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shopping版主 gxu04 判決不當

看板L_ShoppingMa作者 (太冷了我想直接冬眠)時間6年前 (2018/02/09 22:15), 6年前編輯推噓19(19020)
留言39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不想被斷章取義,也為方便做說明 所以把來往溝通的所有信件都轉到組務板上 先附上相關板規 五、心得文規範 《8》心得文之分享照片不得提供賣家使用,若先提供賣家使用則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 或是分享在板上。若將照片提供賣家使用、發表、分享,視為廣告文,依廣告文 規範處分。 十、廣告文規範 《12》凡於本版透過任何形式進行廣告,經確認無誤者,一律退文並水桶一年     同時列本版不歡迎賣家名單中,看板賣家黑名單z-13-7-9-5 凡因廣告水桶者,經公告認定屬實後再犯,一律退文並處永久水桶。 心得文照片不得提供賣家使用相關討論 ┌─────────────────────────────────────┐ │ 文章代碼(AID): #1P2A_WOB (e-shopping) [ptt.cc] [公告] 關於分享文之照片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3741536.A.60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2 Ptt幣 │ └─────────────────────────────────────┘ ● 94 m爆 5/03 gxu04 □ [公告] 關於分享文之照片問題 節錄其中片段 如果要避免掉任何爭議的話 是希望在板上分享過的心得照片不要再借給賣家放在自己的粉絲團上 還是如果把照片借給賣家了,相關的分享就不要再板上做任何方式的發表 關於這件事情的爭議點,其實就是是不是真的「借」,我們無從得知 以往的紀錄是有過板友分享,後來賣家也分享同樣的照片 被抓到是親友團或是賣家自打廣告 也有把自己的照片分享給賣家,可以拿到額外的獎勵或是優惠 這兩部分都是絕對違規的 私下有沒有收受任何優惠或利益交換這個都是查不到的 如果可盡量避免掉漏洞發生的話是最理想的 --------- 根據當初的討論文,後來正式修訂板規 ┌─────────────────────────────────────┐ │ 文章代碼(AID): #1P4pPp2V (e-shopping) [ptt.cc] [公告] 新增心得文規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4431347.A.09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2 Ptt幣 │ └─────────────────────────────────────┘ ● 92 m44 5/10 gxu04 □ [公告] 新增心得文規範 節錄其中片段 簡要說明,若要將照片借給賣家分享或是發表,就不要將該物品相關任何文字、照片 以任何形式發表在板上。若是選擇分享在板上,請不要將照片外借。 僅能二選一。 經檢舉或是板主巡板發現,一律以廣告文相關規範做處分,謝謝。 同時節錄該篇公告底下板友的提問與回覆

05/11 00:09,
好奇如果同作者使用心得文沒出現的
05/11 00:09

05/11 00:09,
照片反現/提供廠商使用會視為廣告
05/11 00:09

05/11 00:09,
嗎?(多拍照片的意思
05/11 00:09
以同一商品來算喔,妳今天在板上分享這雙鞋子,這鞋子的任何照片就是不可以用在 ES板以外的地方(借給賣家/廠商)

05/11 00:20,
這是"心得文規範",所以如果是在閒聊
05/11 00:20

05/11 00:20,
文推文分享照片就可以嗎?因為內容說
05/11 00:20

05/11 00:20,
明又有敘述"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是分
05/11 00:20

05/11 00:20,
享在板上"...所以是不是其實就算是閒
05/11 00:20

05/11 00:20,
聊文也不行呢?
05/11 00:20

05/11 00:22,
另外想問,如果給廠商的照片都沒露臉,
05/11 00:22

05/11 00:22,
一樣也不能在版上分享嗎?
05/11 00:22
因為主要會分享照片的就是在心得文這個分類內,所以將此規定寫在心得文規範 如內文說的「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是分享在板上」,就算是閒聊文也不行 只要把照片借給賣家/廠商就是不行,露不露臉都一樣,只要判定是同一人就是違規囉

