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2] cat 板主 arihanta 失職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米叔)時間10月前 (2023/07/12 09:21), 10月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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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aZ3H3dN ] 作者: arihanta (sai)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板規討論-1 時間: Fri Jun 16 18:06:57 2023 06.22更新 各位板友好 關於板規討論,原本預計今日結束,但考慮到板規仍有一些需要增加或修改的地方。 因此決定將討論時間延長,暫不定日期結束。 這篇討論文將繼續開放,以便可以繼續討論和提出修改建議。 希望在收集到大家的意見後,再一次處理並更新相應的板規。 感謝板友們的參與和貢獻,如果有任何想法或意見, 請在這篇討論文中分享,謝謝。 ----------------------------------------------- 板友們好 今日(2023.06.16)發表的板規公告 #1aZ1RYTg (cat) 為gogin代理小組長加上禁止醫療用品轉售贈送條文後 #1aS0wiAm (cat) 我再根據06.15板友們於此篇 #1aYmmjQP (cat) 推文的提議 增加認養文發文須知(有無認養合約書為必填項目)之版本 即日起一週內,請大家在本文下方給予板規上的修改意見 公告一週後,板規正式上線 補充:並非6/22之後就不能討論板規,而是若有較大幅度的修改希望能在一週內完成 之後就看真的遇到有需要的情況再做修改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99.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686910019.A.9D7.html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6/2023 18:08:12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6/2023 18:21:47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6/2023 22:52:30

06/16 23:44, 10月前 , 1F
認養「切結書」改成認養「合約書」看起來舒服多了。
06/16 23:44, 1F

06/16 23:44, 10月前 , 2F
我覺得之前有動到的板規7可以一起改。這一條(禁止
06/16 23:44, 2F

06/16 23:44, 10月前 , 3F
新聞除外討論虐待貓咪相關文章)原意應該是參照動保
06/16 23:44, 3F

06/16 23:44, 10月前 , 4F
06/16 23:44, 4F

06/16 23:45, 10月前 , 5F
所以禁止文章不包含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比較好——
06/16 23:45, 5F

06/16 23:45, 10月前 , 6F
禁止「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外討論虐貓相關文章。
06/16 23:45, 6F

06/16 23:45, 10月前 , 7F
不然虐貓情報文、轉貼社群媒體文或相關通報,都有可
06/16 23:45, 7F

06/16 23:45, 10月前 , 8F
能違反板規。
06/16 23:45, 8F
謝謝wim板友提出的建議。這是說,關於虐貓的事件,現有板規僅開放可以轉貼新聞 ,但現在大家的資訊來源亦包含了社群媒體文,或其他網路情報文,因此若要符合 現實情況,可參考動保法27-1,擷取「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加入板規(7)的內容 現已改成如下: (7)在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外討論虐貓相關文章。 若有其他建議(或改寫方式)歡迎再提出。

06/16 23:52, 10月前 , 9F
如果要強調讓大家討論建議可以設為置底文(可五篇)
06/16 23:52, 9F

06/16 23:54, 10月前 , 10F
#1aRmql67 (cat) #1aT-THOs (cat) 這兩篇有我的建議
06/16 23:54, 10F

06/16 23:55, 10月前 , 11F
另看要不要申請修改禁止自刪
06/16 23:55, 11F
jack板友提出的建議 1. 將此篇討論文置底,方便板友進入和參與討論。 謝謝,已置底。 2. 將網路禁止販售的醫療用品清單轉錄到貓板,以便貓板板友查詢 已轉 #1aZAxlhB (cat) 文章代號同附於板規(20) 3. 交易文是否要更詳細規範內容跟次數,以免跟2週內不可手動置底板規衝突。 例如不同物品是否可分篇販售(2週內也不算違規) 或無論物品性質為何,2週內的交易文就是不能超過1篇。 請問第3點我的理解是否有誤?或者您是否可以提供更多說明? 4. 可能是我沒看到,請問您建議禁止自刪的理由是?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03:20:19

06/17 07:10, 10月前 , 12F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刪無意見不反對也不同意)合理範
06/17 07:10, 12F

