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見] 連署新增LAW板板主

看板LAW作者 (IanLi)時間2年前 (2021/07/03 19:40), 編輯推噓8(8042)
留言50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在此請看板相關使用者積極參與看板的事物,若有遺漏歡迎隨 : 時提醒,也對您的退出表示表示抱歉。 : 就看板上原則上是期望看板的積極使用者,在有了實際參與的 : 經驗後,為了讓看板更好而願意投入進行管理。而之前自薦連 : 署而上任的前板主,紛爭發生時有許多聲音表示對其民意基礎 : 而相關的討論。 : 在此通知現有板友在小組進行自薦,達到達複數候選人後,達 : 成良性競爭的啟動,請有志之士進行自薦。 : 若有任何疑問或對板主的期待也請推文討論,謝謝。 小組收到板友samallan申請 LAW板板主的聯署申請,也請其他有 意願的板友到小組申請,若兩週內達到複數人進行申請,將在本 板啟動板主選舉機制,若滿一個月依然只有板友samallan申請, 將維持採用聯署產生板主的機制。 文章代碼(AID): #1WtgOr89 (Law-Service) [申請] 連署新增LAW板板主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25204277.A.209.html 請在這期間充分理解板主自薦人或是參選人,形成良好溝通的基 礎,避免重演之前板主與板友間的衝突與抱怨。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1/07/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06.7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5312411.A.718.html

07/03 21:30, 2年前 , 1F
沒有板主反而更符合言論自由會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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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我一點也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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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威瑪共和政權的崩潰殷鑑不遠。尤其這裡是專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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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不少板友會上來尋求法律諮詢,板上給出的建議更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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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據、謹言慎行。毫無限制的發言(例如嘲弄或指責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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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或反問一些無關爭點的私人問題),甚至給予一些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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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行規範、實務運作相悖的建議,不僅害了板友又斲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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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人民對法律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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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板主自己的修為是真正懂得言論自由的人才有資格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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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仲觀台灣所有人,都沒有人真懂得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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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PTT的每個板主的人際關係都很糟糕,這種人是不會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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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言論自由的人的人際關係都是頂尖的,這對台灣人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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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代表台灣人都不懂言論自由,所以沒有人適合當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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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就是我對台灣人整體印象的評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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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平常跳最歡的那幾個一定會特別反對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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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本來也都覺得不需要版主,不過有些人太不像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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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1樓這種人所以我才覺得需要版主,不要讓一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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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打著言論自由在版上亂噴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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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律不了解沒什麼問題,問題是明明就不了解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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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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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律師不懂法律了,社會需要強制淘汰這些學藝不精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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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o 歡笑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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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jenoren大及tommy134075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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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8:49, 2年前 , 32F
我猜某J和某m大概會覺得不需要板主吧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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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45, 2年前 , 33F
樓上二人組學有專精,請快去救援 taipoo鄉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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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19:45, 2年前 , 34F
不救就是承認自己是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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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0:33, 2年前 , 35F
看到樓上這種推文 真的只能搖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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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49, 2年前 , 36F
小組長要不要解釋為什麼前面兩個參選人報名都無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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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1:50, 2年前 , 37F
還有為何這次單個參選人就可以以聯署通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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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01, 2年前 , 38F
沒有其他人有意願就連署通過,有其他人報名就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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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6:44, 2年前 , 39F
笑死 那之前幾個報名者怎麼沒有聯署 就這樣擺著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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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6:47, 2年前 , 40F
聽別人解釋也能笑死?你的人生是有多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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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02, 2年前 , 41F
若有意願或改變想法依然歡迎報名,另外小組可決定如何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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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05, 2年前 , 42F
另外單純連署產生的種種紛爭也強調複數人選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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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05, 2年前 , 43F
所以有任何建議或有意願也請參加,感謝各位的熱心與關心
07/05 21:05, 43F

07/06 07:31, 2年前 , 44F
啊 原來你解釋了什麼嗎? 連簡單兩個句子都看不懂 想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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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7:31, 2年前 , 45F
的人生更坎坷吧? 好好享受最後沒板主的時光吧 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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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7:32, 2年前 , 46F
所以小組長是承認有黑箱作業了嗎? 還是單純行政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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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7:33, 2年前 , 47F
憑什麼一樣的規則下 讓兩個參選人等一年不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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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7:34, 2年前 , 48F
參選資格也是你訂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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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2:50, 2年前 , 49F
之前的若有意願依然可以再來申請,另外若認爲現在訂下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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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2:50, 2年前 , 50F
期限不好,依然可以持續等待複數人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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