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若水泥公司跟拆除工班是承攬契約,誰有責?

看板LAW作者 (涼月清酒)時間2年前 (2022/04/02 11:28),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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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 業主發包給工程公司 都會要求工程公司投保工程險 以因應突發狀況需賠償的情況 但此次影響範圍大,不見得賠得起 而且大部分負責人都蠻會玩脫產這招 機具值錢,但也要看機具掛在誰的名下吧 而且還要看業主有沒有要求: 1.投保工程險 2.要求工程公司提供拆除計畫 有沒有經過專業的技師審核 尤其是第2點,影響會非常深遠..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今天發生東南水泥公司的高塔拆除作業失誤,造成停電還有高鐵停駛。 : 剛剛看新聞交通部說要跟東南水泥公司求償。 : 如果現場作業的工人和東南水泥是雇傭關係,那當然水泥公司有責任。 : 但如果拆除作業是委外承攬的情況,也就是沒有雇傭關係。 : 依照民法: : 第 189 條 : 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定作人 : 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 : 假設水泥公司沒有做出具體的指示,而是外包給其他公司自行專業判斷。 : 那麼也許水泥公司很可能就不用負起賠償責任,雖然那個倒下來的塔是水泥公司的。 : 而通常工班是屬於工程行那種小公司,絕對無法賠償這種鉅額損失。 : 所以筆者認為這個求償很難實現。 : 各位認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8.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8870086.A.6A4.html

04/02 11:54, 2年前 , 1F
是的。另外拆除計畫好像也要送行政機關審查才會核發執照
04/02 11:54, 1F

04/02 11:55, 2年前 , 2F
拆除執照。
04/02 11:55, 2F

04/02 11:56, 2年前 , 3F
沒錯,而且包商沒有按計畫拆除,業主沒派人現場監督?沒
04/02 11:56, 3F

04/02 11:56, 2年前 , 4F
發現?沒阻止?
04/02 11:56, 4F

04/02 13:47, 2年前 , 5F
他不是罰了監造建築師嗎?好像有瞄到新聞
04/02 13:47, 5F
文章代碼(AID): #1YHyB6Qa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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