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請求解除永久水桶
申訴人:W007
被申訴人:kurosaki1986
看板板名:HomeTeach
判決內容:永久水桶
文章代碼(AID):#1FnZb9XK
申訴訴求:請求解除永久水桶
申訴理由:
家教板前板主kurosaki1986對我的帳號w007永久水桶的理由,是我在上述文章中「公佈未
經過他人同意公佈站內信 水桶三個月 +挑釁 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已經四次了」。
kurosaki1986對我永久水桶,到現在已經2年多,這段期間我一直無法理解,未經過他人同
意公佈站內信觸犯哪一條板規,經過現任板主的說明,我才知道確實有違反PTT的規定。
但是對於我因為在同一篇文章轉載3篇他人之文章,遭kurosaki1986認定違規3次,我有一
點疑惑。
因為kurosaki1986所制訂之板規(#19Xo5RXq),其中2條是「禁止個人資料回覆版上,第一
次水桶一個月,文章留精華區,再犯累犯處理。(處罰每次雙倍),第三次就永久水桶」、「版
上筆戰、挑釁、髒話(有任何不雅字雅),砍文收專區,第一次水桶一個月, 再犯永久水桶
。」,一篇文章也許有一句以上的挑釁或髒話,但是板規並未規定,一句挑釁或髒話就算
違規一次。
而上述板規會隨第一次、再犯、第三次而有越來越嚴厲之處分,而且不是一句就算違規一
次,我想kurosaki1986也是考量使用者可能不知道上述規範之行為已經違規,因此先以較輕
之處罰予以警告,讓不小心觸犯板規之使用者有機會改正。因此我認為在一篇文章轉載他人
之文章,依據上述板規之文義,應該是以違規一次計算。
kurosaki1986以一篇文章就對我永久水桶,我認為已經與他制訂之板規牴觸,而且違背他
制訂板規之宗旨。板規應該是用來防止不正當行為之發生,而不是守株待兔,等著無知者上
鉤。
之前與老師聯繫發生不愉快,都是因為太過自以為是,沒有想到自己說的話對方會有什麼
感受。經過幾次糾紛,我終於覺悟,家教中心是服務業,與老師聯繫,必須注意語氣和表達
方式,避免產生糾紛。
因為之前的行為,我受到很大的教訓,個人也做了改變。對於前板主對我的處罰,我提出
上述看法,希望小組長認同,如果小組長不以為然,我還是請求 小組長,是否可以類似假釋
之方式,解除w007禁言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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