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代理板主jobli之判決 #1L8eOcuT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百合秋)時間9年前 (2015/04/06 22:05), 9年前編輯推噓39(39033)
留言72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申訴人ID:yuriaki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jobli/HatePolitics 三、申訴事由: ●50276 m 2 4/06 jobli □ [公告] 違反臨時版規檢舉區 ┌─────────────────────────────────────┐ │ 文章代碼(AID): #1L8eOcuT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違反臨時版規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28325926.A.E1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0 Ptt幣 │ └─────────────────────────────────────┘ 代理版主jobli明文規定: 1.其他的事不要在本篇推文,違規者水桶7天 2.被小組發現前(無論是否被檢舉)自刪者不處份 該公報發布時間為「Mon Apr 6 21:12:04 2015」 違規推文 推 kasion: 小組太強啦~ 04/06 21:29 是在公報發布27分鐘之後,經本人檢舉代理版主jobli依規定執行。 然而在04/06/2015 21:47:02,代理版主jobli因不明原因改判為水桶1天。 代理版主jobli在發布違反臨時版規檢舉區後,即不因不明原因,不依照自己訂立的規定 確實執法,事證明確。 是否之後有任何違規事實,都可以因不明原因不依規定執行? 五、檢附證據: 證一>>#1L8eOcuT (HatePoliti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50.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28329117.A.4AB.html ※ 編輯: yuriaki (220.136.50.101), 04/06/2015 22:06:01

04/06 22:23, , 1F
因為上篇未鎖文,該員誤推,已將上篇鎖文,
04/06 22:23, 1F

04/06 22:23, , 2F
同時公告,退錯文之原因不可再用,原政黑
04/06 22:23, 2F

04/06 22:23, , 3F
並無類似本文推文水桶規定,同時小組各篇
04/06 22:23, 3F

04/06 22:23, , 4F
亦無此規定,溝通後認為可與以警惕即可,
04/06 22:23, 4F

04/06 22:23, , 5F
說明如上。
04/06 22:23, 5F
一、該員「誤推」的原因不存在。 首先「上篇」未鎖文,是指 □ [討論] 水牛伯請進, 聽說你有在看政黑 或 □ [公告] 請各位要發文前先進來看 但這兩篇的內容及最近推文討論內容都不符 推 kasion: 小組太強啦~ 之推文內容。 再者,如果有人發現有「誤推」,當然該補推一個「正確的推」,以完成 推文表達意見之本意,且本板無推文時間限制,補推可以迅速完成。 然而從該員之「誤推」到本人檢舉、以至於代理板主處置之間有數分鐘之時間差, 都沒有該員補上「正確的推」的情事。 所以可以明確得知該員之「誤推」只是逃避處罰之藉口。 二、縱然該員確是誤推,仍不成立改判之理由。 否則,「誤人身攻擊」、「誤字數不足」都可以成為要求改判的充分理由, 身為小組長豈可對於判決如此隨便,輕易改變「判決」之處置。 三、縱然代理板主依權限決定不依自己制定的規則處置, 但代理板主仍然沒有在板上、檢舉板中明確說明「改判的原因」。 代理板主之「說明」: kasion 改為水桶1天 ====已將上一篇鎖文,避免誤推,這理由被用過了,不能再用了哦==== 這是對kasion親切說話的口氣,還是正式發表改判理由的態度,顯而易見。 只以「因為上篇未鎖文」作為交代,是不是以後可以期待代理板主jobli 隨意為任何人事編造理由脫罪? 如果小組長以上面推文為最終回應,本人將再上訴組務。 ※ 編輯: yuriaki (220.136.50.101), 04/06/2015 22:38:49 ※ 編輯: yuriaki (220.136.50.101), 04/06/2015 22:41:18

