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an Francisco舊金山版版主無版規任意砍文

看板L_GlobalView作者 ( iTouch混充智能手機 )時間13年前 (2011/03/24 02:2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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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lolol (I love Syrha/shiraz)》之銘言: : 舊金山版(San Francisco)無版規許久 : 經眾多網友網友要求,版主始終無視 : 於該版分享及po文都以版主個人標準刪文 : 該板幾乎無言論自由可言,版主管理完全隻手遮天 : 敝人於3/22/11至該版分享個人貨運心得文 : 被板主視為“廣告文” : 經站內信件通知後刪除本人文章並將本人歸為"廣告商" : 請問各版一定需要有板主才可罷免板主? : 因為從網友推文中發現板主不訂版規&恣意刪文的行為不只一次 : 煩請小組長清查 : 1.該版版規規定標準? : 2.本人絕非廣告商,因此有被抹黑的不良感覺 : 3.版主恣意刪文的行為數次卻無人可約束 : 非常感謝 : lololol 關於lololol 網友被刪文事件,本人在此有幾點說明: 1.本人從未認定lololol 網友為廣告商,也不曾認定lololol 網友是代買商。 2.因為在板上幫同一網站宣傳兩次,超出一次為限的原則,而予以刪文。 3.本人不曾恣意刪文,若申訴本人〝恣意刪文的行為不只一次〞,請提出證據。 曾有幾次網友因重複張貼廣告文被刪,或與本人有板務以外的過節, 心生不滿,以致板上每有糾紛就群起圍攻,常出現情緒性發言,牽扯 其他無關事務,而不就事論事來討論。 本人檢視此次lololol 網友被刪文事件,覺得自己不該逕行刪除前後 兩篇,或許應該保留一篇推薦文。 本人已於Mar 23 12:34:47 2011寄道歉信給lololol 網友,建議重新 貼一次推薦文。並提到若不願重新張貼,也請回信告知。經查看上站 記錄,lololol 網友曾於Mar 23下午三時上站,但lololol 網友尚未 回到SanFrancisco板重新張貼推薦文,也沒有給本人回信。 請各位詳查,謝謝。 SanFrancisco 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3.148

03/25 04:08, , 1F
親愛的版主,您砍掉的不是我的p幣,而是我對您的尊重!
03/25 04:08, 1F

03/25 04:09, , 2F
因為您並沒有尊重到我的“言論自由”
03/25 04:0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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