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Tech_Job版版主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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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時間9年前 (2016/06/12 04: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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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1.不受理. 理由. 如板規已有規定,即依板規處理,如使用者覺得板主個人主觀意識部份. 小組不納入考量,僅單純檢視是否與板規相符. --. 雖然是紅燈,他還是很自然地加入了前面過馬路的人群。. 嘿嘿...警察來偷拍也無所謂,到時候不可能罰我一個,反正大家都……. 「大家?!」. 他愕然停住,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時間9年前 (2016/06/09 14:08),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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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此說法極為不妥. 明顯表達出其不作為之情況. 版規二的精神就是, 可以辯識出是誰的點名挑興就是禁止.. 難道版主此作為是在鼓勵大家以暗示的方式點名挑興?. 當大家都看得出來的暗示, 之後再來詭辯?. 例如 點名obov變成 ob"_"ov 可不可以主張這是個表情符號不是點名obov?. 為何可以
(還有109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時間9年前 (2016/06/09 13: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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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補充版主不作為. 混淆針對主題推文回應和點名惡意攻擊之界限. #1NLZglu3 (Tech_Job). 明顯針對schizophrena攻擊的推文就已有兩句. 既然版主聲稱已調查, 為何同一篇文章沒有版主制止?. 因為schizophrena沒有在本篇回應, 所以推文挑興就可以不制止?. 版主
(還有13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時間9年前 (2016/06/09 13:49),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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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補充說明判決重點. 1.於證據1#1NL24dcU版主已經勸導,明顯當事人無法停止,且oneheat也在推文中跟. schizophrena爭吵,此為違反版規2的一證,以下為推文節錄. 2.證據2#1NLc-Jwh這篇schizophrena直接點名oneheat推文開戰,. 並稱"不敢回答是烏
(還有116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時間9年前 (2016/06/09 13:31),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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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 #1NLZglu3 (Tech_Job). 1. 整個尋釁過整是起於此篇oneheat於schizophrena並未參與討論之文章.. 由版主以下的解釋可以看到 版主完全忽略此篇oneheat的挑釁行為. 而schizophrena已經在證據二和版主討論管版事務時告知版主. 然而版主亦完全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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