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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逆向超車出車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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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2推 0噓 9→)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da3947 (我不想再留在台北啦!!!)時間13年前 (2010/11/15 00: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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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想請問下,今天在一條雙向道路上,而且隔壁車道大塞車的情況之下,. 有一台車逆向超車,而我遠遠的在五十公尺左右就看到了.... 要是當下小弟我恍神沒注意到或是說故意不讓它硬是要跟它相撞的話,. 那小弟我是否需要負上什麼責任?如果因為這樣相撞的話我能跟對方求償嗎???. 麻煩大大們解說下~~~謝謝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時間13年前 (2010/11/15 12: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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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超車者=>維反保護他人法律,依民法184II推定為有過失. 你恍神=>與有過失,依民法217I,減輕或免除對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刑法上的討論,請搜尋結果迴避義務.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9.208.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lycess (ulycess)時間13年前 (2010/11/15 15: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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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配合86台上2462服用. 所謂信賴原則,在道路交通事故之刑事案件上,係指參與交通行為之一方,遵守交通法規秩序,得信賴同時參與交通行為之對方或其他人,亦必會遵守交通法規秩序,不致有違反交通法規秩序之行為發生,因此,對於對方或其他人因違反交通法規秩序之行為所導致之危險結果,即無注意防免之義務,從而得
(還有1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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