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旅遊受傷問題

看板LAW作者 (天邊散雲 專業飄)時間1月前 (2024/03/15 12:55), 編輯推噓1(1011)
留言12則, 2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uperqm714 (RICK)》之銘言: : 我母親跟旅遊團出遊的時候,有朋友爬上平台拍照(似乎是禁止攀爬攝影的地方),有人要下來的時候要求我媽扶她一下,結果下來的時候沒站穩,把我媽拉扯到跌落旁邊,結果眼睛撞到縫了幾針,鼻子和眼睛中間有骨頭斷裂,之後還要安排時間開刀。 : 在救護車上時,領隊要求我媽要講說是自己跌倒,不能講說有人攀爬上去拍照,下來的時候拉扯造成,說保險會因此不理賠,但我詢問保險業務,應該是沒有這種事,懷疑是領隊怕旅行社要負擔部分責任還是其他原因? : 結果同團其他友人似乎有些人真的以為我媽是自己去拍照跌倒。這樣領隊或旅行社是有構成什麼妨礙名譽或是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 另外對於那位友人,是否構成傷害或是其他責任? : 以上問題請教,感謝? 推文是在...

03/11 17:45,
摔傷責任在誰??? 業務又不是理賠專員
03/11 17:45

03/11 17:46,
你照實在申請書上寫,不就知道誰的話可信了???
03/11 17:46

03/11 22:32,
明顯是領隊怕擔責任啊
03/11 22:32

03/11 22:33,
拉扯到一定有過失問題
03/11 22:33

03/11 23:56,
跟領隊無關,領隊不是幼兒園老師
03/11 23:56

03/11 23:56,
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來就是以公共設施責任才有出險
03/11 23:56

03/11 23:58,
這場意外,責任主在"下來的對方"
03/11 23:58

03/11 23:58,
領隊要負什麼責任? 你揮拳打你團友,領隊要負責嗎??
03/11 23:58

03/11 23:59,
自己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也行....
03/11 23:59

03/11 23:59,
這一定成罪
03/11 23:59

03/12 08:54,
很簡單啊,爬上去拍照跟領隊有沒有關係嘛,我猜有啊…
03/12 08:54

03/12 14:30,
領隊沒辦法把團員綁頸繩
03/12 14:30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39條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旅遊地相關法令規定,維護國家榮譽, 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遇有旅客患病,未予妥為照料,或於旅遊途中未注意旅客安全之維   護。 二、誘導旅客採購物品或為其他服務收受回扣、向旅客額外需索、向旅   客兜售或收購物品、收取旅客財物或委由旅客攜帶物品圖利。 三、將領隊人員執業證借供他人使用、無正當理由延誤執業時間、擅自   委託他人代為執業、停止執行領隊業務期間擅自執業、擅自經營旅   行業務或為非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 四、擅離團體或擅自將旅客解散、擅自變更使用非法交通工具、遊樂及   住宿設施。 五、非經旅客請求無正當理由保管旅客證照,或經旅客請求保管而遺失   旅客委託保管之證照、機票等重要文件。 六、執行領隊業務時,言行不當。 如果真的拍照地點是有禁止攀爬告示 那領隊的法律上責任就是督促團員遵守該告示,並注意團員安全 有注意有勸導有制止但還是有人硬上 那當然沒人會怪領隊 但問題是,他有先盡到他的責任嗎? 再來,同規則第38條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如發生特殊或意外事件,應即時作妥當處置, 並將事件發生經過及處理情形,於二十四小時內儘速向受僱之旅行業交通部觀光署報備。 如果報備虛假的事情發生經過,官方會怎樣處理?這我不知道 但我不太相信會沒事就是了 -- 四處亂晃之專業五樓神婊推文其之一 作者 cshong (shon) 看板 Palmar_Drama 標題 [討論] 霹靂怎麼越來越退步了... #1EqT2KRv

11/27 14:36,
我賭某A會來噓文
11/27 14:36

11/27 14:37,
根本是為了批評而批評
11/27 14:37

11/27 14:37,
......
11/27 14: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223.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0478541.A.FAE.html

03/15 13:09, 1月前 , 1F
如果領隊說保險不賠這種損害(應該找肇事人處理)是真的
03/15 13:09, 1F

03/15 13:09, 1月前 , 2F
那別說官方 保險公司就要先處理一下了
03/15 13:09, 2F

03/15 13:17, 1月前 , 3F
"未注意"不代表時時注意,尤其若該地點已經有公告不得為
03/15 13:17, 3F

03/15 13:17, 1月前 , 4F
之的行為事項,
03/15 13:17, 4F

03/15 13:19, 1月前 , 5F
再者,假若今天領隊講 "請大家注意安全及告示"
03/15 13:19, 5F

03/15 13:20, 1月前 , 6F
而非對於每一張告示牌解釋說明
03/15 13:20, 6F

03/15 13:20, 1月前 , 7F
再者,本案牽涉到的是行為因果
03/15 13:20, 7F

03/15 13:21, 1月前 , 8F
禁止攀爬,不代表爬上去必然摔下來
03/15 13:21, 8F

03/15 13:22, 1月前 , 9F
就像上面講的,主責任在誰身上,是當事人本人,還是協助者?
03/15 13:22, 9F

03/15 13:23, 1月前 , 10F
另外,條文歸條文,出遊那麼多雞毛事,什麼都報觀光局
03/15 13:23, 10F

03/15 13:24, 1月前 , 11F
爬到禁止攀爬處然後摔下受傷,理賠自然有爭議
03/15 13:24, 11F

03/15 13:25, 1月前 , 12F
理賠專員還原現場,一看是人手賤腳賤亂攀亂爬致傷害
03/15 13:25, 12F
文章代碼(AID): #1byzJD-k (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yzJD-k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