04/06 22:40, , 6F
你要不要認真一點?END鍵上一篇是哪一
04/06 22:40, 6F

04/06 22:40, , 7F
篇?請加油好嗎? XD,DDD,DDD,DDD
04/06 22:40, 7F

04/06 22:55, , 8F
感謝你投票連署我 害你被追殺深感抱歉!
04/06 22:55, 8F

04/07 00:01, , 9F
我是覺的啦~ 你不能排除使用者用手機
04/07 00:01, 9F

04/07 00:01, , 10F
(或電腦)搜尋jobli的文章然後來推文
04/07 00:01, 10F

04/07 00:02, , 11F
然後推錯w 而且推文完也不會告知你
04/07 00:02, 11F

04/07 00:03, , 12F
推的是哪篇 所以推錯篇 不補推很合理阿
04/07 00:03, 12F

04/07 00:04, , 13F
再來~ 就連s板主也會用微罪「警告」
04/07 00:04, 13F

04/07 00:05, , 14F
給予版眾適應新版規的時間 反觀jobli
04/07 00:05, 14F

04/07 00:06, , 15F
還給個一天水桶 這處置也沒哪裡不好阿w
04/07 00:06, 15F

04/07 00:07, , 16F
不是每個人都跟前板主有一樣行事作風
04/07 00:07, 16F
這是jobli自己制定的規定 1.其他的事不要在本篇推文,違規者水桶7天 2.被小組發現前(無論是否被檢舉)自刪者不處份 請問「給予版眾適應新版規的時間」條款何在? 又請問微罪「警告」條款何在? jobli小組長強力主張板主應依板規執法,怎麼自己代理第一天就不依規定執法? 這是jobli代理板板主告訴看板使用者,其規定內容隨時可以因不存在的條款而 不適用? 如此不依規定執法的行為,是「也沒哪裡不好阿」 怎麼我看來這種作風就是jobli小組長批判前板主並予撤職之理由。 要求他人的標準,放到自己身上來第一天就不適用了。

04/07 00:14, , 17F
大伙進攻囉~KO小組長~
04/07 00:14, 17F

04/07 00:32, , 18F
自以為抓到小辮子,卻暴露自己____。
04/07 00:32, 18F

04/07 00:58, , 19F
原來溫和親切的公告,就不是公告了。當事人
04/07 00:58, 19F

04/07 00:58, , 20F
違規,反應可能是版務疏失(推文未鎖,版規
04/07 00:58, 20F

04/07 00:58, , 21F
新換),我補強後調整處分,認定為過失並公
04/07 00:58, 21F

04/07 00:58, , 22F
告不得再犯。原來這樣也不行,對不起,我沒
04/07 00:58, 22F

04/07 00:58, , 23F
辦法兇惡也。我會很正式的說不能再這樣噢!
04/07 00:58, 23F

04/07 00:58, , 24F
如果妳還不滿意,我也沒辦法。事實上,政
04/07 00:58, 24F

04/07 00:58, , 25F
黑沒了一堆古怪的規定後,版務正常的不得了
04/07 00:58, 25F

04/07 00:58, , 26F
呢…說到按規定噢,妳沒先來信跟我溝通,就
04/07 00:58, 26F

04/07 00:58, , 27F
來小組申訴,而且你不是當事人也不能申訴,
04/07 00:58, 27F

04/07 00:58, , 28F
我根本可以不受理然後水桶妳,亂訴加未溝通
04/07 00:58, 28F

04/07 00:58, , 29F
要幾年呢?但是我還是很平和的跟妳解釋,
04/07 00:58, 29F

04/07 00:58, , 30F
說明如上,妳如果還不能接受,那我也沒辦法
04/07 00:58, 30F

04/07 00:58, , 31F
嘍。
04/07 00:58, 31F
既然jobli小組長認為不依規定執法為妥當,堅持不改變一天的水桶, 將以本文內容上訴群組組務。 ※ 編輯: yuriaki (220.136.50.101), 04/07/2015 01:36:15

