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警察來我家說我被告肇事逃逸~

看板LAW作者 (職業被告)時間1年前 (2022/10/03 13:10),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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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前幾個禮拜回家 家人跟我說有警察跑來我家 : 說有人告我肇事逃逸 要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 隔天我就到警局了解情況 : 負責處理的警察是滿客氣的 因為要誘導你配合,避免你投訴。 如果你有犯罪嫌疑~ 警方應該先調查清楚,蒐集相關你犯罪事證。 不是要你先自證清白or幫對方背書。 簡單說,就是欺負你第一次沒經驗、欺負你沒律師陪同、欺負你很傻很天真。 所以容易沒注意到細節的貓膩,容易啞巴吃黃蓮,方便他們迅速結案。 如果你沒犯罪嫌疑~ 本就沒有你什麼事,你到案說明+不懂藏在細節裡的魔鬼… 自以為能自證清白配合走一遭,結果幫自己被認證案發時出現在附近=變成有嫌疑! 幹嘛呢? 後者如果證據不足,對方仍堅持提告,還有可能告對方誣告。 結果進警局做完筆錄自己證明自己案發時在附近,對方能合理懷疑,不構成誣告。 以上,主要是回應推文說對方可能誣告的部分,只要你進警局做筆錄就告不成。 : 據他說 大概三個月前 某路口 我曾跟人發生擦撞 : 問我有沒有印象 對方哪個位置擦撞? 你的車相對應的位置有沒有擦撞痕跡? 簡單說,你不知情,沒有特別去特別處理你的車,有擦撞一定還能找到擦撞痕跡。 有沒有,一刀砍。 拍照證明他的車有擦撞痕,相對應如果真有擦撞你的車該位置完全沒有擦撞痕跡。 車禍鑑定就能提出證明。 : 我是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簡單說,你不是故意肇事逃逸。 可能真的是倒楣經過就被誤認; 也可能真的有肇事自己不知情。 對方已經提告,看證據來決斷。 : 就問警察對方是怎麼指控我的? : 根據警方說法 他說其實不算擦撞 : 對方說我的車右轉時 逼迫到他的機車 導致他的車重心不穩倒下 : 然後說我的車輪有壓到他的腳一點點 有很輕微的小傷 : 然後對方又說 我的車右轉後 有在路邊停下來一下下才又開走 : 所以他認定我當下知道有撞到人 但故意肇逃... 以前車禍的認定是雙方要有碰撞的事實才有肇事責任。 但後來有修法,而且絕對路權也會影響肇事責任。 簡單說,他陳訴如果都是事實+有相關事證證明,你確實就是肇事逃逸。 講白一點。 他或警察能找到監視器or其他人行車紀錄,拍到陳訴內容畫面,就能起訴你。 : 但我對這段過程 真的完全沒有印象 : 至於車停路邊一事 我的確經常會停在路邊看導航或講電話 無法舉證的部分,不論是否是事實,對車禍鑑定or偵查庭的判讀影響不大。 不論你所說真假,我們都無法採信or否決,不影響我們判斷。 : 所以我也不敢否定有沒有這件事 : 但警察就說小事啦 反正你不記得就說沒有印象就好了 屁話! 既然都不記得了,還說幹嘛呢? 簡單說,就是要你背書,此地無銀三百兩。 : 但我覺得對方既然要告我 那總該有監視畫面拍到 理應如此。 : 如果能看監視畫面 或許我能想起些甚麼 畢竟事隔三個月 : 我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 : 結果警察說 監視器的角度 沒拍到我撞他的畫面 : 所以說不用看了 這裡非常非常非常奇怪! 按理說,你不記得都要做筆錄了,為何不能看? 我親友類似的狀況,警方一樣會讓他反覆觀看事證影片後才簽名畫壓。 我小人之心,覺得影片的部分可能就有貓膩! 完全不關你的事,影片能證明你清白,省掉後面你許多流程虛度浪費時間。 可能影片也看不出你有壓到還是沒壓到,你筆錄背書,後面送偵查庭跟鑑定你還要跑… : 我就說 既然沒拍到 那怎麼能證明是我撞他的呢? : 警察說 對方是依據前後兩個路口的監視器 : 然後對我的車型跟車號有印象 就指證是我的車撞的 : 我就質疑 那如果是對方記錯怎麼辦? 除非是殺人放火,但也要有直接證據,不是有嫌疑就能定罪。 簡單說,他能提告,但不一定起訴,更不一定能定罪。 退一百步。 如果只是按照前半段文章,我覺得99%是對方沒事找事or碰瓷。 但如果影片證明當時沒有其他車經過、有嫌疑。 就只會兩種可能: 1、你真的肇事逃逸而不自知沒察覺。 2、他自摔! 看看他受傷照片跟驗傷單怎麼寫? 壘殘跟被壓的傷痕不太一樣,如果外傷明顯就是另一種佐證。 : 警察就說 那也沒辦法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 : 他們也只能請我來做筆錄 : 然後我做完筆錄回去後 : 過沒幾天就收到警察叫我去領地檢署傳票 : 要我過幾天後去地檢署出庭 如果你們戶籍地or案發地點在六都,以上部分蒐證齊全帶去偵查庭說明,應該沒事。 如果你們戶籍地or案發地點非六都,以上部分蒐證齊全,先找律師諮詢,可能有事。 : 因為我從來沒出過庭 也覺得這樣被告有點擔心 : 不知道出庭要注意甚麼? 或是有甚麼功課應該要先做的? : 還有就是我這樣的情況 被起訴的可能性高嗎? :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點建議 謝謝!! 簡單說,他們要先有證據證明你犯罪,不是你要先擔心、先證明自己清白。 但絕對路權,有沒有證據有時都不影響肇事責任判定… 講白一點,就是他能不能證明自己不是自摔? 反正他已經提告,你先去蒐證對你有幫助的證據,說話才有依據。 我不記得~對有罪or無罪推定,都不影響。 -- 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3.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4773817.A.63B.html

10/03 14:01, 1年前 , 1F
我就問民眾說要告難道你要警察機關或檢察署拒絕?
10/03 14:01, 1F

10/03 14:33, 1年前 , 2F
警方還可以故意讓你森77暴怒變成妨礙公務
10/03 14:33, 2F

10/03 14:34, 1年前 , 3F
這樣的話到時候就不是這件事無罪就一切沒事了
10/03 14:34, 3F

10/03 14:52, 1年前 , 4F
J大,先看一下原文,是"車輪輾壓對方腳板"
10/03 14:52, 4F

10/03 15:01, 1年前 , 5F
簡單說,原告不太可能自製被輪胎輾壓的傷痕拍照診斷證明
10/03 15:01, 5F

10/03 15:02, 1年前 , 6F
傷痕照片+診斷證明:輾壓傷痕,又當時沒其他車輛經過…
10/03 15:02, 6F

10/03 15:03, 1年前 , 7F
原po十有八九是肇事逃逸,就看車禍鑑定、檢察官、法官。
10/03 15:03, 7F

10/03 15:04, 1年前 , 8F
回一樓,初犯容易緊張犯傻吃悶虧,最好有律師陪同作筆錄
10/03 15:04, 8F

10/03 15:05, 1年前 , 9F
不必小題大作,也至少先諮詢過律師打底,不至於傻傻上套
10/03 15:05, 9F
文章代碼(AID): #1ZEcwvOx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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