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北市83年頂加違建相關

看板LAW作者 (~噗噗兔~)時間1年前 (2022/09/15 08:49), 1年前編輯推噓3(3048)
留言51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法律人大家好,有些問題想要聽聽大家的看法跟意見 我們家是住新北傳統舊公寓5樓(一層兩戶共10戶) 在民國82年的時候,父母在口頭跟鄰居們詢問同意下,我們蓋了磚造的違建(自住用) 面積約是平面的2/3,外面有露天的露台跟簡易的門讓住戶可以自由進出 並從六樓加裝樓梯可供住戶自由上頂樓曬衣服或其他用途 平常我們也不會鎖門,所以除了我們自己加蓋的磚造屋,其他地方住戶皆可活動 一直到三年前,因為家裡房子20幾年從未裝修漏水需要將整個廚房廁所打掉, 樓下四樓的鄰居家裡有建築師,他就檢舉我們修改5樓室內隔間.六樓違建等 目的就是要勒索我們讓他賺錢畫室內圖(都有錄音存證) 後來在經過建管處跟違章拆除大隊來看過後都沒有問題 我們頂加的部分確定就是列管,只要不要再動他即可 ------------------------------------------------------------------- 這幾天開始,樓下鄰居開始找我們麻煩,誣賴我們家人 甚至威脅說如果我們去報警,他就要檢舉我們頂樓違建 就算我們頂樓加蓋是緩拆列管,只要他要求我們歸還土地使用權 他隨時要求我們就是得拆 我想請問的是: 1.加蓋物屬於我們個人財產,就算早期住戶都已經口頭同意 20幾年來我們只要公共事務(例如洗水塔.裝門鈴)等公共費用我們都是負擔兩戶 真的如惡鄰所說,他們的土地使用面積被我們占據 只要他們要求我們就一定要拆嗎? 2.我們(121號)跟隔壁(123號)屬於同一棟大樓,頂樓也是連在一起無任何圍牆分開 如果算土地持份,樓下鄰居有兩戶,他們持份應該是2/5還是2/10? 3.如果他們有持份,我們可否直接將他們的持份部分買下來並簽切結 讓他們這一戶再也沒有辦法針對頂樓的使用權或持份過問? 懇請各位提供一點意見,針對樓下的惡鄰找麻煩已經快要搞到家庭失和了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138.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3202966.A.C77.html

09/15 09:30, 1年前 , 1F
頂樓違建就是違建,侵占他人共同共有部分還好意思說人
09/15 09:30, 1F
當初所有住戶皆有同意,況且早期似乎規定也沒那麼完善

09/15 09:30, 1年前 , 2F
家惡鄰居,把整棟買下來所有權人都是你問題就不大了
09/15 09:30, 2F

09/15 09:36, 1年前 , 3F
頂樓違建你是起造人有所有權沒錯,但你侵占共同共有的
09/15 09:36, 3F

09/15 09:36, 1年前 , 4F
頂樓加蓋,其共同共有的其他所有權人有權利主張要你拆
09/15 09:36, 4F

09/15 09:36, 1年前 , 5F
屋還地,你講再多理由跟故事都無法消弭你違建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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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並沒有減少住戶可以使用的面積 磚造加蓋的上方仍然都是安全且住戶皆可使用 這樣他如何主張他的土地使用面積減少? ※ 編輯: elyselee (49.158.138.113 臺灣), 09/15/2022 10:40:33

09/15 11:06, 1年前 , 6F
違建就是違建這無改 跟同意無關 對政府來說就是違建
09/15 11:06, 6F

09/15 11:06, 1年前 , 7F
不過列管就是列管 沒有卡專案應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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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1:06, 1年前 , 8F
但是如果被告應該100%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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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1:06, 1年前 , 9F
不過對方違建蟑螂可以另外報警 但是報警跟你違建還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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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1:06, 1年前 , 10F
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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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1:06, 1年前 , 11F
這是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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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1:08, 1年前 , 12F
有勒索錄音?? 就先送對方刑事庭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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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就是說,你就算錄音,你要報警我就拆你家房子,叫我們自己考慮清楚 ※ 編輯: elyselee (49.158.138.113 臺灣), 09/15/2022 11:36:32

09/15 11:55, 1年前 , 13F
以民法來說,拆屋還地告下去除非你可以舉證當時蓋的
09/15 11:55, 13F

09/15 11:55, 1年前 , 14F
時候確定所有當時住戶都有同意來凹一下分管契約
09/15 11:55, 14F

09/15 11:56, 1年前 , 15F
不然跟你多久的違建無關,就是要拆
09/15 11:56, 15F

09/15 12:14, 1年前 , 16F
簡單說,強搶民女沒有登記結婚,說再多情投意合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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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2:15, 1年前 , 17F
拿這個要脅你收保護費,你不想被保護,他就把事情曝光。
09/15 12:15, 17F