05/11 13:14,
請問一下廠商自己轉貼es板的文有算在內
05/11 13:14

05/11 13:14,
05/11 13:14
廠商轉貼ES板文章,原PO可以去拒絕喔 正確來說也是要經過原PO同意才可以轉貼,所以轉貼文章也不行

05/11 18:01,
想問那如果被賣家盜圖怎麼辦Q
05/11 18:01
被盜圖的話,如果我已經先水桶妳了 妳可以寫信來說明,但是請先附上和賣家的對話記錄 例如要求賣家撤掉照片,不接受的話欲將此情況發表於PTT ES板 賣家不理會或是其他等相關佐證 我會幫妳把這件事情代發在板上告知 在視情況決定是否提前解除水桶

05/12 19:00,
如果在淘寶評價下附照片還能po心得嗎?
05/12 19:00
不能喔,照片就是不能二用發給賣家、借給賣家都是一樣 上述公告以及板友的提問和回覆已清楚說明 ------------------------------------------------------------------------- 這段超級無敵重要!!! 假設我在ES板分享了gxu04牌水壺的心得、照片 任何的相關訊息跟照片我就不得再借給販賣gxu04牌的賣家、或是gxu04牌廠商 賣家或廠商那邊任何一個頁面或是任何不起眼小角落 都不能出現我針對該商品拍的照片、針對該商品寫的文字 就連ES板的發文都不能借賣家轉貼分享 同時,如果事先已經先把照片或是相關訊息提供給販賣gxu04牌的賣家或gxu04廠商 使用再自己的賣場、網頁、粉絲團等任何地方 就不可再將相關訊息、照片分享、發表在es板 -------------------------------------------------------------------------- ↓↓ light20735的分享文內其中一張照片 https://I.imgur.com/XHV1PKR.jpg
↓↓ 從ig可看出照片的主人為該位p小姐 https://i.imgur.com/m9uc20t.jpg
另心得文內使用的其中一張照片 秋季限定口味 https://i.imgur.com/3Mm6IDc.jpg
1.栗子 不甜不膩,中間的餡料像是蒙布朗, 另外有完整栗子果肉在內,外面酥脆 夾心鬆軟,真的好吃。 與賣家分享在粉絲團的訊息內右下角為不同角度但明顯可看出是同張的照片 https://i.imgur.com/tf94I0z.jpg
根據此,判定違反板規並作水桶+退文處理 light20735於附件四和五的信件內一直堅持並沒有把照片提供給賣家做使用 並於附件八說p小姐是他的助理,覺得p小姐的照片比較漂亮所以使用了p小姐的照片在 es板做分享 從賣家的粉絲團該篇ig分享點讚內可看到p小姐本人按過讚 https://i.imgur.com/Kusc7tl.jpg
表示p小姐本人是同意賣家分享使用她的照片 再複製一次當初的心得文規範內的公告 簡要說明,若要將照片借給賣家分享或是發表,就不要將該物品相關任何文字、照片 以任何形式發表在板上。若是選擇分享在板上,請不要將照片外借。 僅能二選一。 經檢舉或是板主巡板發現,一律以廣告文相關規範做處分,謝謝。 p小姐同意賣家分享ig使用她的照片,而light20735又使用p小姐同意賣家使用的違規 照片 照片主人為p小姐,但發文者為light20735,我也不可能隔空水桶p小姐 於附件十內回覆light20735↓↓ 你用你們助理的照片來板上發文 發文者是你,助理的照片違規當然算在你頭上 賣家轉貼你們助理IG上同樣商品的照片 就是違規阿 板規寫很清楚,同一個商品你選擇讓賣家放在自己的賣場、粉絲團分享宣傳 就不能在ES板做分享 當然你要在ES板分享,照片就不能借給賣家做任何使用 以上為鐵錚錚的違規事實,說明至此不知道還能做什麼說明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回復文章並且給改善機會 一直很喜歡電購版 第一次在電購版發文也為了版規重複檢查 可以從被刪掉的文章就知道很配合版規 結果不知道有一張照片有在IG上 被賣家分享ig就被水桶 賣家分享IG也可以算是使用照片? 而且從沒收賣家好處就說我廣告文 這根本嚴重污辱到我的帳號的人格! 賣家從來沒有請我幫忙寫文章介紹! 如果有收錢被桶就算了! 公告文內沒說你收了賣家好處,但是板規有寫把照片提供賣家使用又分享在es板 就是違規,而且依照廣告文規範做處理 而廣告文規範內也清楚寫了,違反廣告文規範任一條一律退文並水桶一年 《12》凡於本版透過任何形式進行廣告,經確認無誤者,一律退文並水桶一年     同時列本版不歡迎賣家名單中,看板賣家黑名單z-13-7-9-5 凡因廣告水桶者,經公告認定屬實後再犯,一律退文並處永久水桶。 