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OG設劣文3篇
※ 引述《lilacia (lilacia)》之銘言:
: DOG版主依版規十 劣退我的文章三篇
: 有寫信溝通詢問
: 但是版主回覆太長了 無法依版規十 簡單扼要的定義 直接向我說明
: 我無法理解劣退原因 想在此請版主解釋
: 以下三篇
因為申訴人lilacia違反dog版版規10,轉貼dog版版規10如下:
十. 凡刊登文章(或推文)挑釁、引起爭端、破壞看板秩序,因而干擾版友閱讀
者皆視同引戰,如發現以上情形,請版友立即來信檢舉,切勿加入戰局。
初犯警告 + 直接刪除文章 + 原文寄退
有引戰前科者劣退 + 永久水桶
以分身ID違反引戰版規者,如查獲該使用人所有ID一併視為累犯直接永久水桶
(申訴人lilacia違反版規10公告全文,轉貼於本篇答辯文最下方)
lilacia違反版規10的公告內容,已經將判決原因解釋的很清楚
之後的lilacia寄給我的申訴信,我也將篇數與段落詳細說明過了
lilacia再次違反版規10,依版規予以劣退+永久水桶的原因如下:
1. 被檢舉人曾違反版規16項,非經當事人同意大量轉貼私人信件(#1BaCDwfU)
本案違規明確,被檢舉人卻以不服判決為由,藉機刊登引戰文鬧版。
對應劣退文-(原 文章代碼: #1Buaunq 篇)
然後公佈信件 就被水桶了一個月 說公布私信...
哀 跟版主討論版規 刊版秩序的文章 我當作板務 被當成私信...
太可怕了 以後我檢舉版友 會在版面上公開...
不然一個版主私下胡搞 一個版主有跟沒有一樣....
說實在的 檢舉制度 只有當事人檢舉 那應該跟公開了沒兩樣吧
2. 關於鎖文標準,版規10之解釋,被檢舉人已於(3/3)至組務版提出申訴,
全案已獲小組長裁決並公告於組務版909篇。
若不服裁決,尊重其意願原可循管道再提出上訴,被檢舉人選擇重回
版上刊登引戰文已經是不良示範;更甚者,在引戰文中,續以斷章取義
,渾淆視聽的方式扭曲裁決,誤導版友,引戰鬧版意圖明確。
對應劣退文-(原文章代碼: #1BufuWYj 、 #1BufwGob 全篇)
關於版規10的執行標準,本人已於組務版答辯,全案已有裁決結果
一模一樣答辯內容,完全一致的執行標準,從未搖擺
lilacia不服判決又再帶回dog版上引戰
甚至對於小組長判決全文斷章取義,有誤導版友之虞
故本人依其引戰事實,判定lilacia違反版規10
由於lilacia已有違反版規10記錄一次
所以依版規10『有引戰前科者劣退 + 永久水桶』處分
本人已答辯完畢,有勞小組長處理了,謝謝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標題 [公告] lilacia 引戰、鬧版 永久水桶
時間 Fri May 7 12:02: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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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方式: 2位版友來信檢舉
被檢舉ID: lilacia
違規事項: 違反版規第十項,刊登引戰文挑釁、引起爭端、破壞看板秩序
被檢舉人已有前科一次(#1BaCHh05)
此次為再犯,依版規十處以永久水桶,
引戰文三篇劣退(#1BuaunqJ、#1BufuWYj、#1BufwGob)
檢舉理由: 1. 被檢舉人曾違反版規16項,非經當事人同意大量轉貼私人信件(#1BaCDwfU)
本案違規明確,被檢舉人卻以不服判決為由,藉機刊登引戰文鬧版。
2. 關於鎖文標準,版規10之解釋,被檢舉人已於(3/3)至組務版提出申訴,
全案已獲小組長裁決並公告於組務版909篇。
若不服裁決,尊重其意願原可循管道再提出上訴,被檢舉人選擇重回
版上刊登引戰文已經是不良示範;更甚者,在引戰文中,續以斷章取義
,渾淆視聽的方式扭曲裁決,誤導版友,引戰鬧版意圖明確。
附: 被檢舉人至組務版(版名: L_RelaxEnjoy)申訴篇數:
No. 876(#1BZHHXai)~899(#1BZd2qaa)
小組長裁決公告原文(#1Ba9AvDs)
小組長裁決原文亦可參考本版轉文(#1Bughlq7)
相關證據:
(1) 被檢舉者狀態:
《ID暱稱》lilacia (lilacia)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661 次 《有效文章》78 篇 (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5/06/2010 22:16:41 Thu 《上次故鄉》114.42.194.81
(2) 違規事件所在篇數,違規內容:
違規原文已劣退,違規原文內容詳見以下
(原 #1BuaunqJ)
作者 lilacia (lilacia) 看板 dog
標題 [建議] 拍拍文
時間 Thu May 6 13:05:5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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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我覺得是在討論 可是不知道版主為什麼鎖文了...