09/15 12:24, 1年前 , 18F
看對方有沒有本事檢舉你加蓋是後面改建or危樓專案報拆~
09/15 12:24, 18F

09/15 12:25, 1年前 , 19F
如果有,你家把柄在對方手上,該付的保護費付一付保平安
09/15 12:25, 19F

09/15 12:26, 1年前 , 20F
就算你能成功提告對方恐嚇(我覺得難),他們一樣可以檢舉
09/15 12:26, 20F

09/15 12:27, 1年前 , 21F
我被妳告恐嚇,不管有沒有起訴,我還不檢舉到你家被拆?
09/15 12:27, 21F

09/15 12:28, 1年前 , 22F
基本面就是你家違建佔用是事實,除非你們花錢買產權同意
09/15 12:28, 22F

09/15 12:29, 1年前 , 23F
退一百步,他希望你們花錢買圖紙,會比你們買斷產權貴?
09/15 12:29, 23F

09/15 12:30, 1年前 , 24F
其次不論你們家是否真有徵詢其他住戶同意,口說無憑沒用
09/15 12:30, 24F

09/15 12:31, 1年前 , 25F
你問大家願不願意成人之美,大家都嘛天天,要掏錢剩幾個
09/15 12:31, 25F

09/15 19:32, 1年前 , 26F
違建報拆跟主張拆屋還地是兩件事情,你蓋在共同共有的
09/15 19:32, 26F

09/15 19:32, 1年前 , 27F
使用面積上,好意思說沒有減少他人土地使用面積,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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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9:32, 1年前 , 28F
蓋在共同共有的使用面積上時,就是侵占他人所有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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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9:32, 1年前 , 29F
來使用,要你拆屋還地依法有據,還可以跟你請求租金好
09/15 19:32, 29F

09/15 19:32, 1年前 , 30F
09/15 19:32, 30F

09/16 10:00, 1年前 , 31F
對方如果要求其他不正利益,當然是會有可能犯恐嚇取財,
09/16 10:00, 31F

09/16 10:01, 1年前 , 32F
但不代表你們家使用共有部分是合理的,你們說有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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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0:03, 1年前 , 33F
,但問題你們是不是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或同意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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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0:04, 1年前 , 34F
例如你們可能說只用一小部分或一段時間,其他人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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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0:05, 1年前 , 35F
等等,都是你們要負責舉證責任
09/16 10:05, 35F

09/16 10:40, 1年前 , 36F
時過境遷搞不好答應的人過世或者根本沒有權限,所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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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0:41, 1年前 , 37F
太仗著那個所謂口頭同意是真的沒有意義.另外恐嚇要有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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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0:42, 1年前 , 38F
知,如果對方說提告,他本來就有憲法賦予的訴訟權,何來恐
09/16 10:42, 38F

09/16 10:44, 1年前 , 39F
嚇之說? 現代人生活模式,有時候鄰里關係會比遠親更為重
09/16 10:44, 39F

09/16 10:44, 1年前 , 40F
要和維持的.
09/16 10:44, 40F

09/17 20:31, 1年前 , 41F
你比較像惡鄰吧
09/17 20:31, 41F

09/17 20:38, 1年前 , 42F
違建佔了平面的2/3,請問萬一發生火災造成逃生障礙你要
09/17 20:38, 42F

09/17 20:38, 1年前 , 43F
負責嗎
09/17 20:38, 43F

09/18 08:50, 1年前 , 44F
說真的,我要是你,我就 這條錢給他賺,大家4466
09/18 08:50, 44F

09/18 08:51, 1年前 , 45F
你的心態就是積非成是,卻沒想過自己本身法律根基不穩
09/18 08:51, 45F

09/18 08:51, 1年前 , 46F
畫個圖收個公訂價幾萬而已
09/18 08:51, 46F

09/18 08:52, 1年前 , 47F
你住了28年,不當得利多少,算過了嗎????
09/18 08:52, 47F

09/18 08:55, 1年前 , 48F
聽過 乞丐趕廟公 吧,廟公好心讓乞丐在廟裡避雨避寒
09/18 08:55, 48F

09/18 08:56, 1年前 , 49F
直到廟公覺得乞丐行為太超過,要乞丐離開,乞丐不爽大喊
09/18 08:56, 49F

09/18 08:56, 1年前 , 50F
"我在這邊住這麼久,你憑什麼趕我走?"
09/18 08:56, 50F

09/18 08:58, 1年前 , 51F
你家占用了大家的共有財,卻不會打點好鄰居關係?可憐~~~
09/18 08:58, 51F
文章代碼(AID): #1Z8dQMnt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