:28, 61F

04/13 23:08, , 62F
C版官威超大啊,誰受的了
04/13 23:08, 62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ggping (111.255.5.165), 時間: 04/14/2013 20:27:04
文章代碼(AID): #1HQg2QR8 (L_TaiwanPlaz)
文章代碼(AID): #1HQg2QR8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