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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道交法條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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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推 1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allyoubala (噓~)時間8年前 (2018/02/23 15:06),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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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還是翻出舊文繼續問下去. 我們假設一件事情 "違規停車駕駛人在場". 在這個狀況下,依照道交條例第7條. 可以由警察、交通稽查人員以及助理現場開罰"駕駛人". 但是如果是民眾依照7-1條檢舉,會出現. "新竹地院105年度交字第82號". 這個例子. 因為他公司在車旁邊,所以合理推斷他人
(還有31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7→)留言20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tw00173105 (開心凝結)時間8年前 (2018/02/08 15: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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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事實應該是 新竹地方法院105年度交字第82號行政訴訟判決. 相關條文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 不過法律不是規定"駕駛人在旁"就"不罰". 應該理解為"駕駛人在旁"就"不得逕行舉發"(然不排除得攔截製單舉發).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

推噓-1(0推 1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a135791hdhc (愛柴柴)時間8年前 (2018/02/08 13: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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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uD3Jsca.jpg. 請問新聞中違規人申訴成功. 用的是道交第幾條?. 我查不到有「明確」規範說出. 人行道違停「駕駛人在旁就不罰 」的法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90.192. 文章網址: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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