04/07 02:07, , 32F
1.並無不依法,妳上訴群組,我也可提出佐
04/07 02:07, 32F

04/07 02:07, , 33F
證,我已第一時間水桶他七日,後經溝通改
04/07 02:07, 33F

04/07 02:07, , 34F
為1日,並無不依法行事,群組自可由水桶紀
04/07 02:07, 34F

04/07 02:07, , 35F
錄得知。
04/07 02:07, 35F

04/07 02:10, , 36F
2.妳未經溝通逕行申訴,非當事人亂用申訴
04/07 02:10, 36F

04/07 02:10, , 37F
之水桶處分另案檢討。
04/07 02:10, 37F

04/07 02:15, , 38F
補充說明,水桶進出,更動都有紀錄可查噢,
04/07 02:15, 38F

04/07 02:15, , 39F
我能提出完整證明,我已經告知妳了。
04/07 02:15, 39F

04/07 02:18, , 40F
小組長加油
04/07 02:18, 40F

04/07 09:10, , 41F
鎖文是我向小組建議的,小組長也認為
04/07 09:10, 41F

04/07 09:10, , 42F
END鍵會造成使用者容易違規,因此採納
04/07 09:10, 42F

04/07 09:11, , 43F
這個意見,你這樣抓小辮子,只是會讓
04/07 09:11, 43F

04/07 09:11, , 44F
旁觀者覺得你根本來亂的,何況你是當
04/07 09:11, 44F

04/07 09:12, , 45F
事人嗎?若否,你已經違反規定了你知
04/07 09:12, 45F

04/07 09:12, , 46F
不知道?
04/07 09:12, 46F

04/07 09:12, , 47F
這id不用感到意外
04/07 09:12, 47F

04/07 09:47, , 48F
他不在意自己是否違規 只在意能否幫se
04/07 09:47, 48F

04/07 09:47, , 49F
tzer出氣吧
04/07 09:47, 49F

04/07 10:14, , 50F
呵呵XDDDDD
04/07 10:14, 50F

04/07 10:40, , 51F
這種上群組也是會被退..
04/07 10:40, 51F

04/07 10:42, , 52F
老實講,七天又不是什麼大不了
04/07 10:42, 52F

04/07 10:43, , 53F
明文寫好的就照規定還是比較好吧....
04/07 10:43, 53F

04/07 10:43, , 54F
又不是水桶劣退一年,有必要這樣弄嗎
04/07 10:43, 54F

04/07 10:43, , 55F
違規是事實,也沒有條款能援引減刑
04/07 10:43, 55F

04/07 10:44, , 56F
七天也不是啥重罰,實在沒必要這樣做
04/07 10:44, 56F

04/07 11:22, , 57F
組務檢舉 如果沒附跟版主私信溝通的證據
04/07 11:22, 57F

04/07 11:23, , 58F
本來就會被退文 生活群組其它小組也是
04/07 11:23, 58F

04/07 11:24, , 59F
一樣退文 沒有例外 這種單篇檢舉文
04/07 11:24, 59F

04/07 11:25, , 60F
無附私信溝通證據 沒有直接劣退他
04/07 11:25, 60F

04/07 11:26, , 61F
算好心的了 反而還苦口婆心跟原po說明
04/07 11:26, 61F

04/07 13:18, , 62F
明文寫好 嘖嘖 很多板主都有習慣留一點
04/07 13:18, 62F

04/07 13:19, , 63F
時間當勸導期的 如果對前板主的作為視而
04/07 13:19, 63F

04/07 13:20, , 64F
不見 然後拿顯微鏡在看小組 還真的沒甚
04/07 13:20, 64F

04/07 13:20, , 65F
麼好說了
04/07 13:20, 65F

04/07 15:01, , 66F
也不是拿顯微鏡,而是凡事必以法條為
04/07 15:01, 66F

04/07 15:02, , 67F
基準的小組長(這是好事),實在沒必要
04/07 15:02, 67F

04/07 15:02, , 68F
為了一個實在沒多大的事情起爭議
04/07 15:02, 68F

04/07 15:02, , 69F
七天水桶又不是劣退水桶一年,何必...
04/07 15:02, 69F

04/07 15:03, , 70F
也給人套個話柄說真的實在沒有意思
04/07 15:03, 70F

04/07 15:03, , 71F
我個人是很欣賞小組長照章行事的
04/07 15:03, 71F

04/10 06:02, , 72F
無聊
04/10 06:02, 72F
文章代碼(AID): #1L8fATIh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