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pinkkate違反政黑版規多項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新北.八里.地獄貓)時間7年前 (2016/08/14 16:21),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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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Hellkitty 二、被檢舉人ID:pinkkate 三、檢舉事由:pinkkate的判決違反HatePolitics板規 版主對於累犯標準不一,且計算錯誤 四、檢附證據: 文章代碼(AID): #1NhmafzA 看板:看板HateP_Picket 8/13 pinkkate □ [公告] 政黑和政黑檢舉板 水桶紀錄 檢舉事由如下: 文章代碼(AID): #1Ni1RBWj 笑笑貓版主pinkkate 我知道你很辛苦 死魚被搞下台 另一個版主好像都在潛水 不過你對zuilon2000判決水桶90天好像不符合本版版規累犯的計算方式 政檢版有關於zuilon2000水桶紀錄如下: 05/14/2016 00:12:24 pinkkate 暫停 zuilon2000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與板友互相攻擊 08/13/2016 19:35:08 pinkkate 暫停 zuilon2000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人身攻擊iChina 08/13/2016 20:23:59 pinkkate 解除 zuilon2000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30 天) 理由: 加判水桶 08/13/2016 20:24:20 pinkkate 暫停 zuilon2000 發言,期限為 90 天 理由: 兩篇人身攻擊皆被判有罪 ========================================================= 我們來看看政黑版版規怎麼寫的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我們就用最輕刑度一次一個月好了 所以根據政檢版的紀錄 zuilon2000共犯了三次板規3-1,故有兩次前科,而並非一次 政黑板規 第一章 總則 4.對於累犯者,加重水桶,水桶天數 為 水桶天數 x 2 x (前科次數) 故就算每次都用最低刑度一個月30天好了 水桶天數應為30天(水桶天數)x2天x2天(前科次數)=120天 結果你只給他90天的水桶,笑笑貓版主你真的是不會算水桶天數嗎?? 我看不是吧 ========================================================== 用我的例子來說好了 05/23/2016 21:25:22 pinkkate 暫停 HellKitty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人身攻擊 06/30/2016 21:52:27 pinkkate 暫停 HellKitty 發言,期限為 42 天 理由: 超貼新聞、超貼文章 前科 文章代碼(AID): #1NTIFxe9 3-2.超貼處分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每超貼一篇水  桶七天,超貼兩篇,水桶十四天,以此類推。 兩次前科,判處水桶7 * 2 * 2 = 28 天 結果你桶我42天?你把本刑和累犯全部加上去14+28=42? 結果對zuilon2000卻連累犯天數都沒算對,更沒有加上本刑?? 我不知道笑笑貓版主的計算標準是怎麼算的 如果照我被水桶的標準 zuilon2000應該是要30x2x2=120天+30天(本刑)=總計150天才對 很明顯的版主標準有問題 ^_^ 所以是版主算本貓的算錯了,還是版主算zuilon2000的算錯了 還是兩個都算錯了呢 XD 這算是一種選擇性判決嗎??請pinkkate解釋一下,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67.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71162885.A.E14.html

08/14 16:38, , 1F
你應該不會自刪這篇吧?
08/14 16:38, 1F

08/14 16:55, , 2F
不需要溝通信?
08/14 16:55, 2F

08/14 17:07, , 3F
這是對版主整體判決討論 非我個人之事
08/14 17:07, 3F

08/14 17:07, , 4F
我都水桶完畢了
08/14 17:07, 4F

08/14 17:09, , 5F
是我個人問題我就用申訴而非檢舉了
08/14 17:09, 5F

08/14 17:21, , 6F
你要檢舉就需要溝通信
08/14 17:21, 6F

08/14 17:21, , 7F
你標題用的檢舉不是討論啊
08/14 17:21, 7F

08/14 17:22, , 8F
3-5 要不要去看
08/14 17:22, 8F

08/14 17:23, , 9F
你要扯你已經水桶完
08/14 17:23, 9F

08/14 17:23, , 10F
3-7小組長可以不受理
08/14 17:23, 10F

08/14 17:26, , 11F
好吧 我看錯
08/14 17:26, 11F

08/14 17:33, , 12F
你怎麼老是看錯 就沒看到非當事人....
08/14 17:33, 12F
文章代碼(AID): #1Ni2e5uK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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