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政黑不當判定
共 29 篇文章

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diosyncrati ( )時間17年前 (2008/06/09 13: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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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經去信政黑板版主. 要求依照判決解除水桶. 但版主置之不理. 請小組長處理. 另外,當初在板上水桶的時候轟轟烈烈公告還M文. 判定非分身後明知判決卻不處理. 據我所知eced已經解除水桶但是卻也沒公告. 就是先公告說你結夥搶劫殺人放火. 放在頭版大聲張揚. 等知道自己誤判之後也不公告道歉. 而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wwea (吃飯)時間17年前 (2008/06/05 17: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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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兩位去信現任政黑板主群告知. 若已無水桶理由 由他們解除水桶. 實習心情組長 wwwea.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82.48.

推噓9(9推 0噓 13→)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artree (結實淚淚)時間17年前 (2008/06/05 17: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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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被帳號部判定不是任何人分身. 當初莫名其妙上網ip和某個被水桶中的人一樣. (我們同一家isp當然可能一樣). 結果被送到帳號部檢查. 判決出來了證明是不同時間被分配到相同ip. (否則早就判定是同人了). 當初水桶理由已消失. 請也還我自由之身.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ced (好酷捏~)時間17年前 (2008/06/05 13: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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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判定不是slow的分身. 就沒有分身鬧版的問題. 我也沒有鬧版的行為,僅有一篇解釋別人質疑的回應. 再加上我的註冊資料也沒有問題. 請問何時能還我自由之身?.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ced (好酷捏~)時間17年前 (2008/05/20 23: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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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ZA來信請我來申訴. 我不是slow的分身,我只是他的朋友. 可以去查我所有的上站記錄. 憑著相同ip就認定是分身,這點網路常識實在有待加強. 不能憑著知識的不足就亂定一個人的罪. 公理自在人心.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