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iker板主shyily、liuy判決不當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大家要乖啦)時間12年前 (2013/09/18 07:46), 編輯推噓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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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四提到: 諸如買/徵/賣/換//廣告(包含問卷座談會)/團購文章本板一律禁止發表。 違者砍文不另行通知,並設廣告劣文一篇並水桶一個月。 也一律禁止在簽名檔、內文及推文中提到交易相關事項, 只要由板主認定有交易意圖,即處水桶一個月,並視情況劣文。 以上均視情況加重處理,累犯者永久水桶。(註二) [第一個黃色處] 使用者貼的是贈送文 已經違反板規無誤 [第二個黃色處] 使用者對該句的解讀是: 只設"廣告"這項劣文水桶 其他項目不算 主板對該句的解讀是: 只要發了以上項目 理由都會"設為"廣告劣文 使用者違規在先為事實 板主處分有理 然而該句確實有閱讀上誤解的可能性 請板主修改用詞 以免板友誤以為只有最末的廣告會被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151.120.5

09/18 18:53, , 1F
並設 與 並設為 不一樣喔!
09/18 18:53, 1F

09/18 18:54, , 2F
並設廣告劣文= 只設廣告為劣文, 除非板規寫 "並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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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8:54, , 3F
才符合s與l板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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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8:55, , 4F
板主處份是 違者砍文不另行通知+劣文+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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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8:56, , 5F
"違者砍文不另行通知" <-這處罰正常, 無異議.
09/18 18:56, 5F

09/18 18:57, , 6F
但劣文與水桶 的罰則著實不妥
09/18 18:57, 6F

09/18 22:44, , 7F
多說無益!判決就是不當!BIKER板主公投修改板規就好
09/18 22:44, 7F

09/18 22:44, , 8F
不懂為什麼機車板的事要弄這麼複雜呢?
09/18 22:44, 8F

09/25 02:43, , 9F
我覺得這很奇怪,既然都知道可能會造成誤會了,也是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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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2:44, , 10F
這誤會所造成的,除了版規外,處罰不用修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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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2:44, , 11F
不然也不用像你說的,需要修改版規了吧?因為被誤導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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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2:44, , 12F
用者不只一個呀..
09/25 02:44, 12F

09/25 22:29, , 13F
樓上看到我所要講的了! 可惜biker板主並不認為有錯
09/25 22:29, 13F

09/25 22:31, , 14F
判決有誤 理當更改判決卻不更改,板友權益誰能申張?
09/25 22:31, 14F

09/25 22:33, , 15F
09/25 22:33, 15F

09/25 22:37, , 16F
biker板主群對板規解釋有誤, 小組長還認為biker板主引用
09/25 22:37, 16F

09/25 22:38, , 17F
"誤解"的板規處分板友有理... 好好想想啊
09/25 22:38,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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