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電商平台的善良管理人責任?
各位好,
個人於2024年8月中甸因需大陸洽公為了方便交易想使用「支付寶實名」,
因此先在google搜尋,在google購物頁面中看到了【露天平台賣家提供支付寶實名服務】
https://i.imgur.com/t2bKhfT.jpg

於是查看前往露天市集查看了此類服務訊息有以下:
https://i.imgur.com/yxSgeuQ.jpg


然後我就挑選了一位【通過平台認證賣家】進行服務
https://i.imgur.com/QFkO6xp.jpg

確認賣家可信度
https://i.imgur.com/uDtasg7.jpg

查看賣家問與答訊息
https://i.imgur.com/mFBo5b2.jpg

我基於以上狀況認為有【平台認證保證】因此向賣家下單服務
但奇怪的是這類服務通常賣家都只接受轉帳付款,我以前租借網空經驗(?)
因此沒有多疑選擇了轉帳付款,但挺訝異轉帳給賣家,
是要【私下向賣家索取匯款帳號的,然後再把匯款帳號後五碼給賣家確認】
不用大家吐槽我也覺得很怪,不過這是露天平台提供的交易方式,
https://i.imgur.com/jDFXW2h.jpg

上面匯款金額那麼多是因為賣家有問有沒有要順便幫我轉帳進支付寶帳戶中
且說轉帳能確認帳戶功能正常,在確認賣場賣家也有開立此服務後合併下單服務
https://i.imgur.com/bzwEmSI.jpg

然後就在我半信半疑的狀況下,不出意外的話那肯定出意外了,
賣家收錢後跑路了,然後尋求露天客服求助我得到以下回覆。
https://i.imgur.com/xxt8Qx0.jpg

然後要我自己向警察報警求助,並表示事件跟露天市集沒有任何關係。
以上是故事內容...
至今已經事發約三個月左有,自己有做了一些功課,以下為機關回覆內容:
銀行局:賣家行為已構成【私下匯兌】屬於違法,自行法務部告發,露天市集問經濟部
法務部:已展開調查賣家,12月才開始調查。
消保會:建議我用民法224、消保法23向露天市集民事求償。
消基會:覺得案件很妙,形式發文給露天並說後續判決可向他們分享,說是個好教材
經濟部:轉給數位發展部產業發展署
數位發展部:產業發展署回說,你的信可能在【垃圾文件躺了兩個月,但於10月中甸已
發文給露天市集,近期再請露天市集回覆我們】,我沒瞎掰,這真的聽到
挺WTF的....
刑事部分:已開完第一次偵查庭,我屬於告訴人,後續還要很長時間。
民事部分:已向露天市集提告【未履行善良管理員責任】。
個人部分:除了損失了7萬多元外,銀行、支付寶沒有不明收入,帳號也皆沒有凍結。
我也沒有想要獲取任何利益,只是貪圖方便尋找信任平台下單爭議服務(?)
下面是我有幾處疑點想請教:
1.) 賣家在平台進行違法行為,電商平台該不該負連帶責任?
1.1 平台收取交易費用:
https://i.imgur.com/gX28Zif.jpg

1.2 平台刊登廣告服務:
https://i.imgur.com/awjI3wp.png

1.3 露天防詐宣導疏失:2016年就停止更新,平台還提供私下轉帳付款功能@@?
https://i.imgur.com/kE3BWQJ.png

點選通報結果也沒有適合選項可用
https://i.imgur.com/Qi5Nxzw.png

1.4 上面提到的平台內的支付寶代付廣告阿、賣家問於答提供內容阿等等的。
2.) 平台於我向數位發展署告發後陸續撤除相關賣場、關鍵字是否可以完美迴避責任?
2.1 於撰稿日期仍然可以看到其他賣家販售同性質商品:
https://i.imgur.com/oCnMEXu.jpg

2.2 平台行為是否已經違反「詐騙反制條例」責任,可以作為求償依據之一?
https://i.imgur.com/LcKrpGj.png

3.) 其他同業電商平台作為是否可以作為求償依據?
據我調查,其他電商平台對於詐騙防範如下:
3.1 S牌電商平台:
https://i.imgur.com/01sN3e2.png



3.2 Y牌電商平台:
https://i.imgur.com/QuZBAIS.png



3.3 R牌電商平台:
https://i.imgur.com/Q6JBtjX.png


3.4 T牌電商平台:
https://i.imgur.com/qrDofI7.png



3.5 F牌電商平台(業餘?):
https://i.imgur.com/oQ1Uknz.jpg


除了我大哥露天市集外,其他知名電商平台對於這塊都是有履行善良管理人責任的。
謝謝閱讀到這裏的各位前輩,可以的話提供一些建議,或反駁我有問題的地方,
這樣我可以瞭解上法院當天可能會被質疑那些問題,感謝各位!!
因為是我第一次發文,回覆部分我再研究該如何操作,如果有想噓我的可以開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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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131.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3896676.A.9A8.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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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提供我資料去實名的喔,不是去買【實名好的別人帳號】,
因為什麼支付寶轉帳功能要實名制我不是很懂,之前也沒用過,我才想爬文找如何用,
剛好看到露天市集賣家有再幫忙這個,才有這齣的,
你說賣現成帳號的賣家有,但我沒有選擇那個賣場。
※ 編輯: CorgiZarng (210.61.131.210 臺灣), 12/11/2024 16:20:58
修改錯字,並請教b大經驗,有沒有更多建議或會被反駁的地方,以上感謝。
※ 編輯: CorgiZarng (210.61.131.210 臺灣), 12/11/2024 16: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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