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政黑不當判定
※ 引述《slow (無愧於心)》之銘言:
: 包含出入境紀錄和工作紀錄
: 我們都可以提的出來
: 我們都不怕查分身了,為什麼板主不願意讓帳號部做判定,
: 請給我理由?
: 選舉都選完了,夠了吧!
我在about_life還有前面都有提到過
我相信這些id(或者這些id中的部分id)的擁有者不是你
但那又如何?
你或你妹確實是有使用過這些id po文的前科
你也承認你曾經拜託他們幫你po文
而且當時在政黑po文的那些帳號來源的確都是和你一樣
你當時以你們在打麻將為由解釋
但是後來又發現這些id在一二月間, 和你一起從台灣到紐約
這些id是不是由你所有並不重要
政黑處罰的是當你的id被水桶, 你用其他id上來發文或推文的情況
這些id是你的也好, 是你借用的也好, 都是違反規定的
: : 我說的你鬧版指的是你被水桶當天的事情
: : 下面這幾篇我文章開頭就說了是「補充證據」
: 只找IP相同的證據,那上站幾千次不同的時候怎麼不提出來?
: 另外分身鬧版的指控,可否提出來在哪邊"鬧版"?
: 你們PO文隨譯指控別人分身,就不能讓別人回應?回應就代表"鬧版"?
: 這樣的邏輯很適合去編周星馳的電影。
: 鬧版幾篇了可以跟我說嘛?只有在莫須有的指控下推文回應叫做"鬧版"?
: 政黑的鬧版標準還真令人吃驚
政黑鬧版的標準其中之一就是指某人在被水桶之後, 利用別的id繼續發文或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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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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