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rginalman 不服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雲棋水鏡黓龍君)時間4年前 (2020/04/24 02: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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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所附證據皆非第一手證據, 請使用者附上原文、原始信件,不得經「編輯」或「複製貼上」, 請轉錄予本板始有效力。 ※ 引述《MosDonalds (摩斯當勞)》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 MosDonalds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 Marginalman / CloseFeather : 三、申訴事由:不服板主判決 : 四、申訴訴求:結束水桶 : 五、檢附證據: : 5..燒現充條款 : (1) 於本板炫耀有交過或有男女朋友、家境富裕、朋友眾多等現充情事, : 而明顯引起板眾反感,(非同一人噓文數達30以上,推噓不相抵,同一人補血視同 : :噓文),該事實發生時,板主得逕行刪文並退文處置,且水桶三個月以上。板主可 : 視情形加重水桶,最高可處水桶一年。 : (2) 於本項(1)款之文章,公然註明「補血」或於任意文章刻意挑釁板眾之推文 : 視同現充共同正犯,板主得任意刪除板上該ID所發之文章並退文,並水桶三個月 : 以上,板主可視情形加重水桶。最高可處水桶一年 : (3) 虛擬人物、動畫角色或明星等不受本項(1)款之限制。 : EX:惠惠我老婆、羅志祥我老公、郭O銘是我爸爸、初音不是軟體 : (4) 未達30噓之現充文章、現充推文,板主得視情節決定是否退文、水桶。 : 原則上水桶以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為原則,板主可視情節加重或減輕水桶。 : (5) 濫用「取暖」分類之現充,適用5-9加重處罰條款。 : 板主以該條文水桶三個月 : 申訴人主張: : 我那篇文是在跟我爸聊天 : 發文主旨是: : 我爸剛學會使用Line : 但是卻將我名字打錯 : 毫無炫耀意圖 : 且附圖的聊天室的對象名稱亦是"爸爸" : 又本案檢舉人sos976431板友 : 也在原文推文底下推文 : "喔是爸爸 沒看到sorry" : 證據: : 證1:原文內容與推文 : 證2:板主溝通信與我的主張 : 證3:證明聊天對象 : 非曖昧對象和男女朋友 : 證4:水桶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0.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587666879.A.831.html
文章代碼(AID): #1UeT-_Wn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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