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lesbian 版主 calpis0916 用詞不當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殊殊)時間15年前 (2009/01/16 00:00),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01/15 18:58,
本版 536 篇作者 calpis0916 未經授權重置 b9 之著作
01/15 18:58

01/15 18:59,
已違反著作權法,請版主處置該侵權行為
01/15 18:59

01/15 18:59,
重製
01/15 18:59
  於本板板規中已提及,若申訴則需附上證據,   例如若申訴者不滿某板板主對某句推文所處判決,   且已與該板主以水球溝通後仍有疑慮,   則在申訴時以上三項自然為該申訴案證據,   只要未經曲解意義之刪節或改造,皆可由申訴及答辯雙方提出為證。   由此可推得,以上所提之「推文、判決文章、水球紀錄」,   在提出申訴時,即等同雙方皆同意將其公開至本看板以為證據。 --   請問您在申訴時所引之calpis0916的推文,是否已獲對方以實體證明授權? --       我很複雜,卻也很清澈;       我的心思很深沉,但我的愛慾卻已純淨,       這也是我最美的,叫我與眾不同,在人群中閃閃發光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81

01/16 00:52, , 1F
我主張僅採一句屬合理使用範圍,而全篇節錄則不屬合理使用範圍
01/16 00:52, 1F

01/16 00:55, , 2F
當時calpis0916也僅推了一句推文,所以您也是將其全部引用唷
01/16 00:55, 2F

01/16 00:55, , 3F
由您推文顯見您對於著作權法以及我的解釋都還沒有細讀呢:)
01/16 00:55, 3F

01/16 01:25, , 4F
好,我這就處理該侵權著作
01/16 01:25, 4F

01/16 01:29, , 5F
我已停止侵權,請 xxvi 亦通知 calpis0916 停止該侵權行為
01/16 01:29, 5F

01/16 02:35, , 6F
如本篇文章所述,引用證據部份本就屬已經默許的情形故不侵權
01/16 02:35, 6F

01/16 02:36, , 7F
我也從頭到尾沒有說您侵權唷。XD 何況單一侵權行為非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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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2:36, , 8F
何有停止之說?:p
01/16 02:36, 8F

01/16 02:46, , 9F
正如您刪文之後亦不表示「停止」或「撤回」申訴,所以當時同
01/16 02:46, 9F

01/16 02:47, , 10F
意仍然有效。:)
01/16 02:47, 10F

01/16 11:20, , 11F
噗...要說的話犯行早已成立不因修改而消滅
01/16 11:20, 11F

01/16 21:31, , 12F
樓上說得比較精確,正解﹨(╯▽╰)∕
01/16 21:31, 12F
文章代碼(AID): #19Rrsdol (L_BoyMeets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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