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檢舉 MOONY135, s89227 二位版主失職

看板L_LifeJob作者 (nay)時間3年前 (2020/09/06 02: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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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ay75504 信箱] 作者: MOONY135 (談無慾) 標題: Re: [公告] 本板板規 2017/4/10更新 時間: Sat Jul 25 12:28:20 2020 ※ 引述《May75504 (nay)》之銘言: : 請問貴版兩位版主 : 當初你們放縱那些文章抹黑17直播和電商團隊 : 後來CHINAZZZ被抓到是假員工 跟17和同事道歉了 : 前幾天問了同事 他也說有請你們移除那些抹黑栽贓文 : 請問你們裝死不處理是什麼居心? lion的確是有請我們幫忙移除文章 記得當時有回應 (但是在被抓出來是假員工之前) 我記得我當時的回應是 """在還沒確認是不是真的之前 沒打算亂刪除文章 and 請lion去提告 等到真的法律認證之後再來處理文章""" 我們畢竟不是在裡面工作的員工難分真假 之前佳格科技也有發生類似的狀況想請版主代發 同樣的 我們也沒有幫那位員工發信處理 大致上我當初的回應如下面所述 =================== 我重申我個人的立場 我不會去禁止任何公司發徵才文 但我會讓前面的紀錄可查 所以我也不會讓文章消失 網路上還是查的到 =================== 至於17已經證實chinazzz不是真實的員工 所以要還lino清白這部分 我還是不傾向砍文章 但也許可以用特殊方法處理 例如lion的最後一篇置底半年之類的 : : 一般板規: : : 【1】 勿發表 "無關" 軟體業之 : : 1.文章 2.推噓文,註解文(推文從寬認定) : : 處罰:第一次刪文警告,嚴重者劣退,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 : 本版不禁止與資訊產業相關之政治文,是否相關之標準以版務裁定為主。 : : 亦請發文時盡量略為敘述政治內容與資訊產業之"直接"相關性以免爭議。 : : (2014/4/15 依據使用者投票結果 #1JHr3amX 增訂) : : 【2】 發文、推文時對事不對人,勿人身攻擊 : : 處罰:第一次警告雙方,並刪除不當言詞,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 : 嚴重者,水桶一年,累犯加重處罰。 : : 【3】 勿發表未滿40字,不滿三行內容(編輯後不滿仍算違規) : : 勿推圖形文,勿連續推相同語意與類似文章與推文 : : 處罰:同版規1 : : 【4】 禁止修他人推文。 : : 除以下情況以外,嚴禁「刻意」修掉他人推文。 : : 1.已事先在文章內文或使用者推文前推文聲明特定帳號不得推文。 : : 2.因系統因素造成推文被修掉。(使用者申訴板務透過系統紀錄認定) : : 3.張爸推文 : : 4.使用者自行要求刪除推文 (2011/7/17修訂) : : 處罰:初犯水桶三天,累犯者七天。 : : 補註:如果認為使用者推文有人身攻擊的情況屬版規一範疇, : : 請向板務提出申訴,由板務裁決;勿自行修推文。 : : 【5】 勿徵求取得盜版軟體,轉錄文章須經作者同意(智慧財產條款) : : 處罰:初犯刪文處分並水桶一個月,累犯第二次半年,第三次永久水桶。 : : 看板投票發起辦法:(2014/4/15 增訂) : : 【6】 禁止非學術問卷,學術問卷採審核機制,請站內信板主審核後再行貼文 : : 【7】 面試心得文需附上面試期間 例如:2016年 5月-7月 以不透漏個人隱私為原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80.166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y75504 (161.117.41.5 新加坡), 09/06/2020 02:23:51
文章代碼(AID): #1VKzUuhE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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