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家人車禍相關賠償事宜

看板LAW作者 (._.)時間3月前 (2024/01/18 17: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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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有夠混亂 簡單回一下  1.刑事告訴期六個月,已過不代表對方之前沒有提告,可以去地檢署查詢有無案號,沒      有案號也不代表一定沒有,可能是警察還沒送或是地檢署還沒分案。    2.一般小的過失傷害如果有成可能要抓個20-40天拘役也就是2-4萬 (看1的狀況考慮金額) 3.民事部分 a.修車零件算折舊 工資無法折舊 b.薪資損失法院來說需要有醫生開出休養的診斷證明 比較嚴格的還會函詢公司 (如果是宜休養 或中醫診所開的通常有得吵 但是擦挫傷多數會認為不需要) c.精神損失2萬不高 可以考慮 對方不需要提身心科證明 ※ 引述《urrusa7 (人生☆大失敗)》之銘言: : 想請問車禍相關事宜 : 去年7月中旬我母親發生車禍 : 我母親騎機車因天氣炎熱未注意紅燈 : 與對方機車造成擦撞 : 雙方互有輕傷 : 目前案件在調解委員會 : 對方開出車輛維修費一萬二以及須賠償精神損失兩萬元 : 以及兩個月薪資以及看醫生費用9千多 : 共計約九萬元 : 想請問如果照對方所訴 : 那我方可以要求對方開出薪資證明說因傷無法工作 : 還有身心科醫生證明嗎? : X還是說沒有單據任對方開價? : 另外想請問如果不合解 : 對方可以對我母親提出刑事告訴嗎? : (在目前車禍事件已過六個月的情況下)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09.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5569339.A.D17.html
文章代碼(AID): #1bgEmxq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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