不知道是不想讓人討論? 還是希望有版友另發文串?
我覺得有必要重新定義一下拍拍文
用拍拍PO發文 有人說是濫用拍拍文
不過文章分類又不多 就那幾項
拍拍文應該算是構成狗板的一種文章形式
看了一下 拍拍文 就是抒發自己不愉快想法
不要有人在此文章中酸人 批評 重傷 攻擊之類的...
(而不是一定要版友拍拍的意思...)
卻反而變成 讓愛指責他人的版友 多一項酸人的理由
不僅沒效果 而且效果恰恰相反
我覺得是不應該要重新定義一下 或規範一下拍拍文呢?
或公告一下請版友注意呢?
沒拍拍文 好像還比有拍拍文更和諧
千勸萬勸 請版主要遵守版規好嗎...
那種引戰的 亂酸的 挑釁的 亂版的
跟版主檢舉了幾十次 都不願意抓啦 該抓的不是應該"主動"抓嗎
好意檢舉版友 提醒版主 板主還拿一堆不相關的事酸回來~~~
所有的檢舉 都是根據之前沒判過 沒判例 所以不應該判
也不願意照版規走....
然後公佈信件 就被水桶了一個月 說公布私信...
哀 跟版主討論版規 刊版秩序的文章 我當作板務 被當成私信...
太可怕了 以後我檢舉版友 會在版面上公開...
不然一個版主私下胡搞 一個版主有跟沒有一樣....
說實在的 檢舉制度 只有當事人檢舉 那應該跟公開了沒兩樣吧
感覺定了版規 卻毫無用處
人好 不願意檢舉他人的版友
膽小 不敢檢舉的人
臉皮薄 不好意思得罪他人的版友
在本版真的是超弱勢族群耶....
最後 拜託拜託 請大家就事論事 別為反而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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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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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1BufuWYj)
作者 lilacia (lilacia) 看板 dog
標題 Re: [建議] 拍拍文
時間 Thu May 6 18:46:5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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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bi (Prince Siegfried)》之銘言:
: ※ 引述《lilacia (lilacia)》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回覆與本人有關的部份
: : 千勸萬勸 請版主要遵守版規好嗎...
: : 那種引戰的 亂酸的 挑釁的 亂版的
: : 跟版主檢舉了幾十次 都不願意抓啦 該抓的不是應該"主動"抓嗎
: : 好意檢舉版友 提醒版主 板主還拿一堆不相關的事酸回來~~~
: : 所有的檢舉 都是根據之前沒判過 沒判例 所以不應該判
: : 也不願意照版規走....
: 我照版規走,而且嚴守一定的標準執行
: 被判定版規10有一定的標準,當日我在組務版怎麼答辯,我在這邊就會堅持同樣的做法
: 1. 公開點明多位版友嗆聲(重點不是點了哪幾位,而是在於"點名嗆聲"這個行為)
: 2. 公開詆毀版主執行版務
: 3. 挑釁版規
: 4. 在多篇文章內推文挑釁,製造爭議
板主要不要看一下版規?
