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atepolitics板 ROCKMANX6板主判決不公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7/06/29 11: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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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判 ijofi水桶的原因在於: 18618 54 6/28 TsaoNiLaoMu □ 中國人有何罪

06/28 13:56,
請弄清楚
06/28 13:56

06/28 13:56,
不知道這樣像不像一隻蛆-----> @@~~
06/28 13:56

06/28 13:57,
雙頭洨?XD
06/28 13:57

06/28 13:56,
@@大概是因為見識到了政黑板眾的水準感到讚嘆吧
06/28 13:56

06/28 13:57,
要是版重水準都像ijofi 才需要感嘆吧 @@
06/28 13:57

06/28 13:57,
洨是●~~吧
06/28 13:57
18636 41 6/28 Milan22Kaka □ 自己賺錢養家也有錯?

06/28 14:13,
政黑板眾都是很有水準的 當然不會對人不對事
06/28 14:13

06/28 14:22,
所以Milan22Kaka你看政黑板眾很有水準的 不會對人不對事
06/28 14:22
ijofi主要提出的抗議有三點: 1.沒有人身攻擊。2.對泛藍和泛綠板友不公。3.第一次犯規應該先警告。 一一回應: 1.人身攻擊方面,有時並不需要直接以言詞攻擊。反諷也未嘗不屬於攻擊的一種。 比如說如果有人專門講:「某人真的是一點都不雜碎。」這樣反諷也可以認為是 攻擊的一種。而 ijofi這幾句話,對照其於 18618篇及7699篇等的言論,看不出 來他是真心推崇。 18618 54 6/28 TsaoNiLaoMu □ 中國人有何罪

06/28 13:14,
....怎麼都跑光啦
06/28 13:14

06/28 13:15,
難道如linhsiuwei所說,龜起來了?
06/28 13:15
7699 ! 5/01 ijofi □ [請益]政黑板真的像別人所說 病了嗎? 作者 ijofi (毘)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請益]政黑板真的像別人所說 病了嗎? 時間 Tue May 1 09:45:12 2007 ─────────────────────────────────────── 小弟在15921的檢舉文中 檢舉了TERRIST15810文中的Huvip的辱罵推文 且也去信hate2004板主 但想不到政黑板大竟遲不受理 雖有鎖文卻延宕半個月至今尚未判決 難道一向公正客觀的政黑板 竟真如外傳選擇性辦案 生病了嗎 煩請板主替小弟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18.132 既然 ijofi以其為真心推崇讚賞來作出抗辯,我便提出其之前言論對照,以證 明其確有人身攻擊之犯意。 2. ijofi質疑我對泛藍或泛綠板友不公平。光看最新的判決就知道並非如此。 18771 ! 6/29 ROCKMANX6 □ [公告] 18680 jimmyliu1217水桶七日 18773 ! 6/29 ROCKMANX6 □ [公告] 18680 rodneytw及其分身ID水桶四十日 rodneytw和jimmyliu1217分屬不同陣營,且都以假設法人身攻擊,結果本刑反 而是挺藍的jimmyliu1217比較重,rodneytw是因為前科犯所以才加重。足見管板並 無對泛藍寬鬆而對泛綠嚴苛之情事。 3. ijofi質疑我沒有先警告而直接判水桶。 但依板規第二章第一條: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違反板規者水桶三天至半年。 有前科與警告的,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數加倍累計。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等同有前科者處理。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只有規定違規程度輕微者才能先予警告而不直接水桶,並未規定對任何初犯者 均須先行警告才能判水桶。因此我的處理並無違反板規。 綜上所述,我認為 ijofi之申訴係無理由。請組長明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2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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