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OG設劣文3篇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lilacia)時間15年前 (2010/05/24 0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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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bi (Prince Siegfried)》之銘言: : ※ 引述《lilacia (lilacia)》之銘言: : : 因為ebi常常說 判例是認定標準 : : 我是把ebi有針對版規10解釋的地方(判例)提出來而已 : : 沒有要針對這篇討論的意思 對這篇的裁決 我並未提出任何意見 : 我說過會參考判例,判例可作為執行版規上的參考 : 請問這句話有什麼問題嗎? : 在我指出你誤植本人說過的話,企圖混淆視聽,現在你對參考判例又有意見了嗎 : dog版3/5後並無鬧版事件,對於版規10我在組務版答辯也已充分說明 : 為什麼完全一樣的內容要帶到dog版上引戰鬧版呢?你不懂得尊重裁決嗎? 我沒意見 舉案例 是說 版規10的說明 只有這些 我並沒有鬧版事實 如果有 請問版主 是哪一句? 我已經在第一篇回覆文中說明 版主對於版規10的說明 不一致的部分 (本版文章篇數960 綠字部分) 這沒有什麼不能討論或難以回答的 版主有時候也會主動的跟版友討論版務 我回文 也是針對版主有回答 我再做回覆 並非自己一人亂唱... 版主在組務版 對於版規10的解釋 只有案例兩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2.225 ※ 編輯: lilacia 來自: 114.44.182.225 (05/24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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