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reerPlan版主OrcaLee之警告
※ 引述《abc61061 (勞碌奔波)》之銘言:
: ※ 引述《pk0943 (.)》之銘言:
: : 作者 OrcaLee (就讓錯純粹) 看板 CareerPlan
: : 標題 [公告] 請PK0943注意
: : 時間 Thu Sep 13 13:31:16 2007
: : ───────────────────────────────────────
: : 有板友來信檢舉你的推文
: : 偏離原PO的主題
: : 下次請慎重推文
: : 再犯水桶一年
: 對於板主的判決不服,請先向板主提出。
: 討論未果再來申訴。
已有寄信向版主提出,但討論未果
版主回信是認為我違反版規第12條
12 並非就原po問題給予意見,僅為個人「理念」屢次宣導發表者(發文及推文)
,刪文再加水桶兩個月 刪文後再犯,水桶4個月
屢犯者不排除加重水桶責罰及給予劣文。
我認為我自己沒違反版規
我並不是為個人理念宣導,我並非公職補習班之工作人員
而且我是有提供原po解決問題之方法
雖然原po一開始是覺得他想闖闖,去做助理
但是我除了跟他說公職可以考慮外
也跟他說了助理被取代性高,且薪水也低
原po在本文中也有提及到錢的問題,所以沒辦法唸研究所
我建議他可以選擇考公職,然後以後可以用公家補助唸研究所
這樣有錯嗎?
我覺得版主OrcaLee這樣警告
已是文字獄及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之自由
而以下公告文中,眾版友推文的意見
希望小版主也可參考之
16777 !64 9/13 OrcaLee □ [公告] 請PK0943注意
請小組長裁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13.24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