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判決
依據 #1SPjZRS5 (L_LifePlan)
(三) 申訴相關
1.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
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若被刪文,請向板主申請提供)。
二、板主公告。
三、溝通記錄(站內信或熱線水球記錄)。
4. 申訴相關證據,請於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T更改文章標題,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
[證01] 不服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原文)
[證02] 不服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公告)
[證03] 不服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信件)
01為原文,02為處分公告,之後為溝通文件,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由於本申訴案未見小組規所規定之檢附要件,
若仍欲提出申訴請於三日內 (至 2024/04/17 16:00前)
補足上述附件:板主公告
逾期申訴案不予受理,若仍要申訴請將附件補齊後再行提出。
[註]
若仍在水桶中無法轉該看板之處分公告,
請於欲轉錄文章前,按大寫F,輸入自己ID,先轉到信箱。再到信箱 ctrl+x 轉錄到本板。
本文於文章發出後轉寄給申訴人 ruye。
※ 引述《ruye ( )》之銘言:
: 申訴人:ruye
: 看板板名:Lifeismoney
: 被申訴人:Lifeismoney板板主finhisky
: 申訴訴求:
: https://i.imgur.com/lEFrxpg.jpeg
: 由Lifeismoney板板規(113.4.5修訂)中,
: 板規1-10-3
: 3.發文者不得於文章中張貼推薦碼或明示、暗示徵求推薦碼,且發文者須於發文後12小時
: ,始得推文推薦碼或徵求推薦碼。
: 申訴內容:
: 我沒有徵推薦碼,是我4/12發第一篇Line Mobile分享文後,
: 在一天內有好多人自願來站內信想索取後,
: 我在4/13第二篇分享文公開回覆(之後同步增補於第一篇):
: 若網友鄉民看得起我且有需要,我願提供,可來信私我。
: 且我回覆可在私信中「提供、給予」推薦碼,也不是「徵求」推薦碼,
: 也沒有「張貼」推薦碼,也沒有「徵求」推薦碼。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
: 申訴案不予受理。
:
: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 [證02]二、板主公告。
: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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