06/17 07:10, 10月前 , 13F
圍的修改/修正合情合理,比方針對推文建議修正等等。
06/17 07:10, 13F
咦,原來最後一項還有禁止修改(文章)的意思嗎? 若是的話,我也覺得修改文章功能應保留。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09:39:26

06/17 13:36, 10月前 , 14F
禁止自刪主要針對言論負責/管板較容易等方向(如要查
06/17 13:36, 14F

06/17 13:37, 10月前 , 15F
詢是否超發交易文數量等,另要退文也可不需額外申請
06/17 13:37, 15F

06/17 13:38, 10月前 , 16F
禁止自刪通常會有禁刪除大量內文等條款(如幾乎清空)
06/17 13:38, 16F
好的,謝謝說明建議禁止自刪的理由: 1. 容易確認發文數量:可降低超發交易文機率 2. 退文不需額外申請 3. 發文者自我言論負責 4. 禁止大量刪除內文 對管板方面是有優點的,謝謝建議,我再去研究怎麼申請

06/17 13:39, 10月前 , 17F
有想法的修正、修改調整文章當然沒問題。
06/17 13:39, 17F

06/17 13:40, 10月前 , 18F
交易文看是否以幾天內幾篇為主,超過皆視為超發文
06/17 13:40, 18F
目前規定就是2週內1篇交易文(不論物品項目) 先前您舉報的例子,依照目前板規是可罰的。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17:12:18

06/17 22:36, 10月前 , 19F
目前規定應該是沒限制兩週內一篇 是之後想改成這樣?
06/17 22:36, 19F
lar板友您好 目前板規關於交易文的兩週限制,條文如下: *兩週以內重複發文,依板規手動置底處罰。 *兩週內發表同質性高的交易文,板主自行認定是否重複發文。 目前是以「ID帳號」+「發文日期」來判定,是否在兩週內重複發文 也就是「同一個ID,在兩週內發了2篇(以上)交易文,就算是手動置底」 此法著重在「重複的ID」,目前並沒有細分交易的內容。 不過如果要仔細研究這兩條,會發現第二條似乎允許不同性質的重複發文, 有可能會跟第一條衝突到。 同質性高-會違反重複發文的板規,言外之意若是同質性低, 便有可能可以在2週內發2篇以上的交易文。 同質性高或低,板規是寫由版主判定,不過我還沒有用這方式去判定過。 同質性高低+是否能在兩週內發2篇以上交易文,這個要探討起來,可能會篇幅蠻長的 但既然有板友提出,也可以藉著這次機會,看能不能修改得更適合貓板使用。 簡而言之 第一條著重ID的行為重複 第二條著重物品差異性,若差異性高,則有可能被判定不重複 請問大家怎麼看呢?覺得怎樣會比較適合板友平日轉讓的需求?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23:23:43

06/17 23:20, 10月前 , 20F
#1KPFQvZk #1KPZdoui 你去看這兩篇就知道原因了
06/17 23:20, 20F
我只看得出"可能是"因為該篇水桶文,貓板才會出現兩週的交易文規定。 若我沒有理解到您的意思,是否可以請您再多說明?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7/2023 23:32:23

06/17 23:36, 10月前 , 21F
意思是目前板規作法應無兩週限制一篇交易文而已
06/17 23:36, 21F
抱歉我不太懂...可否請您說明 如何從這兩篇文章得出您的結論呢?

06/17 23:52, 10月前 , 22F
我覺得兩週內一樣的文章才處罰 如果是不同的物品可
06/17 23:52, 22F

06/17 23:53, 10月前 , 23F
能只是跟我一
06/17 23:53, 23F

06/17 23:53, 10月前 , 24F
樣不小心漏發了要補而已
06/17 23:53, 24F

06/18 11:22, 10月前 , 25F
要新增商品直接編輯內文就可以了啊
06/18 11:22, 25F
嗯嗯,若是要補上商品,編輯同一篇就可以。 我覺得比較麻煩的是,不同物品,需探討或定義「多不同」? 什麼樣的差異程度才可以在2週內另開一篇交易文? 我想了一下,可能在轉售物品方面,在屬性分類上要定義得很詳細, 需讓大家能分辨在哪些情況下,哪些物品屬於可po第2篇以上的交易文。 不然比較簡易明白的執行方式,應是用第一條來判定。 (發文ID在兩週內重複出現交易文,即為犯規,而不去論物品項目)。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8/2023 11:55:47

