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初判表0肇責,檢察官卻起訴我

看板LAW作者 (hilary)時間1年前 (2022/07/19 22:45), 編輯推噓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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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1/11/1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雙方均有受傷,且都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現場報警並完成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均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晚上約7.8點我方直行,對方直行 我方自對方右邊超車,對方疑似要右轉未打方向燈故而撞擊我左後方車身 雙方均駕駛白牌機車,車速皆未超速 警方現場研判及初判表判定均為我無過失,對方右轉未打燈號及注意 事發隔天我也有基於仁義道德關心對方傷勢,而對方從未關心過我,至事發3個月後致電 給我告知要提告,並強調他女兒學法律的 2個月後便開了偵查庭,庭間檢察官詢問我是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我反駁並告知因為雙 方前段路均為直行車,我有注意到對方 檢察官遂而詢問對方是否要右轉,對方辯駁只是要靠路邊停 庭間有提供道路攝影機,僅拍到對方自我左後撞上,無明確未打燈號事項 我有告知檢察官初判我是0肇責,檢察官僅表示初判表只是參考,沒有法律依據 隨後我便收到檢察官起訴我,而對方無過失 六、問題: 想請問 1.關於後續開庭,我能夠有什麼樣的舉證?對我是比較有利的呢? 2.根據此案,檢察官判決依據是什麼? 3.是否有推薦的律師or事務所?(怕有廣告嫌疑可以信件給我,感恩不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50.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8241910.A.591.html

07/19 22:47, 1年前 , 1F
花三千送車鑑會鑑定 這個有法律效力
07/19 22:47, 1F

07/19 22:47, 1年前 , 2F
然後為什麼你不告他
07/19 22:47, 2F

07/19 22:50, 1年前 , 3F
初判表本來就沒任何效力
07/19 22:50, 3F

07/19 22:51, 1年前 , 4F
我得知對方提告我,也有反提告喔
07/19 22:51, 4F

07/19 22:51, 1年前 , 5F
當下問檢察官是說:當庭是兩案合併審理
07/19 22:51, 5F

07/19 22:53, 1年前 , 6F
不必花三千,要求法官車禍鑑定,提告對方過世傷害。
07/19 22:53, 6F

07/19 22:53, 1年前 , 7F
#過失傷害
07/19 22:53, 7F

07/19 22:55, 1年前 , 8F
推完才看到你推文,那就等車禍鑑定,你可以爬本板相關文
07/19 22:55, 8F

07/19 22:56, 1年前 , 9F
過失傷害不管你們彼此求償多少,只判定你們彼此有沒有…
07/19 22:56, 9F

07/19 23:09, 1年前 , 10F
初判表很常錯啊 沒什麼參考價值
07/19 23:09, 10F

07/19 23:13, 1年前 , 11F
我有疑問~對方變換車道未警示未注意,檢察官卻判定無
07/19 23:13, 11F

07/19 23:13, 1年前 , 12F
肇責的原因?
07/19 23:13, 12F

07/19 23:49, 1年前 , 13F
起訴你跟對方有沒有肇事責任一點關係都沒有
07/19 23:49, 13F

07/20 00:06, 1年前 , 14F
處分書、判決為書都一堆錯了
07/20 00:06, 14F

07/20 08:29, 1年前 , 15F
初判表只是 參考
07/20 08:29, 15F

07/20 08:52, 1年前 , 16F
另外,超車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應從"前車左側"(道安101)
07/20 08:52, 16F

07/20 09:04, 1年前 , 17F
不能前車右邊超過而是左邊
07/20 09:04, 17F

07/20 09:13, 1年前 , 18F
初判表為現場處理員警就事件的初步判斷陳述用
07/20 09:13, 18F

07/20 09:14, 1年前 , 19F
而前後車來講,這是同一車道前後車,後車本就要負注意車行
07/20 09:14, 19F

07/20 09:15, 1年前 , 20F
動線安全的義務,尤其原PO要進行超車行為時更要注意
07/20 09:15, 20F

07/20 09:16, 1年前 , 21F
由於110.11迄今已逾過失傷害提告的六個月期限
07/20 09:16, 21F

07/20 09:18, 1年前 , 22F
另外,即便對方有過失之責,本案是告你而非雙方互告
07/20 09:18, 22F

07/20 09:19, 1年前 , 23F
檢察官以及刑事庭法官並無調查對方是否有過失之必要性
07/20 09:19, 23F

07/20 09:19, 1年前 , 24F
然就算雙方互告,也無所謂過失相抵,你判你的,他判他的
07/20 09:19, 24F

07/20 15:49, 1年前 , 25F
檢察官跟法官不採車鑑會意見是常有的事,所以拿到車鑑會
07/20 15:49, 25F

07/20 15:49, 1年前 , 26F
有利結果都不用高興太早
07/20 15:49, 26F

07/20 21:14, 1年前 , 27F
右側超車,初判表寫你無肇責?!你確定你拿到的是交通隊做
07/20 21:14, 27F

07/20 21:14, 1年前 , 28F
的初判表??
07/20 21:14, 28F

07/21 12:09, 1年前 , 29F
這案還沒到車鑑會,司法那邊原則上會尊重車鑑會的判斷
07/21 12:09, 29F

07/21 12:10, 1年前 , 30F
除非你當事人還有更有力的主張,且拿得出來證據來說服
07/21 12:10,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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