水桶時間為一年這個也經過es板板友投票 ● 436 m38 6/10 gxu04 □ [公告] 關於廣告文規範是否做調整 ┌─────────────────────────────────────┐ │ 文章代碼(AID): #1PE_a0Zs (e-shopping) [ptt.cc] [公告] 關於廣告文規範是否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7102592.A.8F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1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PGf4KU5 (e-shopping) [ptt.cc] [公告] 廣告文規範調整投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7534740.A.7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 Ptt幣 │ └─────────────────────────────────────┘ ● 438 m 5 6/15 gxu04 □ [公告] 廣告文規範調整投票開始 ┌─────────────────────────────────────┐ │ 文章代碼(AID): #1PJ-ipWk (e-shopping) [ptt.cc] [公告] 廣告文規範修改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8409779.A.82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7 Ptt幣 │ └─────────────────────────────────────┘ ● 441 m21 6/26 gxu04 □ [公告] 廣告文規範修改 ┌─────────────────────────────────────┐ │ 文章代碼(AID): #1PJ-cmWN (e-shopping) [ptt.cc] [e-shopping] 看板 選情報?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98409392.A.81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投票結果:(共有 14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不做更動 8 票 5.44% 5.44% 一律永久水桶+退文 40 票 27.21% 27.21% 初犯水桶一年+退文,累犯永久水桶 70 票 47.62% 47.62% 初犯水桶三年+退文,累犯永久水桶 29 票 19.73% 19.73% 根據投票結果修改板規廣告文規範第12條 《12》凡於本版透過任何形式進行廣告,經確認無誤者,一律退文並水桶一年     同時列本版不歡迎賣家名單中,看板賣家黑名單z-13-7-9-5 凡因廣告水桶者,經公告認定屬實後再犯,一律退文並處永久水桶。 板規一直都放在置底,不太移動 至少在原PO發文這段期間板規沒有離開過置底 發文不看板規,違規後一直堅持自己為初犯不應該處罰那麼重 可是板規就寫了初犯水桶一年+退文,累犯永久水桶 我只是依照板規來處理,並無刻意加重罰則 另外附件十二 light20735看了我在公告文回覆板友的問題,來信詢問若是他要求賣家撤掉照片 是不是就可以解除水桶 於附件十三清楚回覆 但是那是僅限於照片在不知情情況下被使用才行 你的助理早就於賣家分享之後曾經按過讚 顯然是知情的 所以我不會解桶的,你申訴文既然都發了就去申訴吧 同前面公告文曾經回覆過板友的問題,只有照片在主人不知道的情況下被賣家擅自 使用才可以例外處理 P小姐按過讚,即表示知情賣家分享她的IG訊息和照片 並不適用例外處理,因此拒絕解除水桶 --------------------------------------------------------------------------- 2/10補充說明 前面有貼過的推文回覆