06/18 12:02, 10月前 , 26F
交易文第二條跟第三條連續看起來不就是沒有限制一篇
06/18 12:02, 26F

06/18 12:03, 10月前 , 27F
我一篇賣飼料 另一篇賣罐頭 另一篇合購請問同值性高嗎
06/18 12:03, 27F
這便是正在討論的,只看以下這條是可以推敲出有容許第二篇的可能性 *兩週內發表同質性高的交易文,板主自行認定是否重複發文。 但實際上,因為板規沒有定義交易物品何為同質性高或同質性低 之前的版主也只用「可重複發文的期限為兩週」來執行手動置底的罰則 因此「由版主認定轉讓物/交易文之同質性高低,將某篇交易文視為違規或可以放行」 這條板規我覺得是「沒有在使用」的狀態 就您提出的例子來說,一篇是飼料,另一篇是罐頭,再一篇是合購,這些交易物品都 可以與貓咪相關(同質性高?),飼料跟罐頭都是吃的(同質性高?)但由於「同質 性高」的定義並未在目前的板規中明確給出,因此難以給出絕對的答案。 ※ 編輯: arihanta (1.200.99.161 臺灣), 06/18/2023 18:40:14

06/18 18:45, 10月前 , 28F
沒事 我只是好奇你怎麼能這麼確定兩週只能一篇而已
06/18 18:45, 28F

06/21 23:43, 10月前 , 29F
可否直接在板標打上“送養文務必看板規” 或“板規
06/21 23:43, 29F

06/21 23:43, 10月前 , 30F
已變更 發文必先看”等字樣 避免有很少逛板的發文
06/21 23:43, 30F

06/21 23:43, 10月前 , 31F
者因不小心沒選擇範本發文而招惹一頓教訓甚至違規
06/21 23:43, 31F
好的,感謝建議。 (剛有點手忙腳亂找不到指令,現在找到了,等下就改喔) 也請比較熟悉板規動態的板友, 對沒注意到送養文格式的使用者,可以較為和善的態度提醒他們修改。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00:03:45

06/21 23:57, 10月前 , 32F
贈送也包含在交易文內兩禮拜的規範請問會處罰好心人嗎?
06/21 23:57, 32F
感謝您的發問,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我一開始想說以前交易文內容似乎即包含了贈送, 但後來想到,贈送是單向的,真的要細分起來跟交易是不太一樣, 如果將贈送文單獨分類,並在板規中註明贈送文不屬於交易文的範疇 那麼贈送文就不會受到每兩週只能發佈一篇的限制。 這是一個很好的提議,未來可以考慮在更新的板規中加入這樣的註明。 再次感謝您的觀察。

06/22 00:22, 10月前 , 33F
感謝改標
06/22 00:22, 33F
不客氣 :)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18:07:58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23:59:57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3/2023 10:31:17

06/24 12:05, 10月前 , 34F
所以到底能不能自刪?
06/24 12:05, 34F
目前版面設定是禁止自刪的喔。

06/25 05:42, 10月前 , 35F
#1abm4a4b (cat) 06/23、06/24各一篇交易文
06/25 05:42, 35F

06/25 05:46, 10月前 , 36F
#1abgZ8VC (cat) 06/15、06/24各一篇交易文
06/25 05:46, 36F
謝謝您,已處理。 ※ 編輯: arihanta (118.160.146.15 臺灣), 06/25/2023 19:32:05

06/25 23:23, 10月前 , 37F
請問像這種被版友抓出來是業配的文章會開罰嗎?
06/25 23:23, 37F

06/25 23:23, 10月前 , 38F
06/25 23:23, 38F
謝謝您的提問,雖然有可疑帳號的資訊, 但光靠IP疑慮似乎不足以將此篇文章定義為廣告文,因此並未處理它。 已詢問小組長,並靜待回覆。 更新: 經小組長回覆得知,PTT帳號部不允許使用這網站所查詢的分身資料來當做版規處理 的依據(因為非官方資料),因此我也還在查證中。 07.04更新: 這篇文章雖然寫法有業配的嫌疑,但因為無法百分百確定是廣告文, 因此不會用廣告文去處理,但會依發文者要求刪文。

