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多項檢舉,請板主協助處理

看板L_LifeJob作者 (接近無限透明的藍)時間10年前 (2013/09/03 21: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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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hnny12 信箱] 作者: AMYHUANG (原來如此) 標題: Re: 多項檢舉,請板主協助處理 時間: Wed Aug 28 11:40:02 2013 以下部分依據版友要求 逐項回覆 purplefly的部分 我會思考怎麼判決 故不另回覆 至於 moodgid的部分 我不認為他陳述的是違法的可能 如果你認為你可以舉證 另外 他打髒話是不對 我已經警告他他也回復了 本版一向是先推文警告 他都到歉了 除非原波或推文理的人來申訴 不然我不會辦他的 : 在板上陳述事實就可以違法嗎? 是哪部分違法你要不要舉證一下 : 並且,他罵完髒話之後的道歉像是道歉嗎?後面的OS是做何解釋? : 如果你認為這樣是對的,那是不是以後我在板上推文亂罵一通之後,只要say sorry : 就沒事了? 我沒有認為是對的 但我覺得他不是故意的他也到歉了 如果你這樣做 根據上面你波的這些東西 我就會認為你是故意的 我管版不是要找發言的人麻煩 是希望可以在一個大家都能放心討論的環境下 讓大家分享和討論 : : 3.版主不會跟你道歉,因為我只是提醒你的推文有引戰之慮,你覺得版友發言不妥不需要 : : 直接判決也無須舉較為敏感的例子已引爭端 : 為什麼板主會稱自己判決出來的案子叫做"敏感的例子"? 所有案子都是我判的 這個案子在組務被申訴 還不夠敏感嗎? : 你的判決我不能拿出來警惕其他推文的板友嗎? : 200日水桶的判決,我相信有很好的警惕效果。 : 或者我也該學你使用如果? : 如果妳心裡有鬼,你就會覺得這個案例很敏感? 如果按照你的邏輯 你說如果心裡有鬼 這樣我應該就要請你道歉囉? 我只是覺得組務還在判決的案子拿來討論很容易引起紛爭 事實上你一推了這句 後面也就引起源源不絕的推文 : 我必須說我是一點都不敏感,妳判都判了!即便oca有異議,那也是妳跟他的事情! 你覺得不敏感是你覺得 我提出我對敏感的定義就是組務還在判決 : 為什麼我只是提了200日,就扣我帽子並且公開指我為oca護航? : 所以,我還是要求你必須公開為妳的發言對我道歉。 : : 4.版主憑良心告訴你,我是在推文提醒你的推文有挑釁之慮,所以用了如果,至於冠上 : : 帽子這個部分,我是用假設疑問句。而你列的推文皆是直述句,或許可以請你 : : 可以再思考一下善意的部分。 : 妳回的這一點,我絕對無法接受! : 否則我可以這樣用嗎?如果你是豬,那你一定是板主?(這是個舉例) : 我可以這樣使用如果的嗎? : 我必須說,我的推文不會去攻擊別人,就只是對事情發言! 就如上面所言的 你用如果我心裡有鬼這樣也是直述句 我有如果你要幫他護航也是直述句 你說你沒有攻擊別人 我也要說我沒攻擊你的意思 即便你用那樣的舉例我覺得不舒服 : 我列的推文都是直束句?我的推文一直到你推文指我挑釁之前都是問句!! : 並且這跟直述句與疑問句有什麼關連? : 我推文如下: : → johnny12:這裡到底是創業板還是鼓吹犯罪板? 08/23 14:00 : → johnny12:板主不用處理purple的推文嗎? 08/23 15:46 : → johnny12:公然挑釁桶200日,公然鼓吹違法該判多久? 08/23 15:50 : → AMYHUANG:樓上請就事論事 如果你要幫OCA護航可以直接去找小組長申 08/23 16:22 : → AMYHUANG:訴 至於公然鼓吹違法 我的解讀他說的也是事實 你如果要 08/23 16:22 : 推 AMYHUANG:申訴他 可以寫信給我 不需要在推文挑釁 08/23 16:23 : → johnny12:我挑釁什麼?我替oca護航什麼?請妳道歉 08/23 16:51 : → johnny12:我說的案例是妳判的,也是事實。怎麼是我挑釁? 08/23 16:52 : → johnny12:板主解讀purple說的是事實,我想請教那算不算公然鼓吹違 08/23 16:55 : → johnny12:法?是違法的話,為什麼不處理? 08/23 16:56 : : 5.請問,你的推文中有那個部份直接說出了我要檢舉某某某?我並沒有看到這句話? : : 只有看到你不斷的說為什麼不能在推文推文檢舉? : 板規沒規定要怎麼檢舉,而且公開版面上你也在!我直接推文提醒你,板友推文有 : 鼓吹違法疑慮,你不處理? : : 以上 : : 創業版版主 AMYHUANG : 我的推文絕對是針對事情, : 而板主對我為oca護航和指我挑釁的發言, : 我認為根本沒有事實根據! : 所以我要求妳公開為妳的發言對我道歉! 就算你說的是事實 我提醒你就事論事有什麼不對 你的確提了別的案例 如果你打公然鼓催違法要判多久我也不會說什麼 我只是就我覺得會引起紛爭的部分提醒 就是告訴你這樣不太適當 另外 我再告訴你一次 我不覺得他是公然鼓催違法 我和小組長討論過頂多是間接而已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91.2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hnny12 (114.137.134.242), 時間: 09/03/2013 21:59:56
文章代碼(AID): #1I9UjUFx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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