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察官法官看被告不順眼不查證就起訴判罪

看板LAW作者 (伍佰再打玖哲)時間1周前 (2024/04/26 07:49), 1周前編輯推噓9(9027)
留言36則, 10人參與, 1周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4/24 14:29,
刑事訴訟法161 II表示:
04/24 14:29

04/24 14:29,
還有覺得法官看不順眼可聲請迴避
04/24 14:29

04/24 14:30,
還有有罪無罪是看證據證明 不是單純看你做了什麼好嗎
04/24 14:30
說到聲請迴避 三個月前我親戚的傷害案開庭 沒有明顯影片沒有證人,但法官卻認為被告有傷害告訴人 還說你沒傷害他,他怎麼會受傷? 然後整個開庭過程就一直笑,沒錯,就一直笑 還哈哈哈笑的很大聲,甚至說,難道告訴人會陷害你嗎 然後要傳醫生當證人說明告訴人的傷勢 法官說法院沒在傳醫生啦,醫生不會做假 (實際上判決書查詢就一堆醫生被傳喚出庭做證) 之後就寫聲明迴避,認為該名法官有偏頗之嫌,但法院駁回 大概就是,該名法官審案或許未盡周延 但是整體來說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 所以一切都是聲請人,也就是被告主觀認定法官有偏頗之嫌 聲請就被駁回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7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4088947.A.790.html

04/26 08:44, 1周前 , 1F
不太信完全沒證據,判決字號亮出來讓大家查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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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8:45, 1周前 , 2F
每個有罪被告都馬說法官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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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8:47, 1周前 , 3F
還沒宣判,而且我也沒說法官有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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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9:12, 1周前 , 4F
人們在描述時通常會只敘說對己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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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9:16, 1周前 , 5F
我比較感興趣法官在笑啥,可能是法官沒素質亂笑;一種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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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9:16, 1周前 , 6F
沒常識到令法官無法忍住。如果是後者,有這番描述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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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被告回什麼,但法官是從開庭一直笑到結束 令人深刻的一句話是,難道對方會陷害你嗎,哈哈哈

04/26 09:39, 1周前 , 7F
迴避幾乎只有親屬或是前審才會成功 偏頗云云沒人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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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9:47, 1周前 , 8F
法官還沒宣判所以我也沒結論,只是說當天開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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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37, 1周前 , 9F
這件不傳醫師很正常,如你說的是質疑如何證明被告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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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37, 1周前 , 10F
告訴人,而不是質疑告訴人的傷勢,醫師出庭頂多也只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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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38, 1周前 , 11F
明告訴人的傷勢,並不能證明被告有傷害告訴人,通常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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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1:39, 1周前 , 12F
也都是聽病人的主訴,無法證明病人的傷勢如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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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4:20, 1周前 , 13F
的確我國聲請迴避通過的機率很低QQ 好像不到2% 唉
04/26 14:20, 13F

04/26 14:20, 1周前 , 14F
但是至少有用有機會 被駁回還可以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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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7:04, 1周前 , 15F
正常該迴避的狀況分案的時候早就迴避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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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02, 1周前 , 16F
原PO的狀況應該是刑訴第18條第二款的那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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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02, 1周前 , 17F
這種分案的時候不會考慮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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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40, 1周前 , 18F
第二款除非有主客觀明確,不然不可能因為法官講了什麼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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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40, 1周前 , 19F
利某方的話就迴避。更何況,民事訴訟還有闡明跟照料義務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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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8:41, 1周前 , 20F
刑事訴訟雖然沒有這麼闡明義務,但也不可能單憑幾句話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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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10, 1周前 , 21F
沒有明顯影片 <- 明顯?
04/26 20:10, 21F
只有旁邊家具行的監視器影片,拍到二人同時走到案發的空地和同時離開的影片 但案發空地上無監視器

04/26 23:20, 1周前 , 22F
刑訴第18條第二款10年可能都不會成功1起...
04/26 23:20, 22F
按照這件駁回案的三位法官的理由,只要不違返刑事訟訴法就沒事 沒有所謂偏頗的理由,那這法不就是聲請人、法官各自解讀?沒有一個標準? ※ 編輯: Avengers (1.200.72.33 臺灣), 04/27/2024 09:07:28

04/27 09:40, 1周前 , 23F
現在這是無效爭執。假設你說的是真的,等判決結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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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24F
來,如果真的受到不利判決再提起上訴,於上訴審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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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25F
原審應調查而不調查,重新請求調查法律證據;另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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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26F
證明原審偏頗的證據,就是請求上級法院調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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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27F
開庭錄音檔作為證據,證明被告在開庭受到原審的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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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28F
等對待,例如開庭問訊方式哈哈大笑、訕笑辱罵、嘲笑
04/27 09:40, 28F

04/27 09:40, 1周前 , 29F
揶揄、顯然偏頗之類的言語或態度,足以影響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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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30F
,只要上訴審當庭播放原審開庭錄音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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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31F
我國司法可信度、公正性、嚴謹度極高,所以有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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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32F
的預防、糾錯、救濟、行政管考機制,但司法資源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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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09:40, 1周前 , 33F
限,請審慎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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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0:02, 1周前 , 34F
喔,從原po回的留言我知道那位法官要幹嘛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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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0:02, 1周前 , 35F
哈哈。
04/27 10:02, 35F

04/27 11:58, 1周前 , 36F
很好奇法官要幹嘛?
04/27 11:58, 36F
文章代碼(AID): #1cAklpUG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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