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判決
申訴人 :arsonlolita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Neptunium/dahanjian
申訴訴求:改判
申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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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XBkUS5N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Bjo4HM boogi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0463900.A.15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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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hanjian: 意見:未達 09/03 00:44
→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 09/05 22:06
依站規
#1CejqUcS (Violation)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1WOpX-rW (HatePolitics)
[公告] 政治黑特板板規__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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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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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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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規與板規寫很明了,
該使用者三番兩次於推文攻擊本人,明顯貶抑詞語,板主無視板規,
不但先前不受理吃案,現在又刻意護航攻擊本人之言論,
請小組長判定。
該使用者已於推文下承認在挑釁,不懂為什麼板主仍判未達?
他在政黑板於本人推文多次攻擊,內容與主題亳無關聯,完全針對本人而來,
若是針對我2019在他板的文章,也跟政黑無關,甚至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今年2021都快過了,超詭異的這人,我沒有任何義務要去接受這人的謾罵。
但為什麼板主容許這種謾罵?未達,無違規,好像很合理一樣?
只因為板主看我不爽嗎?
他對我個人有疑問,可以站內信問我可以接受;
我有任何違規,他也可以用任何合法的管道檢舉,我不會有任何意見,
但這案子我早就解釋過了,也早就在所有能檢舉的地方早就檢舉一輪也結案了,
還要堅持我如何未說明清楚,持續在本人文章下謾罵,
更在文章造謠我在復興崗受訓當輔仔,我當時更不是板主身份。
這人從頭到尾都是拿他人道聽塗說的謠言當證據,因為別人亂講他也跟著亂罵,
我本人的說法還有官方的判定他完全不看,(繼續跳針我不解釋)
然後板主覺得他是對的,認為攻擊言論未達標準,
這也太扯了吧!
如果有人罵政黑板主是低能兒,我也不能跟著一起罵啊,
理性溝通,理性討論,請板友不要人身攻擊,
可以質疑共用帳號,但不能用謾罵人身攻擊表達,超越言論自由範疇。
再請小組長明鑒,謝謝。
證
01 檢舉文
02 申訴信(一板主擋信,無法達成兩位改判故直接申訴)
03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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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tGMrRYq.jpg
冰狼粉在群組約吃屎仔江柏儒確認身份要幹嘛?
一起約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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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rsonlolita (61.228.35.35 臺灣), 09/06/2021 16:41:05
※ 編輯: arsonlolita (101.12.37.242 臺灣), 09/06/2021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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