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投訴fund版主執法不公 (經溝通無效而上訴)

看板L_LifePlan作者 (離家)時間18年前 (2008/01/16 08:58),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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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hieChen (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之銘言: 首先 組務暫停兩天 請RC等個幾天 不要這麼急 第二 叫你補上(跟版主溝通的)資料(證據) 在哪?! 跟版主申訴也需要正式寄信申請 通常需要三天的郵件往返 怎麼早上說要跟版主申訴 晚上你就說已經溝通過 請問資料在哪 怎麼沒有補上 (寄給版主的信 版主的回信在哪?) 版主發的公投文章不能算是溝通證據 所以還是不予受理 謝謝 年輕人不要一知半解就出來闖天下 現在不是民國五六十年 年輕人究竟是年輕人 感謝Allan545提示故在此補充第三點 第三點 依據l_lifeplan版 604 606 607 608文 604 s 6/29 RichieChen □ [申訴] fund版主coldshawn判決不公 606 27 7/02 Junchoon R: [申訴] fund版主coldshawn判決不公 607 7/05 RichieChen □ [申訴] fund板主coldshawn 公開煽動挑釁並限制 … 608 6 7/05 coldshawn R: [申訴] fund板主coldshawn 公開煽動挑釁並限制 … RC從 Fri Jun 29 12:56:50 2007開始申訴 前FUND版版主 前代組務長Junchoon的判決 RC的文章及所有相關推文 應該可以提供ABC判斷

01/16 13:42, , 1F
RC他 年輕人究竟是年輕人
01/16 13:42, 1F

01/16 13:43, , 2F
挖賽 你在這邊的文章很多 還檢舉以前的版主耶 真風光
01/16 13:43, 2F

01/16 13:44, , 3F
花那麼多時間打字寫信 人生有何意義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01/16 13:44, 3F

01/16 17:33, , 4F
RC改文 害我的第二點...
01/16 17:33, 4F
※ 編輯: OutOfHome 來自: 123.193.164.189 (06/09 01:41)
文章代碼(AID): #17ZLQj-8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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