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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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想眾版主/組長們在想要參選上任這職位前也知道這一點。. 所以不也說了嗎?若有覺得受委屈或是不值時,何不自請去職呢?. 無論是創業版或是 ptt 上其他諸多看版,從來都不是非某某人當版主不可。. 難道因為有熱情,因為"自詡志工",就可以佔著茅坑然後不拉屎嗎?. 我在檢舉與質疑版主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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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很多人可能都忘記板主是「志工職」,. 板主有自己的家庭、事業和生活,批踢踢或許只是板主生命中的一小部分,. 批踢踢不是法庭,即便被說是社會的縮影,但批踢踢依舊不是社會,而是論壇,. 我們做組務的,要求板主做這做那,要求他們多久之內回信,. 是為了保障使用者的言論自由,防止權利受侵害,.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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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就第三點做討論:. 一般一個申訴案的完整程序如下. 事件 相關規定. 去信版主檢舉 1. 72小時之內 回覆使用者. 2. 7天內 文章可檢舉但不判決. 14天內 文章已屬結案,不再受理檢舉. 到組務版提出申訴/檢舉 申訴者需於 72小時之內附上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版主答辯 72小時之內 於版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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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明了. 根據小組長列出的幾點. 做以下回覆. 第一三項為小組長的敘述不多加贅述. 第二項的部分. 在oca附上的證據1-1中我就有說明. 對照前後文. 我並不認為hala932是人身攻擊. 來信溝通後. 而oca也沒有附上更多證據. 僅回信質疑版主判決. 另就oca的檢舉部分. 1.. 我在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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