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hotp板板主boyo不當水桶,及口出惡言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我是5566)時間16年前 (2008/08/02 04: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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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S (大家要乖啦)》之銘言: : 本案已結 : 除非有浸水桶證據文 : 否則其他回文一律禁止!!! : 要對罵要溝通請自己信箱解決 現在已經不是『要對罵』的問題, 現在是『已經』發生了『單方』的罵人。 如果說, 用已結案, boyo 就可以在板上大罵起來, 這樣還是抵觸罵人條規的。 SES這樣應該還是要處理吧? : 不要占用組務板面爭執 : 違者一律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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