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ptt上公然說我走私,可能的方案?

看板LAW作者 (歐吉桑留學生)時間1年前 (2022/05/14 18:34),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6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下,對方直接在ptt上說我"走私" 就法律層面上 我能採取哪些手段? 如何跟ptt申請對方的真實資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33.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2524497.A.D85.html

05/14 18:42, 1年前 , 1F
白忙一場
05/14 18:42, 1F

05/14 19:06, 1年前 , 2F
走私什麼??感情??空氣??
05/14 19:06, 2F

05/14 19:11, 1年前 , 3F
如果你在大台北,告對方妨害名譽,有機會進地檢署一遊。
05/14 19:11, 3F

05/14 19:12, 1年前 , 4F
不論你戶籍地在臺灣哪裡,最多就是一遊拿姓名地址不起訴
05/14 19:12, 4F

05/14 20:26, 1年前 , 5F
委任律師提起自訴例外,不過應該也是無罪
05/14 20:26, 5F

05/15 23:37, 1年前 , 6F
在你戶籍第告阿 讓他自己來走幾趟 煩一煩
05/15 23:37, 6F

05/16 01:35, 1年前 , 7F
樓上?有人在台北告我,傳票是戶籍地的地檢署不是台北。
05/16 01:35, 7F

05/16 02:11, 1年前 , 8F
謝謝樓上。我主要想了解一下如何取得對方的真實資料
05/16 02:11, 8F

05/16 02:14, 1年前 , 9F
以及一些流程
05/16 02:14, 9F

05/16 02:22, 1年前 , 10F
對方說我走私(懲治走私條例)與販賣醫療器材[醫療器材管理法
05/16 02:22, 10F

05/16 02:26, 1年前 , 11F
我先了解一下實際流程,準備充足。再跟律師討論
05/16 02:26, 11F
文章代碼(AID): #1YVuNHs5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