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投訴fund版主執法不公 (經溝通無效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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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RC 以下的不是你寫的不然是誰寫的? 資料來源:google. ---------------------------------------------------. 作者:Mild Seven Everyday 日期:2007/10/18 時間:02:45 發言順序:17. 內文:. 各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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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組務暫停兩天 請RC等個幾天 不要這麼急. 第二 叫你補上(跟版主溝通的)資料(證據) 在哪?!. 跟版主申訴也需要正式寄信申請 通常需要三天的郵件往返. 怎麼早上說要跟版主申訴 晚上你就說已經溝通過. 請問資料在哪 怎麼沒有補上 (寄給版主的信 版主的回信在哪?). 版主發的公投文章不能算是
(還有3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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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小組長已和版主溝通,但版主卻沒有針對我提出質疑. 以哪條版規浸我水桶..本人並沒有違反版規. 溝通內容. 作者 Soccerfan (財富人生,人生財富). 標題 Re: [通告] 請說明為什麼浸我水桶. 時間 Wed Jan 16 01:51:25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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