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請求解除永久水桶

看板L_LifeJob作者 (蒼海一村民)時間9年前 (2014/12/26 23:25),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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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現任板主協助轉錄貴板 #1FnZb9XK 至組務板。 ※ 引述《q4587 (asd)》之銘言: : 申訴人:W007 : 被申訴人:kurosaki1986 : 看板板名:HomeTeach : 判決內容:永久水桶 : 文章代碼(AID):#1FnZb9XK : 申訴訴求:請求解除永久水桶 : 申訴理由: : 家教板前板主kurosaki1986對我的帳號w007永久水桶的理由,是我在上述文章中「公佈未 : 經過他人同意公佈站內信 水桶三個月 +挑釁 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已經四次了」。 : kurosaki1986對我永久水桶,到現在已經2年多,這段期間我一直無法理解,未經過他人同 : 意公佈站內信觸犯哪一條板規,經過現任板主的說明,我才知道確實有違反PTT的規定。 : 但是對於我因為在同一篇文章轉載3篇他人之文章,遭kurosaki1986認定違規3次,我有一 : 點疑惑。 : 因為kurosaki1986所制訂之板規(#19Xo5RXq),其中2條是「禁止個人資料回覆版上,第一 : 次水桶一個月,文章留精華區,再犯累犯處理。(處罰每次雙倍),第三次就永久水桶」、「版 : 上筆戰、挑釁、髒話(有任何不雅字雅),砍文收專區,第一次水桶一個月, 再犯永久水桶 : 。」,一篇文章也許有一句以上的挑釁或髒話,但是板規並未規定,一句挑釁或髒話就算 : 違規一次。 : 而上述板規會隨第一次、再犯、第三次而有越來越嚴厲之處分,而且不是一句就算違規一 : 次,我想kurosaki1986也是考量使用者可能不知道上述規範之行為已經違規,因此先以較輕 : 之處罰予以警告,讓不小心觸犯板規之使用者有機會改正。因此我認為在一篇文章轉載他人 : 之文章,依據上述板規之文義,應該是以違規一次計算。 : kurosaki1986以一篇文章就對我永久水桶,我認為已經與他制訂之板規牴觸,而且違背他 : 制訂板規之宗旨。板規應該是用來防止不正當行為之發生,而不是守株待兔,等著無知者上 : 鉤。 : 之前與老師聯繫發生不愉快,都是因為太過自以為是,沒有想到自己說的話對方會有什麼 : 感受。經過幾次糾紛,我終於覺悟,家教中心是服務業,與老師聯繫,必須注意語氣和表達 : 方式,避免產生糾紛。 : 因為之前的行為,我受到很大的教訓,個人也做了改變。對於前板主對我的處罰,我提出 : 上述看法,希望小組長認同,如果小組長不以為然,我還是請求 小組長,是否可以類似假釋 : 之方式,解除w007禁言的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10.8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Job/M.1419607501.A.6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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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在外地不方便使用電腦 請見諒 預計在周六晚上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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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那組務這邊代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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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小組長 另外該篇公告推文diego99有提供另外4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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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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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說明累犯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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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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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這篇我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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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小組長 將在近日盡速完成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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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dNtDRS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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