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AMYHUANG) Re: 多項檢舉,請板主協助處理

看板L_LifeJob作者 (接近無限透明的藍)時間10年前 (2013/09/03 21: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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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hnny12 信箱] 作者: johnny12 (接近無限透明的藍) 標題: Re: 多項檢舉,請板主協助處理 時間: Tue Aug 27 18:49:21 2013 根據你的回文,我逐項回覆解釋, 但是妳現在回我妳的原文,我不知道妳是什麼用意? 是不願意溝通還是根本不想處理? 妳一直強調他們是陳述事實, 但是Arens88都把公司法第九條及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貼出來了! 也詳盡解說了! 妳到底是哪裡認為purplebfly&moodgid倡導的不屬於違法行為? 並且一再的認為我亂解釋並且斷章取義, 但是,我不是根據你的回文"逐項"提出我的看法和問題了嗎? 妳憑文字來判斷善意與否? 而不是行為判斷? 你若再提不出合理的說法和扣我帽子的合理解釋,而是選擇這樣回應的話, 那就上組務讓小組長判決! 謝謝! ※ 引述《AMYHUANG (原來如此)》之銘言: : 根據你的回信 : 我覺得你沒看懂我的回應 : 請不要亂解釋和斷章取義 : 我再貼一次給你看 : 麻煩你撥空仔細再看一次 : 根據你的檢舉 : 1.我已經在推文言明,我不認為purplebfly 版友公然在推文鼓吹違法行為 : 他只是在講述一個事實,發文者還較為不妥故原文業已刪除。 : 2.moodgid我已經推文警告他了,而他同樣是在陳述事實 : 3.版主不會跟你道歉,因為我只是提醒你的推文有引戰之慮,你覺得版友發言不妥不需要 : 直接判決也無須舉較為敏感的例子已引爭端 : 4.版主憑良心告訴你,我是在推文提醒你的推文有挑釁之慮,所以用了如果,至於冠上 : 帽子這個部分,我是用假設疑問句。而你列的推文皆是直述句,或許可以請你 : 可以再思考一下善意的部分。 : 5.請問,你的推文中有那個部份直接說出了我要檢舉某某某?我並沒有看到這句話? : 只有看到你不斷的說為什麼不能在推文推文檢舉? : 以上 : 創業版版主 AMYHUANG : ※ 引述《johnny12 (接近無限透明的藍)》之銘言: : : 一.purplebfly之前的推文如下,接著Arens88舉法條解釋他所言有違法疑慮, : : 連同判決書都已經呈上,他隨後推文如下: : : 推 purplebfly:這家工程公司被查到的主因不會是因為這條法律,而是別的 08/23 11:01 : : → purplebfly:案子連帶被查到的,還是你要再搬弄那條法律來嚇大家啊 08/23 11:03 : :  這不是在鼓吹違法行為嗎?身為板主妳竟然不制止這樣的行為。 : :  還說purplebfly&moodgid說的是事實?但是重點是她們鼓吹的是違法行為!! : : 違法行為與是否為事實無關。更何況隨後Arens88補充當時的時空背景, : :  和隨後的法律修改如下: : :  這樣的時空環境下,衍生出很多創業者不得不去賭一把 : :  隨著公司法的修正,刪掉最低資本額限制 : :  目前除了少數特殊行業外,成立公司及營運並不會因為資本額不足而受阻 : :  近年來個人接觸的案例,詢問者的比例已大幅下降 : :  所以我倒好奇有些板友「大家都這麼作」的事實是從哪裡統計來的 : :  同樣的問題我也想問板主,「大家都這麼作」的事實是從哪裡統計來的? : :  憑感覺? : : 推 moodgid:樓上 是大哉問....創業是為了賺錢..你說的犯罪.行之有年 08/23 14:06 : : → moodgid:你不幹.別人也都是如此做法..最後有可能是別人活下來 08/23 14:07 : : → moodgid:墊資的問題..人家要抓的是在抓金主的這條線...不是抓公司 08/23 14:11 : : → moodgid:那你說 這算是犯罪嗎?? 