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法西斯板主zfnakj濫權
※ 引述《zfnakj (佛渡有緣人)》之銘言:
: 關於此水桶判決我有兩點不服:
:
: 第一,我所發回文,包含板主標註句,依普通觀感並無所謂「過度不堪、礙難接受」
: 更別說是對使用者騷擾等情狀了
: 類似的推文在原文底下也有很多,並無板友推文表示不悅
:
: 第二,板主所判裁決
: ->經認定之惡意玩笑性推文將直接處以水桶一個月處份。
: 先不論板主主觀認定我是惡意玩笑這一點
: 板主所引用只條款乃針對推文,我並無推文,而是正式回應文中的一句
: 怎可用推文的規範來判決我的正文水桶?
:
: 難道板規都是依照板主自由心證來判斷,哪天他高興了也可以因為我的暱稱
: 不合他意就拿板規來處分我嗎?
:
: 懇請組務對該板主濫用職權的狀況主持公道
:
:
: 版主回應:
:
: 第一:難道不悅一定要在下面推文才算嗎?
: 下面多是男性推文,所以你覺得大家都支持你嗎?
: 如果下面多是 "GJ" "好樣的" "中肯" 就真的是中肯文,刪文是版主無能嗎?
: 就此,你的第一點我回應到這。
請問你由何處得知推文者真實性別皆是男性?
再者,推文者性別與該篇文章內容是否恰當,有何相關?
難道我要一一去訪問推文的人性別,
才能證明大部分,至少推文的板友並不覺得該篇文章不妥?
請您針對此點說明一下
:
: 第二:
:
: 版規2-1明白寫道:
: 禁止在文章中發表過度不堪、礙難接受之猥褻性、挑逗性、惡意攻訐性,
: 以及對使用者有任何言詞騷擾、侮辱、挑釁、威脅、誹謗之文字及情狀。
:
: 哪個地方寫這只能用於推文?
:
: 那你有看過下面的備註:
: 1. 文章認定的範圍包含正文、暱稱、推文、簽名檔。
:
: 顯然是沒有仔細看過版規,那我對於你的解說到這。
:
:
: 最後回應你關於你個人的問題:
:
: 首先,版主是中立的,不會特別偏向某一邊,但這僅在版規的規範之中。
:
: 簡單的說,不會特別去得罪、注意某個版友的行為,除非他自己引發版主關切。
:
: 版上的女生詢問男朋友不想要她 你卻貼這種回應:
:
: 他不想要妳
: 妳還獻給他第一次
:
: 我嚴重懷疑妳有強姦妳男友的嫌疑
: 去自首吧....
: 自首可以減刑....
:
: 這樣要別人不注意你的發文都難
我的回文何處不妥?
女方自己上來說男方不願意性交,她卻硬要跟男友性交
那不是疑似強姦是什麼?
性交這種事,難道連最基本的你情我願都要我提醒你才懂?
:
: 版上的女生詢問國外跟國內的男生 你貼這種文章:
:
: -----------台灣男----------- -------------洋鬼子-------------
:
: 輪廓 | 就台~_~ 輪廓深好帥>_<
:
: 嘴炮 | 不怎打,無趣不浪漫 勇於表達愛液,母豬說成貂蟬
:
: 飯票 | 適合當飯票 不適合當飯票
:
: 老二 | 小 大
:
: 服裝 | 喜歡水手服、護士服(好宅) 喜歡丁字褲、LATEX乳膠裝(熱情)
:
: 偏好 | 奶(孩子你還沒斷奶嗎) 屁股(成熟性感)
:
: 口交 | 不愛舔鮑 愛舔鮑
:
: 肛交 | 呷卡敗咧 如果是PETER的話,可以唷>//<
:
: 淫叫 | 無(無趣) 罵髒話(好MAN)
:
: 做完 | 洗澡睡覺 親臉
:
: 相處 | 容忍度比較大 要求平等
:
: 發展 | 結婚當老王兒子的爸爸 離婚or回國分手
:
: 結論 | 當資源回收商的料 首批搶鮮測試版
:
:
請問以上整理,哪一點是我無中生有?
全部都是原po自己寫的
我把她文章內容歸類為兩欄,請問哪裡引戰?
哪一條是我私自加上去的?
我不想保護本板女性?
我在公開版面發表文章跟保不保護有什麼關係?
一定要保護本板女性才可以發表文章?你怎麼不寫在板規裡?
我要怎樣證明我在保護本板女性??你要發證書給我嗎?
難道上來發表男友的陰莖直徑就是保護女性
我把別人寫的整理成兩欄就不保護女性?
你這是什麼謬論?
你認為就算?
自己看看版面上我寫的文章,
大部分都是提醒女性要注意她們該注意的
反倒是你放縱廣告文、匿名文亂寫
溝通?寫信故意不回叫作溝通?
: 就這些,我不認為你是想保護本版女性的人,其他的文章也有隱涵的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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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沒有擴大或是嚴重的問題產生,所以我會放著不處理。
:
: 結論是你如果真的行的正,就不會有人特別想針對你,版主也不會沒事要招惹你
:
: 所有判定本來就是採版主的自由認定,不合,可先溝通,再不合時上訴至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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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看你暱稱不滿就送你水桶? 早在版規內文有所註明了,請先看過,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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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申訴前請先看清楚每一條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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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水桶的判定方式已經一段時間了,可查最近幾個月內多少版友因此而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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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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