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insurance版 wangseja之水桶判決

看板L_LifePlan作者 (0+9+1+9+2+7+1+1+8+1)時間9年前 (2015/07/20 21:37),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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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煩勞群組長百忙之中來信,尚請見諒。 7/10發出公告當日即回覆要求說明 7/16第二次寄信也未於72小時內說明疑義 兩位板主皆是相同狀況 : 首先,本案懲處方式同保險板上公告所述,查mcintyre於文章(https://goo.gl/i97amc) : 推文中,指稱「若要說某W我只能說他就也只能在某版逞威風啊」(推文處) : 經與推文參與鄉民beriaura洽詢(客觀第3人),非僅個人主觀認為所指 僅由第三人之"一人"推論論定,太過草率,請問群組長是否可由推文 內容知道是誰 其次,由推文的相對人beriaura來說明,你如何可證明他的認定是正確無誤 且不會挾怨報復陷害? 如何證明beriaura的認定跟我說明的相同的? 另請群組長去查詢時間的問題 1.推文擷取的時間為20:37 2.約在20:49~20:50即斷斷續續不能推文 3.站內信說明保險板水桶30日的時間是20:51:12 4.該篇文章之推文說明水桶時間是20:52 這麼短的時間就能這麼快的"非主觀" 判斷, 令我覺得事情真不單純啊! : 為本人(即某板=Insurance板 某w=wangseja),如認有必要,可另去函向beriaura : 確認,「或」由mcintyre本人明確將「某板某w為何人?」所指何人做說明,併同 : 將前後文中之「→ beriaura: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你忘記了嗎?」 : 所稱之「管理學會的文章」所在之板面,應由mcintyre一併明確指出。 保險板應為討論版,且PTT為匿名發言性質,除非牽扯到犯罪時 任何鄉民有需要去證明意指為何?一定要指名道姓說誰OOXX嗎? 且學會文章只有一篇,我們兩個講的會是同一篇? 麻煩請你證明? : 次按板規2,「文章或推文請勿偏離主旨或是個人間的爭執」,如某板某w為本人wangseja : ,推文即屬與本人(個人)過去水桶之不快(爭執)所延伸之怨言;縱某板某w非本人, : 推文亦「完全」偏離該文討主旨([討論] 既往症詢問 <-- 主題要旨 ),即屬非討論此 : 主題所為之非必要批判字眼。 : 再按板規5尚有規定「禁止攻擊性或歧視性字句... 挑釁、引戰、侮辱、謾罵...。」 若是如此,起頭推文為誰? 只水桶本人是否也代表是挾怨報復? 不公正不客觀不是第一次了! 若要說違反該板規,板主自己違反板規第5條,在此也向群組長檢舉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32828160.A.F48.html 版主自行違反板規應該怎麼處理呢? : 其使用之字眼「拿那邊文章給某國立法律系教授看過都說亂扯」,難認非對於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之歧視,兩相權衡擇板規2,實屬輕罰, 已在第一次站內信說明,實際生活上的經歷何來歧視,推文說明經歷 還要被水桶,這在PTT是多麼恐怖啊!且再次請你證明我講的跟你 說的是同一文章,另那邊文章只會有一篇嗎? 縱使是同一篇,你是相對人,代表該協會該核保醫生嗎? 最後以上的W板主的說明,為什麼第一次站內信不回,第二次站內信也不回 需要勞駕到群組長才要出來說明,到底抱持的什麼心態?? ※ 編輯: mcintyre (59.115.69.8), 07/20/2015 21:56:13 ※ 編輯: mcintyre (59.115.69.8), 07/20/2015 2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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