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MSlife版主處罰過當

看板L_HappyLivin作者 (請勿拍打與餵食)時間15年前 (2009/06/14 14:37),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首先,申訴者明確違反看板規範,這部分應當是沒有疑慮。 而所訴者主訴為水桶期限,然事實上,詳閱看板歷來水桶公告, 的確現任板主標準一致,使用者不應以不同管理者之判例同等要求, 因此對於板主所裁定水桶之期限,組務予以尊重。 不過還請板主在置底板規中並加附註關於水桶期限之說明。 本案維持原判。 另外,hasucker表示,因為XXXX怎樣,所以我才怎樣,這是公平正義, 但事實上,看板有相關規範,使用者自當遵守, 確定違規的行為, 任何理由都不能拿來當作違規的藉口,也請各位發言前詳加注意。 ※ 引述《lovdai (靈的契合)》之銘言: : 1.爭議文章與替代役無關, : 版主已經在本判決文內警告發文者不可再發布與替代役無關文章, : 非hasucker誣指替代役自殺新聞. : 2.版主依版規判決水桶,兩位亦無異議,且依版規判例皆為永久水桶. : hidog所指限期水桶判例,是以久遠已廢除之版規所判. : 與本判決所依版規無關. : 3.版主已回信回答判決理由與所依版規與判例原由,受處分人應另行申訴, : 而非以信件騷擾版主方式,要求版主改判.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請lovdai板主6/16中午12:00前至組務回應申訴。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請lovdai板主6/16中午12:00前至組務回應申訴。 --

05/21 16:55,
如果是潘麗麗的話 可以喔...>////////<
05/21 16: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2.163

06/14 19:08, , 1F
其實我的主要訴求不在於這樣的判決是否公平,而是是否過重
06/14 19:08, 1F

06/14 19:18, , 2F
我瞭解你得訴求 但如果看板一項標準一致 那就尊重標準
06/14 19:18, 2F

06/14 19:29, , 3F
那再請問一點. 當初制定版規的時候似乎沒有經過投票
06/14 19:29, 3F

06/14 19:30, , 4F
可否要求板主針對這點進行投票或者在板上公開討論
06/14 19:30, 4F

06/14 19:30, , 5F
由板友的意見決定是否要修訂板規.
06/14 19:30, 5F

06/14 19:30, , 6F
以上這些原本應該直接在板上反應,但是因為被水桶了orz
06/14 19:30, 6F

06/14 20:24, , 7F
並沒有強制要求板規要經過看板投票 畢竟板主有管理考量
06/14 20:24, 7F

06/14 20:24, , 8F
但使用者若覺得板規有修訂空間,可向板主反映
06/14 20:24, 8F

06/18 08:08, , 9F
只能說殘念..hidog你也無法再使用任何分身ID上該板了
06/18 08:08, 9F

06/18 08:09, , 10F
我們會建議該板板主去注意..抓到送帳號部開罰單
06/18 08:09, 10F
文章代碼(AID): #1AD9h2ko (L_HappyLi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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