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4-1

看板L_LifeJob作者 (nessun-dorma)時間10年前 (2013/10/13 20: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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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ca 信箱] 作者: oca (nessun-dorma) 標題: 幾件事情... 時間: Tue Sep 24 20:38:45 2013 1. #1IEQSqfQ (L_LifeJob) 此申訴案件判決結束。 我希望版主能重新對此案子做出裁決,無論是認為他沒違規或是有。 當然過去的申訴案件我已經看到了版主們在答辯時有太多事後的理由 我這邊會先針對你可能的回覆/不回覆理由進行說明: a. 8/28 新修定的版規 #1I7O3cvs (toberich) 10-1 & 10-2 個人並不認為適用於此封信,因為此案件的檢舉日是 9/9。 是因為版主群無回應,加上於組務端的申訴流程與討論,才會拖延到今日。 我從 9/9 開始就一直在等待版主群回應我該是否該處置此篇文章。 這個想法即便到了此次判決下來,我依然沒有改變過。 b. 8/28 新修定的版規 #1I7O3cvs (toberich) 10-3-a, 即便是上一次的檢舉,我亦不認為我有不合乎此檢舉規範。 請參考 #1IFCFCyP (L_LifeJob) 此篇文章。 文章代號:#1IBK5QjZ (toberich) 被申訴人:hala932 事由 :#1IEQSqfQ (L_LifeJob) 明明清楚寫到, 我個人認為被污篾以及人身攻擊。 證據 :#1IEQSqfQ (L_LifeJob) 清楚寫出了我認為被攻擊的語句。 文章標題:這部份的確是我當初檢舉信沒有寫到的地方。 但是個人非常質疑為何要刻意區分出文章代號 & 文章標題 有發生什麼往例是某個文章代號連結到兩篇不同文章可以分享嗎? 你要說只有文章標題卻沒有代號,還比較有可能搞錯篇文章 但是都有了文章代號卻在這種模糊點上不停的爭論,個人認為相當該被質疑。 若你依然要堅持此份論述的話,我將質疑你的版規訂立有問題, 刻意用一些非必要/重覆性的條款來築起高牆,以避免使用者行使某些權利。 基於以上,個人認為此檢舉應該自始 (9/9 #1IEQSqfQ (L_LifeJob)) 有效。 c. 再次提供幾位版主們過去的判例做為參考。 #1IA1Jlvt (L_LifeJob) 2. #1IB6-OrT (L_LifeJob) 此判決文發生在 9/8。 可以請問版主到底何時會針對此判決內容做出對應的處置? 9/8 時至今日 9/24 已經整整 16 天,請問版主是否真的如此之忙碌? 若目前尚未完成的話,又請問到底要多久才會完成? 小組組規 #1F-lJSoF (L_LifeJob) 二-5 有規定:(引用於後方) 若版主連續十日不上線管版,須請假,否則會影響板務運作。 若看版有複數版主存在,則至多可延長達十四日。 從此條規定可以清楚看出小組對於版主群是否有時間管版有一定程度要求。 試問:執行判決算不算是版務的工作之一? 試問:每天都有上線,但是超過法定上限的十四天卻不執行版務, 是不是一種變相的版務怠惰? 我不清楚,我也不在意你與另兩位前版主之前到底討論了哪些。 我只看到你這種遊走在組規邊緣地帶的行為一再發生。 申訴信要求你們討論完再回我,大家都說有討論只是沒想到沒人回? 判決要求之處置擺了整整十六天卻毫無動靜可言。 == (5) 板主若超過十天不克上線管板,需使用 [請假] 發文通知組務。 若超過十天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給予失職警告一次。     組務有權要求板主至組務板提出說明,並依照說明內容決定是否給予警告。     若該看板有複數板主存在,得延長至十四天未上線未請假方給予警告,     若其中一位板主達七天未上站,但有緊急議案需所有板主附議之情事,     餘下板主可申請先行批准議案,日後補附議,以免影響看板權益。 == 3. 個人相當無法接受的事情之一,就是已有多起申訴案,亦有多起糾正公告。 但是版主依然對於版規的執行相當的不主動。實際上 只要有觀察,就會曉得你每天都會上線:http://i.imgur.com/xKngdUp.png
只要有觀察,就會曉得你有在看版:http://i.imgur.com/hVdfpLO.png
(兩位前版主解任後,你依然有轉文/有刪文) 雖然每天都有上線,每天都有進版,口口聲聲說著對看版有心,要維護看版風氣 但是在 #1IFoEkfO (toberich) 此篇文章中,再度看到了你的不處理:

完全看得出某個閒人心眼極小,只能說版主難為
此判決文的當事人只有 oca/AMYHUANG/dinos/letts,其中 dinos/letts 已被拔 還是說版主你認為 geha 是在講你心眼極小,而不是我? 口口聲聲說要維護看版討論風氣,並依此為據在七月將我水桶3年/200天的版主 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對這種幾近攻擊的言論不做任何處理。 有人私下希望我不要再刻求創業版,但是對於你這種一再的不處理實在難以接受。 很多人都說你忙,所以我還是刻意等待了一天,多等了你的一次上站 可惜,依然等不到任何的結果。 -- #1Hya6nFf (L_LifeJob): 我用我的方法勸導版友 我不認為這是置創業版爭議擴大不處置 我自認我對創業板很有心 你看這個版才多久我不覺得你有資格評判我 -- 我的要求一直都很簡單,當初你用什麼標準來對待我,然後幾近驅逐的方式桶我三年 我要求版主以同樣的標準與立場去管理每一個其他創業版的版友們。 如此而已。 以下補充: 1. 你們都很忙 (其他人都不忙?你們真的很忙可以不要當版主,換有時間的ok?) 所以此封信我會給予七天時間,而非組務規定的三天時間。 2. 沒有任何規定要求使用者要自己再寫信詢問進度,我不認為這是我該做的事 這句話我已經寫的很清楚了,到時再有說我沒再次去信詢問的說法 我不會選擇不答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215.8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ca (114.36.233.222), 時間: 10/13/2013 20:45:28
文章代碼(AID): #1IMfNfUm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