05/11 00:09,
好奇如果同作者使用心得文沒出現的
05/11 00:09

05/11 00:09,
照片反現/提供廠商使用會視為廣告
05/11 00:09

05/11 00:09,
嗎?(多拍照片的意思
05/11 00:09
以同一商品來算喔,妳今天在板上分享這雙鞋子,這鞋子的任何照片就是不可以用在 ES板以外的地方(借給賣家/廠商) 推文詢問如果沒有使用在PTT ES板上,其他額外多拍的照片算不算違規 我的回覆已經明顯告知,只要是這個東西的任何照片都不行 因此 https://i.imgur.com/3Mm6IDc.jpg
與賣家分享在粉絲團的訊息內右下角為不同角度但明顯可看出是同張的照片 https://i.imgur.com/tf94I0z.jpg
總不可能兩個不同的陌生人會拍出同樣東西、擺設但是不同角度的照片嘛? 明顯為同一人(同一群人)、同一使用者(同一群照片擁有者)的不同角度拍攝照 再來,使用light20735帳號在ES板發文 卻又一直辯解照片是助理的,助理沒有違規不能水桶light20735 不是很理解這種奇怪邏輯 假設我今天要殺人,跟朋友借刀子殺人後 只因為刀子是朋友的,我就是無罪囉? *關於照片部分本來就不想公開,想了想為C先生好也為可愛的貓著想先撤掉* *改直接轉寄給小組長,關於這部份的說明還請小組長調閱信件* 因為還有收到其他檢舉證據,本來不想公開 既然要辯解成這樣,那就一起講 由上面四張圖可知,同帳號的light20735為C先生 和其相符合的FB帳號 由賣家PO出的訊息可知賣家和助理還有C先生是熟識的 C先生還有在那則被判斷為違規的賣家FB訊息底下留言 明顯為知道他們拍攝的照片被賣家分享到粉絲團上 於不停修改的申訴文內不斷重申不知道照片被使用 但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不知道照片有被賣家分享) 被水桶 被扣帽子說廣告文!而且水桶一年! 也有給版主信件說可以改善 但是版主就水桶我一年而且還是初犯! 還說文章是廣告文 另外,ES板還有一條板規 十、廣告文規範 《8》凡是賣家的小幫手、親友團請勿針對賣場的「商品」或「立場」發言,不論是否與 賣家ID之IP相同,若有違規經查證一律視為賣家發言。 ‧凡是收受賣家利益而協助於板面曝光者(不論型式),視同小幫手替賣場廣告處理 依照助理、C先生還有賣家之間的關係,在ES板也可直接判親友團廣告違規 何謂親友團? 和賣家有熟識、認識,一定上的往來 就算實際有花錢買 網路上無法明確得知是否為真實購買,這年代就連發票、收據都可以作假 一旦判定為熟識的親朋好友,就是依照親友團廣告直接退文+水桶 不過此次只有針對照片外借之事做違規處理,親友團部分並沒有打算處理 ---------------------------------------------------------------------- 說明到此,除小組長若有疑問我會再做說明 該說了都說了,信件來回溝通好幾封 明顯無法再溝通才到組務板做申訴 因此,接下來不管是在組務板內還是站內信,我拒絕再與light20735做溝通或是回覆 以上,還請小組長明察 同時感謝看完落落長的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6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518185758.A.72E.html

02/09 23:42, 6年前 , 1F
版主辛苦了 看到信件內容 他不知道在兇幾
02/09 23:42, 1F

02/09 23:43, 6年前 , 2F
點的 來信解釋還是來信嗆版主
02/09 23:43, 2F

02/10 01:08, 6年前 , 3F
版主辛苦了
02/10 01:08, 3F

02/10 10:32, 6年前 , 4F
(4)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
02/10 10:32, 4F

02/10 10:32, 6年前 , 5F
相關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02/10 10:32, 5F