小企業就是要求變求通.. 08/23 14:08→ moodgid:你要把他放大來檢視..那我想就不用討論了.. 08/23 14:09 : : → moodgid:調查一下..板上哪個創業的 從頭到尾都沒有漏開發票?? 08/23 14:10 : : → moodgid:幹 這樣就是罪該萬死摟? 每個都該抄家滅族?? 08/23 14:11 : : → moodgid:你跟你親友(非職業)借個500萬墊資 有人會抓嗎?? 08/23 14:13 : : → moodgid:那可能我會跟組務檢舉關板..另開FB社團比較隱密 08/23 14:14 : : 推 AMYHUANG:moodgid版友 請注意推文中的措詞 08/23 14:22 : : 推 moodgid:oh sorry 我把 心中os打出了 抱歉 08/23 14:26 : : 他的推文如上,我想請教板主!他陳述的是不是一個違法的可能? : : 在板上陳述事實就可以違法嗎? : : 並且,他罵完髒話之後的道歉像是道歉嗎?後面的OS是做何解釋? : : 如果你認為這樣是對的,那是不是以後我在板上推文亂罵一通之後,只要say sorry : : 就沒事了? : : 為什麼板主會稱自己判決出來的案子叫做"敏感的例子"? : : 你的判決我不能拿出來警惕其他推文的板友嗎? : : 200日水桶的判決,我相信有很好的警惕效果。 : : 或者我也該學你使用如果? : : 如果妳心裡有鬼,你就會覺得這個案例很敏感? : : 我必須說我是一點都不敏感,妳判都判了!即便oca有異議,那也是妳跟他的事情! : : 為什麼我只是提了200日,就扣我帽子並且公開指我為oca護航? : : 所以,我還是要求你必須公開為妳的發言對我道歉。 : : 妳回的這一點,我絕對無法接受! : : 否則我可以這樣用嗎?如果你是豬,那你一定是板主?(這是個舉例) : : 我可以這樣使用如果的嗎? : : 我必須說,我的推文不會去攻擊別人,就只是對事情發言! : : 我列的推文都是直束句?我的推文一直到你推文指我挑釁之前都是問句!! : : 並且這跟直述句與疑問句有什麼關連? : : 我推文如下: : : → johnny12:這裡到底是創業板還是鼓吹犯罪板? 08/23 14:00 : : → johnny12:板主不用處理purple的推文嗎? 08/23 15:46 : : → johnny12:公然挑釁桶200日,公然鼓吹違法該判多久? 08/23 15:50 : : → AMYHUANG:樓上請就事論事 如果你要幫OCA護航可以直接去找小組長申 08/23 16:22 : : → AMYHUANG:訴 至於公然鼓吹違法 我的解讀他說的也是事實 你如果要 08/23 16:22 : : 推 AMYHUANG:申訴他 可以寫信給我 不需要在推文挑釁 08/23 16:23 : : → johnny12:我挑釁什麼?我替oca護航什麼?請妳道歉 08/23 16:51 : : → johnny12:我說的案例是妳判的,也是事實。怎麼是我挑釁? 08/23 16:52 : : → johnny12:板主解讀purple說的是事實,我想請教那算不算公然鼓吹違 08/23 16:55 : : → johnny12:法?是違法的話,為什麼不處理? 08/23 16:56 : : 板規沒規定要怎麼檢舉,而且公開版面上你也在!我直接推文提醒你,板友推文有 : : 鼓吹違法疑慮,你不處理? : : 我的推文絕對是針對事情, : : 而板主對我為oca護航和指我挑釁的發言, : : 我認為根本沒有事實根據! : : 所以我要求妳公開為妳的發言對我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5.154.11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hnny12 (114.137.134.242), 時間: 09/03/2013 21:59:40
文章代碼(AID): #1I9UjDI-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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