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VVax 無理非法刪文劣退 溝通語氣惡劣
請板主 VVax 前來說明此案,重點置於板規之運用上,
說明使用何條板規劣退及原因。
※ 引述《VVax》之銘言:
: 台北地院
: 今天最後一天
: 聲請狀理由狀我都寫好了
: 雖說是網路誹謗小案但也是有點繁雜度
: 不清楚的旁人也不好代勞
: 就差一張委任狀了
: 本人擬出五千元請您五分鐘寫委任狀
: 這應該比花半天寫其他狀子來得CP值高吧
: 遞狀我會自己衝
: 開庭也不用麻煩您
: (受理機率不高外,真受理那應該代表法官心證也傾向有罪而不用特別辯護吧?)
: 想先看過狀再決定的可附電郵信箱站內索取
: 其實理由是挺充分的
: 就是遇到OX檢察官有何辦法
: 新進律師就行了
: 當然不是也無所謂啦
: 不覺得委屈就好
: 意者來信或水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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