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ech_Job版版主joh

看板L_LifeJob作者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時間9年前 (2016/06/09 00:32),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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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schizophrena 被申訴人:joh 看板板名:Tech_Job 判決內容: #1NLvfEqv (Tech_Job) 申訴訴求: 1. 對版友違反版規所規訂事項, 明確表達不想知道之版主處以惰勤不適任之處份 已違反站規, 違背其版主義務. 2. 其把針對管版版務之討論當作爭吵處以版規 並把版友的質疑鎖文. #1NLc-Jwh (已被版主刪除) 3. 對joh版主其間所有判決案重新檢視, 並明確定義回應推文何屬挑興 避免日後爭議. 4. 建立版務討論看版, 避免版主將討論版務當作爭吵任意水桶. 5. 判決公告文不得鎖文, 必須讓版友可以針對判決批評討論. 6. 針對joh以其他非版規所禁止之事項混為其水桶版友的理由之判決 重新檢討, 並追究其不作為之責任. (joh版主將schizophrena和其於推文爭論版務管理 (版規並未禁止) 解釋為 schizophrena不停止和oneheat之爭論) 此為版主管理版面之不當行為 依照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第十五條 向小組長提出檢舉其管理看版不當行為. 申訴理由: 1. Tech_Job版之版規第二條有明確指出禁止以ID挑興 而oneheat版友於申訴人schizophrena未參與討論之文章 (#1NLZglu3) 推文中點名schizophrena 明顯挑興, 版主並未於其文章中警告制止 (違反站規中版主之責任) 2. schizophrena在被點名挑興後, 由於版主並未處理 schizophrena行使自我保護之權力, 針對oneheat所點名之部份 截取推文回應, (#1NLc-Jwh) 版主對此警告, 並發公告強調截取推文之不當 但並未針對版規所規訂之挑興行為有任何作為. (違反站規中版主之責任) 3. 而在joh版主於#1NLc-Jwh推文警告後 schizophrena早已不再跟oneheat有爭吵 是針對管版挑興事項請版主注意 並請版主於公告文中警告 版主以此為理由說我還不停止, 並傳來極具指揮性的訊息 ★joh 叫你就此打住就是就此打住,別再吵,你還不懂嗎? [06/07/2016 20:23:51] 要求我不要再繼續討論版務 而Tech_Job版沒有其他版面可供版務討論 於版主推文以下作版務討論版規亦未禁止 但版主卻以此作為不停止爭吵, 認為違反版規. 為何跟版主討論管版事務會被水桶? 這已經完全違反一個版主應有的責任和義務. 而在這之中亦有其他版友看不下去, 質問為何版主不去挑興推文的原文中警告 反而對因版主怠勤而行使自我保護權力的版友作警告? 可是版主勸流於情緒直接鎖文禁止討論. 連版主的管版事務都不准版友討論, 除了怠勤, 更是專權, 明顯不適任. 4. 事後schizophrena寄信予joh溝通, joh竟在開頭幾句就以 ★joh 我一點都不想知道你跟誰有怨,我也不想知道你推文被挑釁 [06/08/2016 12:42:51] 明顯表達其怠惰職務的意圖 依照站規, 版主之責任第一條: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試問, 版規明顯禁止之事項, 為何版主可以不想知道? 不想知道, 如何依站規負起盡快處理的責任? 不想知道, 如何有接下去的判定? 由此可見, joh已經違反站規且不執行版規 請組務人員給予版主怠勤相關處置. 5. 在爾後的信件中, 我明顯地表達我願意溝通的意願 然而由於非在公開版面, 在私下我必須確認joh是以版主的身份在跟我討論 以維護我自身權益. 然而joh先開條件說我如果再如何如何, 他就當我沒有溝通意願 而我也對等提出, 他必須明確承認他是以版主身份跟我私下對話 否則我就認定他沒有溝通意願. 至本申訴文發出為止 joh尚未表達他是以版主的身份跟我討論 名不正而言不順, 至今他並未表達他是以版主身份跟我私下討論 所以現在Tech_job版版主並無跟我溝通的意願, 故走申訴管道. 6. 版主認定schizophrena挑興是因為其針對推文回應 然而在同系列的文章#1NLdLyS0 (Tech_Job) 一樣是針對我的文在回應 #1NL3NKiP (Tech_Job) 也是針對推文回應. 版主若發現有挑興是可以被警告的, 於版規也有規訂 但是這些文章版主並無處理 畢竟都是同系列文章 截取推文回應是否就屬於挑興版主並無一統一判決標準. 雖然尊重版主裁量權, 但由於joh版主已表明了不想知道是否有版友被挑興 其判決已經完全流於個人情緒, 不適合擔任看版管理一職, 其過去之判決 亦有必須重新檢視的必要. 7. joh版主於 政黑檢舉版 (HateP_Picket) #1KPCRFIW (HateP_Picket) #1KuNfsXv (HateP_Picket) #1Kzccp50 (HateP_Picket) #1K-6Yc3G (HateP_Picket) 有大量檢舉其他版友點名挑興的文章, 足以證明joh版主其 智能及認知狀態 是可以 知道 並 主動 發現版友的點名挑興行為的 然而 卻在擔任Tech_Job版主時明確表達其不想知道, 完全無視版規中所禁止事項, 而且版規中有版主發現條款, 於#1NLc-Jwh推文中, schizophrena也有把挑興推文指出, 並請版主去看 但是版主竟然於原文中沒有任何的警告 還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任意推論oneheat已經看到他的警告所以停了. 為何版主知道oneheat不是沒來看? 或是不想回? 這點joh版主尚未回應, 希望可以得到明確回應. 管版流於其個人情緒, 明顯怠勤失職. 8. 於joh制止爭吵之推文後 schizophrena亦告知其oneheat之點名挑興行為 並要求其至原點名挑興之文中制止其點名挑興之行為 joh版主以 他自己會處理 版規有之事務不再重述之理由 以打太極方式拒絕schizophrena之要求 並在oneheat已承認其點名挑興對象是schizophrena後 還在幫oneheat開脫其點名挑興之行為 不願意針對oneheat之行為有警告制止 (例如: sch不一定是指schizophrena) 明顯違反站規中版主必須執行版規之責任的部份 明顯忽略oneheat於schizophrena無參與之原始文章中點名挑興之行為 完全以後續schizophrena為了版主不作為之自我救濟行為作為其判定 認為schizophrena 和 oneheat爭吵 為何oneheat於原始文章之點名挑興無單獨之判決? 為何和版主的爭論可以和oneheat的爭論混在一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65403527.A.952.html ※ 編輯: schizophrena (123.195.18.94), 06/09/2016 23:19:57 ※ 編輯: schizophrena (123.195.18.94), 06/09/2016 23:43:59 ※ 編輯: schizophrena (123.195.18.94), 06/09/2016 23:46:18
文章代碼(AID): #1NM4Y7bI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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