06/27 00:17, 10月前 , 39F
目前禁止自刪 但我看到有文章修文整個刪光光 請問這
06/27 00:17, 39F

06/27 00:17, 10月前 , 40F
樣是算什麼?
06/27 00:17, 40F
謝謝您的提問。這樣的狀況代表發文者想要刪文,但是沒有選擇來信板主的方式 (沒有請板主刪文)就自行清空了文章內容。 請問是哪篇文章呢?是否可告知文章代碼? 原本禁自刪會配合清空內容的條款,不過相關的版規尚未訂出,因此這狀況不罰。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7/2023 14:00:48

06/27 14:24, 10月前 , 41F
06/27 14:24, 41F

06/27 14:25, 10月前 , 42F
#1aRVigYk (cat) 清空是這兩篇
06/27 14:25, 42F
謝謝您提供文章代號,這兩篇為交易文,日期為5/24與6/23,已處理(皆已刪)。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8/2023 02:30:17

06/28 18:39, 10月前 , 43F
未達兩週已前的交易文一旦刪除,板眾會不好判斷新發
06/28 18:39, 43F

06/28 18:40, 10月前 , 44F
的文是否違反交易文兩週一篇的問題,建議刪文先備份
06/28 18:40, 44F

06/28 18:41, 10月前 , 45F
於精華區某處,禁自刪如變成有求必刪(包含交易問題等
06/28 18:41, 45F

06/28 18:41, 10月前 , 46F
後續爬文與交易爭議會出現問題
06/28 18:41, 46F
請問您的意思是不是說 發表日期在兩周內,被刪除的交易文都建議另外備份 是嗎?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8/2023 23:04:18

06/29 01:06, 10月前 , 47F
以你方便管理為主,刪了你有辦法管理即可。
06/29 01:06, 47F
好的,會設一個資料夾存放,謝謝您的建議。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30/2023 00:20:10

07/02 17:06, 10月前 , 48F
#1adjepeh 06/17、06/30各一篇交易文
07/02 17:06, 48F
謝謝您,已處理。 ※ 編輯: arihanta (1.200.97.168 臺灣), 07/02/2023 17:25:35

07/03 22:56, 10月前 , 49F
關於販賣、徵求醫療物品的除了水桶退文之外
07/03 22:56, 49F

07/03 22:57, 10月前 , 50F
建議一併把文章刪除、推文也請原Po 刪除or鎖文
07/03 22:57, 50F

07/03 22:59, 10月前 , 51F
避免被衛福部相關單位發現後遭到開罰(會罰不少錢)
07/03 22:59, 51F

07/03 23:00, 10月前 , 52F
保護板主也保護板友
07/03 23:00, 52F

07/04 11:57, 10月前 , 53F
退文也是文章不會出現在板面的意思
07/04 11:57, 53F
謝謝以上板友們的提醒,已經請原PO刪除違規推文。 ※ 編輯: arihanta (1.200.97.168 臺灣), 07/04/2023 18:32:40

07/05 18:42, 10月前 , 54F
#1afJbxA2 (cat) 06/22、07/05各一篇交易文
07/05 18:42, 54F

07/05 18:42, 10月前 , 55F
#1af9rlhr (cat) 07/04、07/05各一篇交易文
07/05 18:42, 55F
謝謝您,已處理。 ※ 編輯: arihanta (1.200.170.162 臺灣), 07/06/2023 07:48:47 07.07更新 各位板友們好 感謝大家這三週來對版規討論的參與:) 近日下方的新增意見多為檢舉通知,而對目前其餘版規似乎沒有太大意見, 因此將此篇鎖文並取消置底,板友如欲檢舉違規文章/事件,請來信板主,謝謝。 ※ 編輯: arihanta (1.200.170.162 臺灣), 07/07/2023 21:04:4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ourism1003 (114.33.162.150 臺灣), 07/12/2023 09:21:29
文章代碼(AID): #1ahW0Q3i (L_Relax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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