02/10 10:32, 6年前 , 6F
違者刪文、劣退、警告或判處水桶三天以上。
02/10 10:32, 6F

02/10 10:35, 6年前 , 7F
所以我的重點是我用了群組照片我又不知道我們助理ig被
02/10 10:35, 7F

02/10 10:35, 6年前 , 8F
分享過~所以才說我也可以請賣家下架ig文!這樣跟你
02/10 10:35, 8F

02/10 10:35, 6年前 , 9F
公告的部分有不符合嗎?因為照片是我們line群組一起
02/10 10:35, 9F

02/10 10:35, 6年前 , 10F
用的!所有權四人都有,我也可以請賣家下架ig文!又
02/10 10:35, 10F

02/10 10:35, 6年前 , 11F
不是所有權就是我們助理的!
02/10 10:35, 11F

02/10 10:37, 6年前 , 12F

02/10 10:38, 6年前 , 13F
附上群組相簿
02/10 10:38, 13F

02/10 10:38, 6年前 , 14F
我哪裡斷章取義從頭到尾就是跟你說因為共同使用的照
02/10 10:38, 14F

02/10 10:38, 6年前 , 15F
片不知道被用過也可以請賣家下架FB分享文!
02/10 10:38, 15F

02/10 10:42, 6年前 , 16F
另外相簿日期明顯早於發文日期,並非被水桶後才創建
02/10 10:42, 16F

02/10 10:42, 6年前 , 17F
的,請看2月跟1月
02/10 10:42, 17F

02/10 10:43, 6年前 , 18F
還有角度不同也算同一張照片嗎?應該要照片資訊的ID同
02/10 10:43, 18F

02/10 10:43, 6年前 , 19F
一張才算吧?要不要說明這部分?
02/10 10:43, 19F

02/10 10:46, 6年前 , 20F
我的說明點就這些,再麻煩小組長定奪。
02/10 10:46, 20F

02/10 10:56, 6年前 , 21F
還有P小姐不是賣家她用那張照片並沒有違法
02/10 10:56, 21F

02/10 11:43, 6年前 , 22F
不好意思推文造成混亂我回文
02/10 11:43, 22F

02/10 19:02, 6年前 , 23F
Sio what?同一張照片?
02/10 19:02, 23F

02/10 19:04, 6年前 , 24F
而且我們這樣叫做親友團?臉書按過讚就叫做親友團?
02/10 19:04, 24F

02/10 19:08, 6年前 , 25F
你憑甚麼說我們是熟識的朋友?只買過東西跟按讚
02/10 19:08, 25F

02/10 19:08, 6年前 , 26F
連本人都沒見過叫做親友團?你才叫做硬ㄠ
02/10 19:08, 26F

02/10 19:09, 6年前 , 27F
為了硬凹還肉搜別人故意抹黑
02/10 19:09, 27F

02/10 19:09, 6年前 , 28F
請不要抹黑別人叫做親友團!
02/10 19:09, 28F

02/10 19:27, 6年前 , 29F
同個人照片跟同一張照片定義也不同請不要扯
02/10 19:27, 29F

02/10 19:31, 6年前 , 30F
應要求修掉照片連結

02/10 19:32, 6年前 , 31F
我連私訊都沒私訊過叫做親友團!你要不要繼續肉搜賣家
02/10 19:32, 31F

02/10 19:32, 6年前 , 32F
FB跟我的好友FB看有沒有是好友!
02/10 19:32, 32F

02/10 19:48, 6年前 , 33F
同一個人的照片可以叫做同一張照片這邏輯也是很棒
02/10 19:48, 33F

02/10 23:05, 6年前 , 34F
應要求修掉照片連結

02/10 23:29, 6年前 , 35F
你乾脆約出來看我手機好了!誰這麼閒還用蝦皮造假
02/10 23:29, 35F

02/10 23:29, 6年前 , 36F
Po出購買紀錄還能說造假,死不認錯
02/10 23:29, 36F

02/10 23:31, 6年前 , 37F
這樣抹黑人你不累嗎?還硬湊另一個違規
02/10 23:31, 37F

02/11 09:02, 6年前 , 38F
請修掉我FB私訊有姓名的圖片謝謝
02/11 09:02, 38F

02/11 09:03, 6年前 , 39F
還有親友團那張
02/11 09:03, 39F
※ 編輯: gxu04 (118.170.244.186), 02/11/2018 23:48:43
文章代碼(AID): #1QVQqUSk (L_Shoppin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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