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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專案] [問題] 有沒有人收到警察局通知書?
共 34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時間15年前 (2010/10/23 14: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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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沒有牽連管轄的問題. 請你再把第七條的構成要件再看一遍吧. 確認本案有該條各款之適用. 拜託 您真的有跑過實務嗎?. 難道不知道檢察官是配屬各級法院併同行使管轄權嗎?. 除非有例外情形,檢察官是不能越域調查. 如果越域調查不管是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都是無效的. (最高法院97 年 台聲 字第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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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7→)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cya (我是聖誕紅)時間15年前 (2010/10/23 13: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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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耐心的回覆^^. 這點應該不用擔心啦^^. 因為犯罪地就可定管轄權啦,若有人在網路上主張被侮辱,而一次告很多人,. 看到文章地、電腦主機等地,都可被認為是犯罪地,. 即可定管轄了。. 再者,刑訴第7條亦有牽連案件的管轄規定。. 在一次告60個人的案件,. 詳細查出、確認每個被告的真實身份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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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9→)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時間15年前 (2010/10/23 12: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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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覺得的說法是完全背離事實的作法. 根本不具可行性. 為什麼要傳喚被告. 理由很多. 但最重要的是二件事. 一是確認被告的真實身分. 一則是確認被告的犯罪事實. 關於第一點除了是製作不起訴的前提要件之外. 也是決定是否移轉管轄的必要條件. (我認為這就已經符合第71-1條第1項所謂的調查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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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7→)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cya (我是聖誕紅)時間15年前 (2010/10/23 11: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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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用推文即時回應的方式,有時會討論偏題。. 趁這個機會,再回文完整說明一次好了~. 但我的出發點是,之所會責備警方亂傳,正因為警方是有要不要約談的判斷權的啊^^. 而法律的論述為:. 比例原則是憲法層次上所有國家機關在干預人民基本權時應受的限制,. 本無需在法條規定。. 然而,在立法者授予警方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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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43→)留言4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werslide (powerslide)時間15年前 (2010/10/23 03: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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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entis:這個原因為何倒是真的不一定需要確認id....... 10/23 02:56. 這一點我很確定. 因為在我所提告的範圍中. 只有一個被告是因為電信警查不到真實ID才沒有約談. 而且檢察官也不是下不起訴書. 而是以內部簽結的方式為之. 其他的都是經過約談之後才下起訴不起訴書.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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