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罷免Anonymous板主Leolion952
我真的覺得你一直看不懂組規,解釋給你看了你也是不懂
我這封信是針對你PO在我組務上申請罷免版主的連署文並非告知文
我也複製了很多次請你將生活組規看清楚
但是你一直不看不懂組規@@
串通?你真是想太多了
※ 引述《ageneral (反對是非不分腦殘版主)》之銘言:
: claus說這樣就可以了
: 為啥你們說法會不同
: 覺得被陰了~"~
: 妳們兩個該不會串通好
: 錯是三個@@連被罷免那個人@@
: 作者 claus (La Jolla)
: 標題 Re: 恩恩
: 時間 Tue Apr 18 19:12:37 2006
: ───────────────────────────────────────
: ※ 引述《ageneral (不遭人妒是庸才)》之銘言:
: : 那409麻煩妳幫我砍掉喔
: : 因為我還沒提連署就罷免了
: : 等妳砍掉 我po一篇連署的
: : 這樣對嗎?
: 其實流程就是
: 在連署版發起連署
: 等到人夠了,再於組務版提出申請,由小組長審核
: 所以你那一篇不是說不行,也是可以的
: ~~~~~~~~~~~~~~~~~~~~~~~~~~~~~~~~~~
這篇回你是告訴你連署滿了最少三天才可以到組務提出連署申請
你那時候連署人數已經到達了,但是未滿三天
不知道這樣講這麼多次組規了有懂了嗎?
: ※ 引述《oknana (光翼)》之銘言:
: : 該跟你溝通的也都寫信跟你溝通過了
: : 組規也解釋給你看過了
: : 也跟你說明了一切
: : 告知文就是組務的規定
: : 一切按照組規走
: : 這點已經說明了很多次
: : 如果你有不服請上訴生活群組組務
: : 還有請注意你在組務的PO文口氣
: : 警告一次
: : 此篇將不再回應
: : 心情小組長 ok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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