明明挑釁、引戰、亂版、干擾閱讀才是真正的版規10規範...
1.公開點名多位版友嗆聲??這是哪條??挑釁?亂版? 還是干擾閱讀??? 版規無此項
2.公開詆毀版主執行板務~~>完全沒有這一條 是怕權威被挑戰 無法獨裁嗎?
並未有人詆毀版主執行職務 而是版主沒按版規執事
3.有人對我出言挑釁 你為了可以不抓 所以挑釁版友不算 挑釁版規才算?
挑釁版規的是誰?
版規10明明是引戰條文 為什麼全部都是變成版主的權力維護文?
不准人批評 批評算引戰? 板主不願意收受建議嗎
4.多篇文章推文挑釁 我曾檢舉 板主您並未受理 因為你的反駁理由是要你說的1一樣
4 並不在你的標準內
: : 然後公佈信件 就被水桶了一個月 說公布私信...
: 反應版務用的是站內信功能,本來也同時具備私人信件的特性
: 你要把溝通過程全部公諸於dog版,不是不可以,您可以先寫信徵得我的同意
: 在版上轉貼數十封信件,不好意思,這不是個版
: 卡卡獸出現: http://ppt.cc/tRww
: PTT哪個看板可任版友轉錄數十封信件而不做處理,麻煩您告知一下,我想去參觀參觀
: 轉貼數十封信件+非經當事人同意公佈私信
: 原本我可以直接處理的,但第一次我選擇在推文提醒(#1BaAlRcR)
: 可是您仍執意要貼出私人信件,所以才有後續的處置
: 詳情請參考本版公告文 #1BaCDwfU
: 至於本人有沒有盡心盡力與版友溝通版務
: 也可以參考同篇公告文內容 #1BaCDwfU
是的 所以我認為 檢舉文應該要PO在板上
我想這就沒有問題了
我認為板務沒有必要私下討論...以免面臨相同的窘境...
: : 哀 跟版主討論版規 刊版秩序的文章 我當作板務 被當成私信...
: : 太可怕了 以後我檢舉版友 會在版面上公開...
: : 不然一個版主私下胡搞 一個版主有跟沒有一樣....
: 所有檢舉信 我都會存在版主工作區以備不時之須
: 有時單一檢舉人甚至信件來回多達30、40封,也依樣比照辦理
: 若走到申訴,組務版我也去答辯,做版主能做的我已經盡力了
: 之前的申訴case,小組長裁定如下:
: 且最終板主有回覆信件 有受理案件 也有其說明 "公告水桶處分"
: 對於板主的裁定 對板規的執行與解釋 皆無怠職違規之處
: 組方對板主的裁定認可
: (完整裁定請詳見 L_RelaxEnjoy 組務版,No.909,文章代碼:#1Ba9AvDs )
小組長建議您 要主動管板
但版主任由爭議擴大 任由酸人 攻擊 挑釁各種情形發生 都不加勸阻
直到有人反應 板主才覺得有需要處理 板主是不是太被動?
或者在執行版規上 太有選擇性?
: : 說實在的 檢舉制度 只有當事人檢舉 那應該跟公開了沒兩樣吧
: : 感覺定了版規 卻毫無用處
: : 人好 不願意檢舉他人的版友
: : 膽小 不敢檢舉的人
: : 臉皮薄 不好意思得罪他人的版友
: : 在本版真的是超弱勢族群耶....
: : 最後 拜託拜託 請大家就事論事 別為反而反了....
: 關於申訴過程,以及申訴過程中的紛紛擾擾,或對本人的不實指控
: 建議大家可以去組務版(版名: L_RelaxEnjoy)參考全部過程
並無不實指控
小組長沒有介入板務的權力
故 小組長的建議是 請提罷免
說真的 養狗狗的人應該非常之多 怎麼討論狗狗的文章會是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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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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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bi 來自: 123.194.160.142 (05/23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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